有一次趁贪吃蛇去拿小菜的功夫,都可贺看着我叹了口气说:“李惜时这小子也太不够意思,提前出来了也不打声招呼就出了国了。我看他有本事一辈子不来见咱们!”
我苦笑,呷了一口啤酒不说话,四年了吧,人的心态总是会有变化的,但我相信李惜时的心境一定比我们都要复杂。他当年只是个孩子,这四年的时间不算短,又何况他所在的地方又极其特殊,考虑的问题自然要多一些。退一万步说,这四年他已经被别人落下太多,二十岁的年纪又是男人最尴尬的年龄,他既无学历又有前科,换作是我也不愿意在这种情形下与故人见面。
其实早在毕业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李惜时在四月份出狱了,比预期提前了三个月,我说不清是喜是悲,只是希望从此以后他都能够一帆风顺。
那天从都可贺的餐馆出来,已经是晚上八点钟,初秋时令独有的薄薄的凉意让我抱紧了双肩。慢慢走回到万紫和我合租的地方,万紫是说什么也不放心我一个人的,其实按她的本意,是想回家乡的,毕竟那里有她的家。而我,下意识地回避。
万紫和李岳的关系并没有因为距离而变得疏离,异地恋也甜蜜依旧。按照李岳的设想研究生毕业后找一份稳定的工作然后就娶万紫过门,但是万紫总是不放心我,看来必要的时候我完全可以帮李岳把她捆起来送进民政局。
工作之后各种琐事纷至沓来,我渐渐觉得自己其实不适合做言情杂志的编辑,于是在半年后跳槽去了一家旅游杂志。
现在回想起刚毕业的那段日子,总觉得颇为恍惚,似乎极漫长又极短暂。记忆深刻的事情并不多,那些琐碎的时光统统化为一种半新半旧的感觉,乏善可陈,无伤大雅。
那段日子我和贪吃蛇每周末都去逛街,不过因为有一位贪吃的同伴,所以大都是奔着美食去的,文橙一旦发现了哪里有好吃的就会带着我们一起去吃。有一段时间她迷上了市中心的一家麻辣烫,那家的生意火爆异常,排队排到二十米以外纯属正常。
这是一家典型的四川夫妻店,早就听说四川人能吃苦,从这对夫妻身上就不难看出。丈夫只管上灶,妻子负责收钱、擦抹桌子和择菜切菜。因为顾客太多,人手太少,这家店有了很多不成文的规定。比如说,凡进店者必须进门就交一份麻辣烫钱,且必须正好五块钱,因为老板娘没时间找零钱。另外不准自带饮料和水,也不准带其他食物,怕到时候算不清帐。
老板娘背上背着个一岁多点的孩子,另一个四五岁的大孩子则蹲踞在简易矮小的阁楼上。按理来说,他家的生意这么好,完全雇得起店员,但是这对夫妻却凡事亲力亲为,就连切菜的工具也不肯多添置,仅是一把菜刀而已。
然而最具噱头的还不是这些,倘若说了上面的事情,只怕还不足以显示出这家店的食物如何美味。所以贪吃蛇在向我们介绍的时候说了一句:“他们家旁边就是一公厕,去的人可都是克服了生理和心理的双重考验,足以显示出这家的麻辣烫有多吸引人。”
我和贪吃蛇每次去买的都是外卖,因为店里实在拥挤不堪,又况且我吃辣必须喝酸奶,而这家店里既不出售酸奶又不允许自带。
不过自从小贪怀孕后,我们就再也没去过那里了,如今老都夫妻已然回了故乡,想再像当年一样已经不可能了。
但是这么多年,我在H市待得很安稳,每年除了父母和万阿姨的忌日外,从不回去。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来,”万紫从外面走进来挤在我床边说:“你说当年李惜时到底托付了莫磊什么事?”
“你说什么?”我纳闷:“莫磊和李惜时很熟吗?”
“你还记咱们大学暑假时去叔叔家那次?”万紫提醒我。
我听了之后,记忆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被翻了出来,但是因为隔得太久,已经变得有些模糊。
大一暑假的时候,我和万紫先在她们学校附近的商场做了半个月的促销宣传员,之后去了叔叔家。这是在寒假里就许诺过的,不能不兑现。
好在那时的我已经长了几斤肉,不用太担心叔叔家里人对我碎碎念。我不知道这次老家之行对于万紫来讲算不算认祖归宗,毕竟叔叔一家是我和万紫在这个世界上血缘关系最近的人。
我小时候来过叔叔家几次,甚至还去过老宅子,对此并不觉得十分新鲜。万紫没有过这种经历,因此玩的不亦乐乎。叔叔和婶婶待他极好,万紫又随和,所以尽管是第一次来却一点儿也不显得尴尬。
过了几天,我渐渐发现莫磊似乎总有什么事情想要问万紫,并且是不太想被我听到的那种。我心里奇怪,莫磊和万紫之间会有什么秘密可言?对于这个我虽然纳罕心里倒也没有什么不快,我早就告诫自己不要自寻烦恼,能看开的尽量看开。所以就找了机会离他们远一点儿,好让莫磊把话问出口。
那天一整天,万紫都有些闷闷的,莫磊倒没怎样。
晚上睡觉的时候,万紫依旧有些沉默,我知道她有话要对我说,沉默只是在酝酿情绪或是打腹稿罢了。果然,片刻之后万紫开了口。
“莫磊问我李惜时为什么没来,他说李惜时交给他任务了,他有成果要汇报,还挺神秘的。”万紫声音低低的:“不过我没跟他说实话,就说李惜时读大学呢。提起李惜时我就特别难过,觉得自己是个罪人。”
“莫磊什么时候跟他的交情这么深?”我不解地问。
“你还记得莫磊去城里看病那次?”万紫问我:“那回李惜时不是趁你不注意把莫磊带出去了。”
我当然记得,那次我情绪失控,还把李惜时给咬了。
“那天莫磊在学校门口等你,李惜时在后面看见你和他那么亲密当时就打翻了醋缸,尾随你们到了肯德基。后来你和吕佳去音像店,他就把莫磊叫出去了。”万紫说到这段公案还忍不住一笑:“结果一问之下,莫磊居然是你弟弟。李惜时不敢怠慢,急着讨好莫磊,结果耽误了时间。等回去找你的时候,正好发生那起车祸。”
我心里恍然,难怪莫磊会不跟我打招呼就离开快餐店,又难怪李惜时怎么会认识他。那段时间我病着,没机会审问莫磊,后来也就忽略了。现在想想之前的种种,心下基本了然,只是这时候提起往事来,又免不掉伤感。我咬了咬嘴唇,告诉自己不能失态。
“这件事以后都不要再提了,“我望着漆黑的屋顶说:”我对他很歉疚,比谁都要歉疚。再有三年,李惜时就出来了,到时候他家里人一定已经为他安排好了出路。他再怎么样,也还是李惜时,他那么优秀的人不该被我牵绊住。又何况,你也说过,所谓的爱情,有些时候就是神志不清醒。未成年人的感情能有多成熟?四年的时间足够让他清醒过来了,我只希望他能过得好,从来也没想过再和他有什么瓜葛。“
万紫不做声,只是伸手过来拍了拍我的后背,我合上眼睛,努力把心底泛起的酸涩和苦痛平息下去。对于李惜时,我除了祝福不愿再有其他想法,爱情本就难以捉摸,我不愿自作多情,更不愿李惜时把当初的情感作为他自己未来的桎梏。他已经被囚禁了太久,应该展翅高飞,不受羁绊。
我答应他要快乐,更希望他能活得充实幸福。我已经拖累他太久,人不能太自私,该放手时须放手。
回忆到这里我猛然惊醒,原来从一开始我就一直在告诫自己和李惜时保持距离。我从没想过要接受他,而是极力在排斥他,将他排斥在我的世界之外。从一开始,我对他的感情就是怀念多过期盼,从没想过要把他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