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在这荒郊野岭中的店应该很随性,可踏进马庄才发现,骅骝骐骥,排列有序地站在马槽中,马草、马桶、马刷一一整齐堆放,近百匹马的马庄干净利落自不必说,连牲畜该有的骚味也大大减弱,取而代的是阵阵花芳的清香。
“好棒的马庄!”梦田不禁赞道。
“丫头,好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啊!”庄主从帘内走出,居然是一位四十岁的大叔。
“前辈,您是自诩伯乐了?不过就我所知,伯乐最要紧的该是慧眼,可不是一双勤劳的手。”赵小白忍不住吐槽道。
“嘘,别瞎说。”梦田瞪了他一眼,“小孩子家不懂事,嘻嘻,大叔怎么称呼?”
那大叔打扮整洁,五官干净,倒没和赵小白一般见识,“我姓马,号伯乐,叫我马伯乐就行。”
赵小白再次开启吐槽模式,“千里马可不会叫自己千里。”
梦田重重踩了他一脚,“少说点!你还想不想买马了?”
赵小白哭丧地揉捏着发红的脚丫,只觉得委屈,“买马归买马,论理归论理,不能强买强卖。”
那大叔倒像论理的范儿,“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伯乐不命名,千里马哪敢自居?”
赵小白撇了撇嘴,“千里马神马的我倒不感兴趣,好马就行。”
“小哥,敢问何谓好马?”庄主倒是大度,颇有礼节。
“行百里路,不倦;行千里路,不怠;行万里路,不躁,即好马。”赵小白说完,环视了这一圈的马。
“呵呵,有意思。来我马庄的人,有的看中品相,有的看中能力,你倒是看中脾气。”庄主笑道,“马都在这儿,你自己看着选吧。”
游览于马廊之间,逾辉弥景,腾雾胜黄,追风绝地,飞翻奔霄,四极大宛,八骏九逸,千里绝群,果然个个都是良马。
“这个马庄主真是不错,把这么大的马庄弄得这么整洁,还养得这么好。”梦田不禁赞道。
“再怎么,也只是个养马的,我们称之为匹夫。”
梦田白了他一眼,“你今天吃错药啦,脾气这么坏。”
踱步于马廊中,这些马儿有的低头吃着草,有的抬头仰望天空,没有马会关注到眼前这个矮小的人类,他会成为自己的主人,主宰自己的命运,从此戎马一生。
从来都只有人挑马,没有马选人。没有哪只马会无聊到管这些闲事,命运从来不掌握在自己手上。
但这只却不同了,在赵小白经过它身边时,它低鸣了一声。
然后赵小白注意到了它,青骢的毛发随风飘扬,金色流苏如同银河九天,显得活力十足,就是它了!
赵小白牵着它走出来,马伯乐倒是一惊,“你确定要这匹?”
“怎么不行吗?这马很喜欢我的。”
“此马名曰战魂,乃上过战场杀过敌的战马,因此脾气不似温室里养大的马儿温顺。不过看样子它挺看中你,这马与我也有些渊源,就当是帮朋友一把,这马我免费送你。”马伯乐抚摸着战魂,就像抚摸一位老友。
“伯乐大叔,那这匹呢?”梦田不知何时也牵出了一匹马,皓白如雪,璀璨夺目。
“它叫夜叉,是流着皇室血液的贵族马,向来性子傲得狠,没想到竟能看中你。这马我也可以免费相送。”
“太好啦!”梦田忍不住亲了白马一口,她第一眼就被这种白得像梦幻的马儿迷住了,能得到实在太好了。
“不过,”马伯乐突然脸色一沉,“战魂和夜叉我只能送你们一个。”
“明白,明白,”赵小白乐呵呵拍了拍马伯乐的肩,“在外谋生也不容易,我们都明白,另外一个我们花钱买下来好了。”
马伯乐真气抖动,将赵小白的手弹开,“我马伯乐悠哉于这田野之间,岂会被那些俗物所困?这其中有些渊源,所以战魂和夜叉只能走一个。”
突然催动内力弹开一个人是十分不礼的行为,赵小白气得握紧拳头想教训他一下,却被梦田制止,并用温柔的声音代替道:“伯乐大叔,这两匹马跟我们都很有缘分,我们真的想好好照顾他们的,如果有什么渊源,能说下嘛?”
马伯乐看到梦田甜美的笑容,眉头舒展了些,“小姑娘懂事,我只说一次。”
阴霾的天空似乎隐藏阵阵心事,却又被白云盖住。
“能遇见就是缘,在一起才是分,有些事只能有缘无分。战魂是雄战沙场的勇马,夜叉是尊荣华贵的贵族马,英雄配美人,它们本是天生的一对。”
“笑话!既然是天生一对,为什么不能一起给我们?”赵小白不满道。
“我说过,有些事只能有缘无分!天生一对又如何?照样敌不过命运的戏弄。”马伯乐脸色已变青,那斩钉截铁的一字一句如同刑法般让人绝望。
“变态!”赵小白早就按捺不住了,马伯乐的这番陈词让他气愤,加之与父亲的决裂让他一直压抑的悲痛需要发泄,这会儿一股脑的都爆发出来。
况且,他也不忍看到梦田失望而归的表情,那是一种叫做男人面子的东西。
于是他不顾梦田的劝阻,拔剑而战,要用江湖规矩解决问题。
马伯乐只是冷笑一声,那笑声似乎在嘲讽我吃过的盐比你吃的饭都多。
然后,一点悲情,一点无奈,一点意外,就构成了这一场江湖纠纷。
没有恩仇,没有宿怨;
没有观众,没有呐喊;
有的只是一匹匹马儿的鸣叫,无序,刺耳,击荡着整个战鼓的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