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炭眉叫林剑,是天龙山二当家的。此刻他摘下了面罩,原来是脸膛黑红的一位年轻汉子。看上去二十几岁,国字脸,谈不上帅,一眼望去就是那种性格刚强坚毅的人。
他从怀里掏出包碎银递给我道:“萧姑娘,不管你是有心还是无意,我兄弟都是你救的,大恩不言谢!这点小意思请姑娘收下。”
我平素就特别敬佩书中的江湖豪杰,想到绿林大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就觉得豪气顿生。
我推开他伸过来的银子:“银子就算了,只是我在此处无亲无故、无依无靠,如果,如果二当家的方便的话,能不能带我一起去天龙山?”
林剑摇摇头道:“姑娘,大当家的严令禁止女子上山,在下不敢违令。再说,天龙山三百余人皆是男子,纵然能带姑娘上山,只怕林某也难以护姑娘周全,还请见谅!”
我道:“要不这样,我扮成男人跟你上山,你放心,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我自己保护自己!”
林剑拱了拱手道:“姑娘,这个在下实在帮不了你!如果姑娘没事,在下先行告辞了!”
“我怎么办?我在这里一个人也不认识?”眼见林剑即将带人回山,我急了!
林剑道:“由此向南十余里处有个小山村名曰清溪村,是我们天龙山的地盘,无人敢上门滋事,姑娘可前去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再作打算。”
说完不由分说,将银子塞入我手中,带着他那群手下告辞而去。
我掂掂手中的银两,分量还不轻。如今市面上的银饰卖到十几元一克,如果能带回21世纪,还能发一笔小财,我乐得眉开眼笑。
虽然没有当成土匪,发点小财也不错。哈哈!
南?北?南?方位感极差的我望着眼前细长的几条岔路傻了眼!刚才一高兴,忘了问南边是哪个方向了,最后无奈,用抓阄的方式决定了一条道,便一直顺着走下去。
这条道是与河流平行的一条小路,从远看去,婉如一条蚯蚓弯弯曲曲若隐若现的掩映在绿草丛中。
为了避免被草丛中的毒蛇“亲吻”,我折了根木棍一边敲打两边的草丛一边试探着向前,穿高跟鞋的脚很快就被磨破了皮,火辣辣的疼痛。
抬头望望太阳,已近偏西,估摸着是下午三点左右。
如果方向没有选错,按现在的步速大约两三个小时能赶到清溪村,不至于流落到荒郊野外。
可是万一这条道是错的,就有点危险了!
这片山林人烟稀少,走了许久都不曾见到一间房子、一个人影,哪怕是一头家畜也未见着。我心里直打鼓,事到如今也只有听天由命了。
全球六十多亿人,真正穿越的又有几人,既然是六十亿分之几,不会让我这么轻易就挂了的!我暗自安慰自己。
已经走了很久很久,太阳眼看着就要一跟头栽下山去了,我依然没有看到那想象中美丽的清溪村!
我拖着两条灌满铅似的腿还在往前一步步挪,被高跟凉鞋磨起的几个水泡早就破了,每走一步,破裂的皮就像被撕开一样疼痛!
我试着脱下鞋子,但赤脚走在遍布砂石的土路上,硌得更疼。
早上和青青吃的米粉早随着马狂奔时的颠簸吐完了,肚子这时饿得咕咕叫,手袋也不知什么时候弄丢了,全身上下除了那包银子什么也没有。
要是青青在就好了,比我大两岁的她总是像姐姐一样照顾我,什么都替我拿主意。
青青,你干嘛要去买什么奶茶呀,否则我也不会一个人在这里了。我该怎么办呀!我在心里不停的求菩萨保佑!
天色越来越暗,四周一切变得灰蒙蒙的,空中飞过几只不知名的鸟儿,“呱呱”一阵怪叫,惊得我浑身一阵哆嗦。
我爬上一处略高的山坡,极目向四周望去,终于在右前方的一个山凹处,发现了一星点灯火,我差点激动得哭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