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诗情到王德忠,去年7月一直到昨天——”武坤抬起靳风的下巴,把电动剃须刀按在他脸颊上,“会长的报告是十五天前交上去的,就算研究会和国安部有人泄密,杀手也只可能在这两星期里行动。可他偏偏半年前就开始动手,优哉游哉把会长能用的人一个个都除掉了。”
“时间点掐得这么准,说明他们早就知道今天是下玄武窟的日子。”宫岳说,“他们杀光所有能用的人,无非就是想逼我用你。”
“所以,你就怀疑我泄露了灵窟纪年,让人帮我制造逃跑的机会?”靳风笑了一声。
“你不会泄露,可……”
“会长圣明!”
“别废话。你是不会泄露,可你工作中显然出了纰漏!”
“‘可能’出了纰漏,是可能。宫岳,翻旧账有什么意思?琢磨琢磨怎么应对还有点儿建设性。”
“怎么应对?找出漏洞,堵上,这就是我的应对办法!”
“不然,就算这次顺利完成任务,以后照样会出问题。白虎窟、青龙窟怎么办?”武坤又替宫岳解释。
“还没看到玄武窟的纪年呢。白虎窟、青龙窟搞不好是几百年后的事了。”靳风说。
“万一是明年呢?是下个月呢?你想让研究会因为你的纰漏再死多少人?”宫岳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靳风却喜滋滋地说:“这个嘛,最好全都‘屎(死)’……”他话没说完,武坤就掐着他的腮帮,把他的脸猛地扭向左边。
“撑木欠扩肿门出泡的拟发吃(真没见过这么粗暴的理发师)。”他口齿不清地抱怨。
这家伙真是活该。叶明瞻抱着肚子笑倒在沙发上。
武坤掐着靳风的腮帮,三下五除二把他的下巴剃得清清爽爽,然后扯下他肩上的白布,仔细擦掉他脖子上的碎头发。
“态度不好,技术也差。”靳风从轮椅上站起来,扯着毛衣领子看着武坤,“不干净,还是扎。”
武坤抄起茶几上一个淡蓝色的透明塑料洗漱包塞给他,“出门往左就是卫生间。”
“能冲澡吗?”
“可以。洗脸池左边抽屉里有创可贴,把你胸口上那些血窟窿贴上再洗。”
“这叫血窟窿?”靳风撩起毛衣,指着胸膛上被长毛混蛋的指虎扎出来的七八个黄豆大的血洞问叶明瞻。
“难不成叫血坑,血井?”叶明瞻笑着反问。
“标准的称谓应该是‘血印子’。”
“洗你的去吧。”
“洗我的去,一个人的暖乎乎。”靳风唱歌似的说着,掩上门出了会客室。
武坤开始收拾茶几上的推子、剪子,边收拾边问:“明瞻,上次朱雀窟的事,你能想到点儿什么吗?”
“坤叔,刚才你们说的时候,我也不停想这事,可……”叶明瞻摇摇头,“灵窟纪年怎么泄露的,我真一点儿头绪也没有。”
“是吗?”武坤叹了口气,捡起靳风扔在地上的空袋子叠好,然后走到饮水机前,从下面的柜子里拿出茶杯。
武坤把热茶递到宫岳手里时,叶明瞻问:“小舅,去年到现在那么多琴师被杀,你们一个凶手也没逮着?”如果能逮住凶手,就能问出灵窟纪年是怎么泄露的了。
“没有。”宫岳摇摇头,把茶杯送到嘴边。
“十三个琴师被杀,国安部上层很重视,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可惜,到现在都没有眉目。”武坤说。
“一点儿线索都没有?”叶明瞻一阵愕然,半年时间,十三个命案现场,凶手找不到,指纹脚印总该有几个吧?
“线索是有一些,不过……听说凶手是同一个人。这家伙喜欢使钩刃刀,心理素质奇好。几乎每次都是在众目睽睽下用刀干脆利落地挑断别人的动脉,却从没留下过有用的证据。”
“还是个高智商连环杀手?哈。”
“会长觉得这家伙十有八九是唐奇的人。”
“唐奇?!”
唐奇原本是宫岳手下生物研究所的所长,后来不知为什么带着一帮人偷了研究会很多珍贵的东西,逃到国外去了。
因为某种原因,这姓唐的叛徒似乎需要靳风的帮助。可靳风成年累月让宫岳关着,根本没法离开研究会半步。
为了逼宫岳放靳风出来,前年爆发大地震时,唐奇雇了帮佣兵,在黑棕林河谷里杀光了宫岳派去朱雀窟执行任务的头三拨人,后来又伏击了赵国梁带领的第四拨特勤队员。
那时候,在朱雀窟山脚的古枰上,靳风从李三那里套出了唐奇的下落,给宫岳制造了抓捕这叛徒的绝好机会。
宫岳不可能不派人去缅甸果敢抓唐奇。
但结果却……“小舅,你们上次没抓到唐奇吗?”
宫岳摇摇头。
“特勤队找到果敢那座寺庙时,庙里的和尚说唐奇一伙离开还不到半小时。”武坤说。
“你们上次不止泄露了灵窟纪年,还留下了活口给唐奇通风报信。”宫岳把杯子放在茶几上。
难怪宫岳要翻旧账,这不止一个纰漏,是两个。“小舅,我发誓,唐奇的人真的都死在那儿了。我……”叶明瞻停了一下,小声说:“我亲手杀了四个。”
“我知道。可你们肯定忽略了某些问题。不把这些问题找出来,解决掉,研究会的工作永远别想顺利。”
“我真的……”叶明瞻不知说什么好,开始抠眉毛。
“别急,明瞻,跟靳风一起慢慢想。”武坤说,“玄武窟这一路上你们有的是时间。”
二十分钟后,结束了“一个人暖乎乎”的靳组长推门进来了,“怎么样,各位?背着我的三巨头会议开出朵花来了吗?”
叶明瞻冲他挥挥拳头,宫岳根本不搭理他,武坤看眼表,“5点半,差不多可以去订餐了。你们想吃什么?”
“随便。”宫岳说。
“能填饱肚子就行,坤叔。”叶明瞻说。
“你是难民吗?”靳风冲到沙发前一屁股坐到叶明瞻旁边,勒过他的脖子,使劲掐他的脑袋,“既然来内蒙,那当然要吃蒙古八珍、手把肉、地锅鸡、奶酪、蒸饺……”
“这里有剪羊毛的电推子,只养着肥羊。”武坤打断靳风的“报菜名”,“我早上去接明瞻的时候就让他们晚饭弄只烤全羊。”
“哇!”叶明瞻一边欢呼,一边拼命想扯掉脑袋上的魔爪。
“那你还问我们想吃什么?”靳风掐得更用力了。
“我只是客气一下。”武坤说完,转身出去了。
“等他回来我把他做成地锅****靳风对叶明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