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看过几本书就要谈及文学?就像当年有人说徐志摩先生一样,当了几年学生就在中国谈及英国文学一样。按照当年英国人的话来说,了解英文化无非就是在英报纸中搜刮出一点皮毛。此处归纳概括为两字:笑话。
很多人对诗歌如此痴迷,这是是一种不幸。还是借用英国人的话来说。中国人口中的文化无非就是模仿他国的文字格式却忘记华夏五千年的精粹,比如《孟子》《战国策》《尚书》《韩非子》等等这些名书。对于东方来说,之乎者也才是文化。爱博而不精这是写作的人的通病,我亦是如此。可是今天我将冒着生命危险谈及“文学”。趁这片黄土地还未风化之前,挽救某些人的脑筋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越来越荒唐,西方体裁的“诗歌”在中国,人人都可以写,人人都会写,果真信手拈来。可是此玩意儿似乎在多数人眼中是一种成就感,而我反感。反而远超西方国家,到达诗人合一的境界。这就是东方人。东方人总拿着西方人的一点皮毛沾沾自喜,总以为这是种至高无上的殊荣,诺贝尔怎么不成立诗歌奖,要不然诗歌奖早已在中国遍地开花了。
自始至终,这是可悲的。好了言归正传,我所理解的文学,不一定遵循古人的路子来做文章,也不用还在学abc的时候就浮夸地说要中西文化结合独成一家。还以为是中西药啊,弄不好要丧生的。原汁原味的中国风格才是中国“人民”的写作要领,别把一些皮毛当作一回事,因为中国是以“十亿”做单位的国家,虽然这么多人、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写作的心。
写作的人即使太少,也不要乱写一通。写作是改变,而不是污染。当然在很多人看来是改变,其实不是的,这只是幻想罢了。
当有人指出我的文章大可以付之丙丁的时候,我看着诸君狰狞的脸嘴,空气中还残留着一股奶水喂,某君垂涎三尺之样居然让我捧腹大笑,可是很快又想到诸君此时围在我面前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烧掉我的文章。焚书的悲剧此刻居然在我身上重演。
你不会写诗歌,那么你就不能骂人?我反观自身,的确和诸君所阐述的不差分毫,血液里并没有发现一滴诗歌残渍,不会写诗歌实属正常,至少我没有与诸君和污去染浑所谓的“诗歌”。
在谁都可以写文章的时代,有的是写花草,有的写猫狗,此两种人不乏矛盾文学奖获得者,这其中不少虚伪的人再加萎的人。我写人写猪了,也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可是我觉得我写猪还是不错的。在此我就不清楚诸君为什么要求我把我的文章付之丙丁?
我也看西方文学作品,可在我的笔下,我未曾写出有西方文学作品的影子,比如海伦?凯勒的代表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罗兰的《名人传》…等等,还有很多西方“名著”我也接触过。西方不乏诗歌,其中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有一定的威望。然而中国人就开始学外语了,这样不用自己创作,大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去“翻译”外国文学作品,这是一种超越也是也是可悲的。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在此看来,果然如此。很多作者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