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住几日。
春节向来无事,大家也都很闲,经常会有来程蝶家里串门的百姓,送上一只鸡,送上几个蛋,其乐融融,自是百姓之善心。
自从上次抱过程蝶,吴寻再也没有过逾礼,两人关系也没多少变化。
一是程蝶心知吴寻是留不住的,吴寻也知道自己住不了太久了,如果不能整日都在一次,那么就算是成了某种更亲切的关系,也难免遭受别离之苦,这样就没多少意思,没多少趣味了,还不如不点破的好。
二是这些日子邻里都闲暇,串门的多,若是见到两人关系亲昵,那绝对要饱受一场道德上的谴责,两人相差有六个岁数,与有些年轻的母子年纪都相仿,当朝文官当道,举国重视礼节,这种关系注定不可安安稳稳过得下去。
既然如此,就这样过,也无不可。
这日,吴寻做好饭,只见满桌菜肴,香气扑鼻,他竟是把那些百姓送过来的食材都给全做了,做了满满一桌子。
程蝶眉头稍稍一皱,道:“这么多菜,我们两个人怎么吃得完?”
吴寻说:“因为我答应过和你过春节,大年三十没赶上,今天就当是过了吧。”
程蝶淡淡一笑,道:“话是不错,不过我们俩需要什么礼节,弄这么菜,反而要撑死,我是吃不了多少,也说不出什么酸话,你就别往这上面打什么鬼主意了。”
吴寻无奈地摆了摆手,说:“哎,总有些人把我一番好心当作驴肝肺,真可惜,我还特意准备了一份礼物,既然你这么说了,那我还是不送比较好,反正我也是打得鬼主意。”
程蝶摇头笑道:“行行行,我算服了你了,是我的错,你准备了什么礼物,取来我看看。”
吴寻手往怀中一摸,摸出一个小盒子,高兴地说:“程老板,看清楚了。”
他把盒子打开,里面放着一只簪子,簪子材质不明,呈褐色,不是太好看,不过做工倒是不错。
程蝶皱皱眉,问道:“簪子?与我何用?”
吴寻压根没听她说话,将簪子小心翼翼地插在她一头乌黑的秀发中,道:“你感知一下,看看这簪子是不是有什么不同?”
程蝶不明所以,稍稍一运气,只觉一股热流传入全身,然后在全身经脉打了个转,融了进去,这一融,顿时让她全身真气都一凝,那些散在经脉外难以运作的一些散气都一下子就进了经脉,顿时让她境界又高了一点儿。
程蝶一惊,问:“这可是花重金都难以求得的聚气三花簪,你是从何处寻到的?”
吴寻说:“这你就别管了,这东西貌似对境界高的人作用挺大的,我就送给你用用。”
程蝶感慨一声,道:“这东西作用何止大,人修行中,必然会散落一点点真气在经脉外无法循环,积少成多,修行者体内便会有堆上许多无用的真气,这簪子可以让这些真气从四面八方回归经脉,不仅可以排杂精气,还能提升修为,是很难求到的宝物。”
“你说了这么多话,看来这东西的确不错。”
程蝶头一歪,问:“我说的话很多吗?”
“不多吗?”
“多吗?”
“多。”
程蝶一摇头,道:“这东西的确很好,不过我懒得感谢你,也懒得报答你。”
吴寻一脸郁闷,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怎么这样!”
程蝶淡淡一笑,反着问道:“不然怎样?”
吴寻的郁闷之色一刹那就转成了满面谄媚,试探道:“不如……让我再抱一下吧?”
“你是不是想死,我大可成全你!”
“算了算了,不抱就不抱,小气鬼。”
吴寻念念叨叨,一脸不高兴,又道:“现在不抱也没事,总有一天,我要把你娶回家,天天都能抱你。”
程蝶面色一变,问:“你说什么?”
吴寻认真地说:“我说,我以后要把你娶回家。”
程蝶低下头,过了一下,又抬起来,淡淡道:“嫁娶之事,哪是那么简单,小孩子懂什么。”
“行,我不懂,簪子还我!”
“不还!”
“你耍赖。”
两人正无聊地吵着,只听见有人敲门。
吴寻跑过去,一开门,发现是隔壁的王嫂,不解问道:“王嫂,怎么了?”
王嫂道:“我刚刚看见有只白鸽子在你们家门口,特意来提醒下你们,是不是有谁寄信给你们,不过也真是奇怪,就算是寄信为什么要用这么古老的方式呢,直接叫驿站的人送不就行了,真是怪事。”
吴寻真有些佩服这王嫂,想象力丰富如斯。
他打发走了王嫂,出门一看,门口没什么白鸽,再一抬头,好嘛,哪里是什么白鸽?分明就是那只白鹤。
白鹤在屋顶上看着他,眼珠直转,如同通灵。一段时间不见,这白鹤倒是胖了不少,看来是道人喂得食物有些多了,而且又没怎么动过,才比以前感觉不止胖了,还大了许多。
他一拍手,白鹤老练地落下,将信从羽毛中丢下,然后蹭了他几下,就飞走了。
吴寻一笑,自嘲道:“都是老样子呢,只有自己倒是变了。”
他拆开信,面色一变。
回到屋子里,吴寻关上门,沉默地坐在程蝶边上,程蝶还倒是刚刚一番话真的让他少年心性受气了,想安慰他两句,但她生平冷淡,不会安慰人,只好静静陪着他。
过了很久,吴寻吐了口气,说:“吃饭吧,快凉了。”
程蝶问:“怎么了?”
吴寻将信给她看,他觉得自己对于她真的没什么好隐瞒的,就算隐瞒又有什么用了,还不如知道的好。
趁着程蝶看信,他把自己想说的话都说了出来。
“其实我下山,只是路过这里,当时纯粹是打算赚一些路费去找人,但没想到会遇见你,然后又发生了很多事情。”
“簪子是我找这个写信的人要的,他是上一代国师,与我有些缘分,本来我是想空老一生在山上不下山的,而且下山其实也是他的意思。”
“他有个承诺,要我去找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其实与我有很大的关系,我得把她娶着,虽然我很不情愿,但承诺终归是承诺,我看重这个,你比谁都清楚,我真的没太多办法。”
“前几天他正好传了封信我,我不知道他神通竟然这么大,竟然知道我的位置,白鹤传信过来,叫我赶紧去京都,那女人在京都,他本来想让我多走些路特意不告诉我地址,但他还是等不了太久,这么多年的承诺,该结总要结。”
“大概就是这样,最后我想声明一点,我想娶的是你。”
程蝶放下信,仔细地看着他,好像从前从不认识这个人一样,看了很久。
然后,她眼睛一红,说:“可是不是我啊。”
吴寻点了点头。
程蝶说:“无论是想还是很想还是特别想,可终究,不是我啊。”
吴寻头也没有点了。
这就是默认了。
程蝶说:“好吧,我真的很羡慕那个姑娘,别用女人来称呼一个未见面的人,因为她说不定比我漂亮比我好比我至少有一双健全的腿,而且,不要对人家有恶意,人家又没惹你。”
吴寻说:“对啊,我想了很久,从以前就一直在想,是什么原因呢,现在我好像有点明白了,这是命。”
程蝶认真地说:“我不信命,你也不准信。”
“好的,那我会再想一个理由来解释这一切。”
程蝶淡淡一笑,说:“很好啊。”
吴寻说:“吃饭吧。”
程蝶又笑了笑,说:“好啊。”
她真的开始吃饭。
吴寻看着她,情不自禁说了句:“谢谢你。”
程蝶突然一推桌子,打翻了几个碗,她抬起头,眼眶通红,喊着:“别谢谢我!你记住,你这一辈子都别谢谢我,别跟我说谢谢这两个字,烦死了!你这个人,真的是烦死了!”
吴寻从没见过她这个样子,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她自己都没有见过她这个样子,所以发泄完了以后,一下子就愣住了。
然后她的眼泪就流了出来。
她哭着,小声问:“可是,为什么啊,我这么喜欢你,你也这么喜欢我,为什么却不是我呢?”
吴寻说:“我明天之前就要走了。”
程蝶停下了哭泣,低着头说:“走吧,以后常常来看看我,我以前喜欢一个人,可我现在不喜欢一个人了,你要记得做我喜欢吃的给我吃,比如排骨汤,比如土豆烧肉,我不太爱吃肉,不过你喜欢吃,我就喜欢吃。”
吴寻有些麻木,看着她有说不完的话,一时间感觉天黑地冷,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了。
程蝶像个丢了玩具的小女孩一样,有些哽咽,说:“我其实是离家出走的,我的双腿其实不是天生就这样的,我其实是黄河三百里程家未来的女宗主的,我曾经也是个喜欢打架的恶毒女人的,你以后要经常来,不然我就不把我的故事都讲给你听了。”
她不等吴寻回答什么,就继续说着,仿佛不是在和吴寻说话,而是在自言自语一样:“你去京都肯定会被别人欺负的,那里的人都很坏的,你如果打不过人家就告诉人家,你是黄河程家程宗主女儿最喜欢的人了,你看谁敢欺负你。还有啊,你冬天都穿得很少,这样不太好,你穿多点,别对自己太苛刻了,你那么喜欢看书,以后没有书了,记得回来多拿几本啊,平时记得把头发梳好,你知道你刚刚来沣城时候的样子有多傻么,就跟个小笨蛋一样,还有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你以后除了我和你那个姑娘,千万不要喜欢上其他姑娘了,不让我真的会哭的。”
程蝶说了很久,一说一停,快一刻才把话说完。
她此时多么脆弱,和小女孩儿又有什么区别呢?他们俩如果真的能就像这段时间一样,那该多好啊。
真的有些可惜。
但至少不是生离死别,还不算可悲,既然不可悲,那么也就不必太悲伤。
过了很久,程蝶的心绪终于平复下来,神色平淡,气息不乱,只是眼角还是有些红。
吴寻取了扫帚,将地打扫干净,又用抹布擦拭了一遍,终于看不出什么闹腾过的痕迹。
只是,痕迹还是在的。
这痕迹不在地上,在心头,这是废话,也是实话。
最爱为何?
爱绵绵不绝,如高山流水自有和鸣。
最恨为何?
恨台上卿卿,恨台下我我,不是我跟你。
吴寻正要伸手去摸摸程蝶头发,手出一半,却又无力垂下。
他心中大叹,却又无可奈何,顿时就在这转瞬间将世俗礼教给恨透了,也第一次对承诺这样东西产生了疑问,产生了不信任。承诺真的那么重要吗?承诺真的比得上最真挚的情义吗?
吴寻找不到答案,他历世太浅,对很多事情都不可能有完全自我的判断力。
此时两人情绪虽然都不是十分躁动,但也是低沉无比,正应了一句词中话句。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