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里我做了笔录,从那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脑中挥之不去的是躺在地上那高度腐烂的尸体,和那条脏兮兮的红色沙料长裙。
我觉得自己对她并未有多深的感情,但却也从未想过有一天她会以何种方式离开这个世界。
她那么爱美,就连临死前都穿着自己最爱的那条裙子……
警察告诉我,会尽快查出她的死亡原因,以及是否是他杀或是自杀。总之,他们会尽快给我一个答复。同时,也告诉我,让我不要随随便便离开本市。近期内,他们也许会找我了解部分情况。
我答应了。答应的有些痛快,以至于他们看我的眼光都有些许异样。
任他们怀疑吧,反正我没做过。
从派出所出来,我在大街上四处游荡。直到路过公园,看着散步的人群,我突然意识到我没有家了,没有地方可以回去了,没有可以眷恋的人,我的心底,也没有恨了……
帮派的新生活,并不比我在莫飞平身旁活着的时候简单。反之,更要难上几分。
由于我加入的方式有些特别,老大对于我的加入又特别交代了一下。所以,在很多人眼中,我还算是个眼中钉吧。但我年纪在那,很有可能一不小心就惹出大事,所以不少人也不把我放在眼里。
无论大家对我怎样的看法,那个时候的我,心里只抱有一个念头——活下去。
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都要活下去。
我想办法把莫飞平从我身边弄走,目的不就是这样的么?
时间一晃,我在帮派之中待了足足五年。
五年的时间,我知道了莫飞平的去向,知道了那个女人的死亡原因,搞懂了为什么杀人不用偿命更不用会付出代价,更清楚了这个帮派究竟是做何勾当的。
老大姓汪,叫做汪行一。我们帮派有一个很大的结构组织,汪行一并不是最大的一个,他只几个分支中的一支。
而我们帮派做的勾当,简单的不能再简单——fandu。
几个分支,各有各的分工。汪行一这个口是最主要的贩售,负责联系世界各地的买家。
汪行一这个口最主要,所以也担当着极大的风险。
警察、竞争伙伴、不怀好意的买家、内部人的对这个位置的窥探以及那个一直十分神秘的大老板。
我在经历过一次走货之后,彻底的意识到,我们真的是把脑袋别在裤腰上活着的人。
对,走货。
即便是汪行一对我有了特别的印象,但真如那些看热闹的人说的那样,汪行一压根就没把我这个救过他一命的人放在眼里。
我跟众多小弟一样,干着苦力活。对,那句话是这么说的“挣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
在感受过身体里藏东西之后,我再也不在同意这么干,太侮辱人格了!所以,在我接手帮派之后,我把人体藏物这活给罢了,没技术水准。
不过也就因为人体藏物这事,让我平步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