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曾不爱箜篌,只闻江东惧北龙。
空想东陵好风光,野马烟花踏北疆。
北疆不见千丈雪,降龙只得几人归。
寒也北,苦也北……摘自《汉阳三百首》)
初来东陵的人对东陵的评价的确是没有气派这两个字,这座故都并没有因为皇家的居住而沾染所谓的皇家威严,甚至有些脏乱,所以,很难让人联想这是汉阳王朝的故都,这里是北军的中转站,粮草,兵马的队伍常常可以看见,汗流浃背的商队人员也愿意来到东陵这座城稍作休息,因为人多所以有些乱,但对于边境深深的寂寞,人多确实是缓解这种状况最好的良药,东陵与北方在人口密度上有天壤之别,所以才会有人说“东陵是当之无愧的北方第一城”这种话,而且而且去过边境的人也都对这句话很是赞同,但有远道而来东陵人对故都这两个字并没有什么很大的兴趣,也并没有因为故都二字享受什么多余的照顾!远道慕名而来的诗人游侠在看到所谓的“北方第一城”远没有想象中的大气,甚至还有些寒酸,落魄而返的诗人曾写下这样一首《悼亡友陌而忆东陵》。
年少曾不爱箜篌,
只闻江东惧北龙。
空想东陵好风光,
野马烟花踏北疆。
北疆不见千丈雪,
降龙只得几人归。
寒也北,苦也北。
路边摊上,店小二正看着瞅着外面桌子上的一个人,原因无他,这人一身白衣,再加上身体强壮,脸角方方正正,但是没有胡子什么的,但这强健身体肉眼都能看得出来绝对不是凡俗之人,外表的出众只是一方面,另一个便是奇怪的行为,点了最好的酒,却一口没喝,只是揭开坛子任由酒香飘散,人却只在闷头吃那叠花生米,店小二自然对自家的酒有信心,对于这等奇怪行径也猜不透,东陵那么大,怪事日日都有,他付了钱,只要不是来砸自家酒馆厂子的,管他做甚!自己猜不透也好,自己有的忙,这些高人都怪怪的,哪能把心思都放在他们身上,做好本职工作才最好,现在已经是秋末了,等到了冬天,马上就要过年了,想到这里他情不自禁的轻声叹了一句:“秋天快要过去咯!”
在前台一个人咀嚼花生米的男人听到这话愣了一下,谁也没注意到,因为这愣神的缘故,手上没用劲,一个花生米便咕噜咕噜的逃脱了筷子,男人没了动作,只是看着眼前的一碟花生,然后轻声嘀咕了一句:“该走了!”然后端起一壶酒,直接豪饮,伴随着众人好奇的目光和下咽的声响。“咕咚咕咚”两斤百火烧就干完了,对于东陵人来说百火烧一般是一杯一杯的小酌,让酒精不断刺激着喉咙与胃,而不是这么玩的。白衣男子很不优雅的打了个长长的酒嗝,拿着屁股下坐着的长剑跨过了门槛。
殷则一手提着药,一手拿着两个橘子,药自然是他去药店买的,不过买的时候药店老板很惊讶,不是因为他来买药,而是买的太少了,
“殷书吏,这次就买这么一点儿哪够啊!是不是没带够钱呐?不要紧的,您的信誉我们还是信得过的,要不,再来点?”回绝了极其热情推展自家药的老板,再三声明只要一人份量的药,殷则才买回来自己想买的,然后路上又碰到了巡差的黄捕头,本想快点回去,但遇到絮叨的黄捕头。
“老弟啊!你这提着的是药吧!”
“哎哟,大哥好鼻子!”
“哎哎!我跟你说,别人虽然叫我外号叫黄二狗,但是和我这鼻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人家说的是我的行动,是我千里追敌,用智慧判断犯人逃跑路线的传奇,知道吧!……”
殷则只好翻着白眼听他唠唠叨叨完,嗯!你外号的确和鼻子灵没关系,平时邻里不和,夫妻争吵什么的,别的官差一到场,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到你这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你一掺和,小事便大事,原本只想吵个架的最后写了休书,本来女方哭一场要回娘家,结果你一掺和劝人家,把人家劝的直接跳井,还好没闹出人命,要不然可是从民事案件变成刑事案件了!而且出什么事你的闻风而动,比狗还灵,所以才会被称为黄二狗吧!呆了三年,殷则对面前这位不良官差的名声可是很佩服的呀!什么官差能不吃拿卡要,什么官差数十年如一日风里来雨里去,带病上岗从不拖沓,整个东陵,也就这个绰号黄二狗的男人了!
打发了黄二狗,被硬塞两个黄色果子的殷则一个人走在东陵城中,一个人走在路上,因为走得急,他没有换上便服,只穿上一声红蓝相间的制度,行人见了这身衣裳,走路时都刻意保持了距离,殷则倒也没其他心思,乐的一个人逍遥自在,来来往往的人群里少不得有几个小娘子做贼似的看着这个面容白净的男子,宋雨景便是其一。
宋雨景,一个大户人家的宝贝女儿,其父正是东陵官场上东陵直隶州知州的宋斫,东陵城中说一不二的人物,响当当的东陵城城主就是这位宋斫,当然作为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算得上多子多福的宋大人看来,其中最小的,由正室生的小女儿理所当然是最贴心的小棉袄,宋斫宝贝自家女儿在东陵官场上当然是人尽皆知,这位待字闺中的宋雨景也是最热闹的话题了,谈谈奇闻不得不说说究竟谁能娶上这位城主的掌上明珠,有说当地有名的士族童家,有说的是许了长安的某位皇子,当然更多人赞同的是东陵城著名的才子徐长风,一位是东陵的最明亮的珍珠,一位是在长安都有天才之名状元郎,一位名字叫做宋雨景,一位名叫徐长风,一风一雨,巧合吗?也许是的吧!在东陵许许多多迷恋宋家小姐的男人和喜欢才子徐长风的女子心中,都不得不说这两位的确很合适。
带着不可言明的忧郁神情行走在人来人往的道路上,心为什么跳的好快,落日的余晖下,青年的影子已经混进人群中不见踪影,谁知道呢?谁会明白在熟悉的街道上看到一个陌生的男子情不自禁的感觉,那种仿佛喝了桃花坞里桃花酒那种微醺的感觉,也许,明天,或许,今晚,那个如此深刻但有陌生的影子就会像所有影子一样遁入黑暗,了无痕迹,这也是一种体验吧!等人已经进去人海,找不到踪影的时候她愣了一会神,然后无精打采的对外面说道:“走吧!回家。”马车车轮动起来,载着人通向城主府。
走在路上的殷则不知道有一个女子看着她,但他却有些不安,不安的让他有些烦躁,有些透不过气,他踢了路中央的一颗小石子,看着滴溜溜的石子向前滚去,撞上了一个白底黑靴,殷则诧异的抬头看着那人,想不到真撞上人了,却发现那人正微笑的看着他。
奇怪的殷则不知道为什么那个人带着微笑踏步而来,大道上人来人往,那人却像游鱼一样没有丝毫影响,不一会儿就走到了殷则的面前,殷则观察这个男人,脸上没有多余的赘肉,也没有留胡子,整个人看上去很干练,尤其是那双含笑的眼镜让殷则觉得似曾相识,一身白衣,右手拿着一把剑。正在观察的殷则突然听见身前的男子发出一阵奇怪的轰鸣声。
“轰轰!轰轰!”猝不及防的殷则脑中一片混浊,那声音仿佛让他浑身每一块肌肉都在颤抖,说时迟那时快,殷则日日苦练的《小周天寒潭浔水问气录》立刻全力运转起来,如同原本缓缓的河水因为受到刺激,仿佛上游溃堤,小水变大河,外间轰鸣声早已经停下来了,但他自己的身体却还没有从原本的状态出来,心急如焚的殷则只能拼尽全力的运转,这已经是他最快的速度了,他都能感觉自己的眉心一阵阵的发热,这可不是好迹象,要知道原来气走周身,全身发热是有,但最终走到眉心终点处总是一片冰凉清爽,如今,清明不在,殷则发出一声低啸!
那个白衣人听到殷则低啸后很是吃惊,所以低头看着地上抱着头抽搐的青年,眼角的余光就能看到这四周已经是乱成一片,街道上哪还有刚才人来人往的模样,只有一片狼藉,西街口的人们已经作鸟兽散!没错,刚才他一声雷鸣引发了这次骚乱,他的计划就是如此,现在,出了一点小偏差,但还在可控范围内,所以他不慌不忙的抬起头。
微笑的开口道:“在下安竹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