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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家法(上)

1738年,中国农历甲子年,乾隆三年。

.这一年的季夏特别热,七月的骄阳像张火伞,天空亮得耀眼,好像一大张烧烫了的白马口铁板。路边垂柳的细枝一动不动,树影缩成了一团,蒙着一层尘土的叶子都蔫蔫地打卷了。路面也被晒得软软的,向远方望去,寂静无人的马路上,似乎有一片透明的蒸气在升腾。

天气是那样炎热,仿佛一点星火就会引起爆炸似的。烈日似火,大地像蒸笼一样,热得使人喘不过气来。走在路上,迎面的风似热浪扑来。大清早,蝉就高声大叫,告诉人们又一个火热的日子开始了。夏日炎炎,小鸟不知躲藏到什么地方去了;草木都低垂着头;小狗热得吐出舌头不停地喘气。知了不住地在枝头发着令人烦躁地叫声,像是在替烈日呐喊助威。天气闷热得要命,一丝风也没有,稠乎乎的空气好像凝住了。

每个繁华的地方都有一些特别花银子的场所,是平常人不敢想的地方。在京城,有两个地方最花银子的,一个是秦楼楚馆,一个是致美斋。上至富甲天下的豪绅,下至贩夫走卒都知道,如果要找姐儿,一定要去秦楼楚馆,秦楼楚馆的姐儿不仅仅长的俊,而且据说个个都是才艺出众,平日里进出的不是达官贵人,就是文人雅士,当然前提必定是富贵尊荣,寻常的人连秦楼楚馆的门都进不去。

民以食为天,不管你是皇亲国戚,富有天下,还是以乞讨为生的乞丐。每天都重复一件事,那便是填饱肚子。只是品尝食物的观念不同罢了。有身份的人最密集的地方在哪里?很多人便会回答你致美斋。致美斋据说是一位告老还乡的御厨所开,善于烹饪各种珍贵菜肴,虽是价格不菲,依然门庭若市。在这如此炎热的季夏里大堂中座无虚席,人声鼎沸。只有听到大堂内店小二大声报菜名的的嘈杂之声。

“小,小少爷这里的菜与甜点可是都极名贵呀,这要多少银两呀!”文娟一脸苦瓜相的看着我。

“听说这里增了几道新鲜菜,我只是尝尝鲜吗!”我向文娟笑了笑,并且用手戳了文娟额头一下,有些炫耀的从腰际解下了荷包放到她手心里说:“放心的去吃。”

文娟很无奈的看着我,我知道她为我担心,因这个月已经两次了,我被父亲责罚。

父亲官职工部员外郎,虽然是五品文官,但是主要掌供皇宫内食用、赏赐、祭祀之类的事宜。比较爱和我讲些皇宫里御膳房的美味佳肴。久而久之我爱吃出了名,成年后,总是以男装时常出入于酒楼与市井狭巷之中。假借弟弟来宝的名讳来混吃。纯粹一个吃货。

我吃了一口刚刚端上来的甜点《西施舌》。便让掌柜包了起来。因为这是两位祖母年氏和晃氏的最爱。我特意为两位祖母而订的。在整个京城就属这家致美斋做的甜点最好。虽然是最好,我总感觉不是顶尖的。也许自己的胃从小便太挑的缘故吧!

西施舌,又叫“兰花舌。这个小吃所以称为“西施舌”或“兰花舌”,就是因为它的形状如舌头,清香甜润,使人联想到西施的娇美和兰花的馨香。“西施舌”先用水磨粉作成皮子,裹入枣泥、白糖、板油、核桃肉、金桔脯、糖佛手、青梅、红瓜、糖桂花、瓜子等馅料,放入舌形模具揿压成形。不论汤煮或油炸,都美味可口。

糕点师用吊浆技法,先用糯米粉制成水磨粉,然后再以糯米粉为包入枣泥、核桃肉、桂花、青梅等十几种果料拌成的馅心,放在舌形模具中压制成型,汤煮或油煎均可。这种点心特色颜色如皓月,香甜爽口。

像这种名气旺的酒楼,上菜一般是有规律的。

“上菜之法:盐者宜先,淡者宜后;浓者宜先,薄者宜后;无汤者宜先,有汤者宜后。”一席菜先上没汤的,如凉菜冷点,然后上大菜、汤羹,最后上主食。

要了两份绿粥和一份炒咸什。在如此炎热的夏季喝上一碗解热的绿豆粥,吃上几口炒咸什,很是美味。

因为母亲爱吃芸豆卷,便要了一份。

点的粥与菜还没有上,邻座便有人吃霸王餐,引来争吵声,好似是主子偷偷溜走,只剩下惊慌失措的下人。

那下人不停的朝自家主子身影消失的地方张望,慌张怪异的样子显然已经引起了在柜台旁掌柜的注意,当时他们点这么多菜的时候他就有些狐疑,两个二十出头模样的少年哪里吃得了这么多菜,只是那公子看起来衣着华丽,不象是出身普通人家,他怕万一是个有来头人家的公子出来胡闹,自己可是得罪不起,也就没多说什么。

掌柜给了伙计一个眼色,自己则满脸堆笑的走到了那下人跟前。

“这位小哥,你看还要点什么?”掌柜露出一副甜甜的表情。

“这个,这个,和我一起的是我们家少爷。”那下人有些结巴的回答。

“原来是仆人,”嘴上掌柜说着久仰,脸上却没有一点久仰的意思。

那下人一脸尴尬,他看到我无意的向他撇了一眼,书童打扮的少年有些惭愧的赶紧低下头。

“我没钱!”那仆人憋红了脸,终于还是说出来了。

掌柜的脸立刻多云转阴,手指一挥,向伙计做了一个打的指示,伙计立即快步走上前来。

“我家公子会回来的,会付钱的。”那下人小声的说道,好像对他家公子回不回来也没有太多的把握。那掌柜的见那下人如此说:给正准备围过来的伙计一个不友善的的眼色。

我知道那下人难逃被打的可能。看那下人少年可怜的目光,心中有些同情,便起了恻隐之心。

虽然我们叶家在这京城家底也算殷实,但是和富甲天下还是扯不上边,根本就排不上号。要不父亲也不会整天长吁短叹的逼着自家小弟考取功名,出人头地。

“掌柜的,这银子我出了,我看这客人把仆人单独留下,也许是有难言之隐,想来也绝不是什么泼皮无赖。”

文娟吃惊的张着嘴,说不出话来。那仆人少年也有些吃惊。但是眼神里有一种看不懂的东西一闪而过。只是简单的道了声谢。

掌柜的脸又由阴转晴了,露出满脸笑容。

在回家的路上文娟唠叨了一路,而我的心思想的全是扁了的钱包,我应该会有几天不可以大吃二喝了。有些心疼我的银两,有些后悔为那主仆二人垫付银两,太昂贵了。想着如果有下次一定看清楚价位再做仗义的事。

夕阳渐西沉,一日的酷热总算是过去。原本清冷的街道上,慢慢多出许多出来纳凉的人。卖吃食的摊位也渐渐增多,零零碎碎的安插在街道两边。

看着紧跟自己的文娟满头大汗的样子,心里虽是着急,也别无他法,只得站在一旁焦急慢等。

“叶来宝。”一个熟悉男声从身后喧闹的街市传来。我回头去看,果然是张少贤。能这样连名带姓的喊自己,除了他不会有别人。

“这是准备去哪儿啊?”张少贤右手扇着纸扇,上下打量了下近在眼前的我。他绝美的面容,靛蓝色的长袍领口袖口都镶绣着银丝边流云纹的滚边,腰间束着一条青色祥云宽边锦带,

衬衫袖口卷到手臂中间,露出小麦色的皮肤,眼睛深邃有神,鼻梁高挺,嘴唇性感,尤其是搭配在一起之后,更是犹如上帝手下巧夺天工的作品。手腕处松松挽起,简洁略带华美,又有几分说不出的性感,就像参加完豪华夜宴后刚刚将晚礼服随手扔掉的王子。

在如此炎热的夏季,而我还带着一顶瓜皮帽,显得有些滑稽,脸上脂粉未施。

暑气未全散,气温还有些高。感觉到双颊上有微微的发烫,鼻尖上沁出细小的汗珠,在昏黄的天色里,愈发显得可笑。

我一扬眉,瞥一眼张少贤,并不回话。

这位张家大少爷。俊俏风流的脸上,挂着嬉皮的笑。乍一看,那有半点富家少爷的矜贵。

“嘿嘿,什么时候变得小家子气了?不理人!该不会还在记恨着前几天我向你老爷子告状的事吧?”张少贤瘪瘪嘴,凑过身子对着我挤眉弄眼。

“谁小家子气了,去。”我看张少贤做鬼脸的样子,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

我只是因为天气燥热,心里烦乱。小性子忍不住发作一下。其实,上次的事早已不放在心上了。

我的父亲叶德宝,,二十年前搬来京城,开始是做药铺生意起家。正逢‘史部待郎普泰,我的外公。’病症严重。

外公一直身体强壮,一场简单的感冒,引发病体加重,终日昏迷不醒。

宗族已商量,开始为外公准备身后事。只有外婆王氏却是不肯放弃,病急乱投医,请了当时名不经传的父亲。不想,竟然救了过来。

因此一诊,父亲在京城的医界也算的是一炮打响。

因为初入京城,父亲是一个特别慎重细心之人,便与普家结下了这层友好关系。有了这层关系生意越做愈好。外公有一子二女,父亲很得外公赏识。有意把长女许配给父亲,因父亲已经娶妻谈氏,并生有一女。一次谈氏去庙中还愿归来时,遇到贼人,谈氏掉落悬崖,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父亲抱着万一的希望寻找谈氏。父亲寻了足足两年,见希望渺茫,便娶了母亲。生下我与小弟来宝。后外公把父亲安插在内务府。父亲是一个好善,做事比较圆满的人。又有外公这层关系,十八年之间,父亲升职到工部员外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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