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又笑了起来,她笑着说道:“本来我还觉得事情一定很无趣,但现在却改变了这个想法。”
“无趣?”
老板娘道:“事情是很无趣,但你其实却是个有趣的人,你虽然总是板着一张脸,让人以为你总是在想事情,甚至你想让别人总觉得你已不再年轻。其实无论你怎么装深沉都没有用,欺骗那些无知的少男少女不算什么,若你能让我这样的女人都认可你不再年轻,那才算是成功。男人的魅力不是不断的绽放热情,因为无论有多么强烈的热情,都有用完的时候,到那时候,这个男人就算是废了,所以男人的魅力不在于热情的绽放,而是热情的内敛。”
我只好闭上嘴,男人的魅力在于内敛,女人又何尝不是?可是这句话我绝不能够说出来,女人若是认定了某一件事,男人绝不能够多嘴,只要多嘴,结局都是有输无赢,就算你的话得到老天的认可,认为有理,可是最后老天绝不会出来帮你说一句话,因为老天觉得女人的话已经够多,他老人家本已够烦,该闭嘴的反而是你。
我只要多说一个字,不论是对她的观点赞同与否,接下来即将面对的恐怕是山崩海啸。因为我只不过是问了“无趣”两个字,她就已经开始“话唠”,而且话唠的内容已经走题,本来在东方八达岭上的长城上,忽然一个筋斗云,就是十万八千里,飞去了埃及的金字塔。
老板娘见我不说话,她只好又回到了八达岭上,这次她连话也不说了,只见她转身在柜台上拿起一本书,书名没看清楚,因为她已在书页的夹层里拿出一样东西。
确切地说,那是一张纸,很薄的纸。可是这张薄薄的纸我只看了一眼就知道它绝不简单。
这是一张支票。
老板娘道:“我这个人有个很不好的毛病,那就是好奇心特别重。”
我没有说话,这个时候我并不该说太多,因为她要说的应该有不少。
老板娘果然又笑道:“其实这个毛病很多人都有,人与人之间本就如两块同性磁铁,距离稍微拉近时就会产生一些排斥,而只要其中一块转过身去,反而又多了一些吸引。这就是人的好奇心,虽然是一种毛病,有时却也是它的可爱之处。”
我不能去否认她说的话,因为这个道理虽然很多人都懂,但真正能够形容出来的却并不多。
老板娘见我突然没有了谈兴,也没有再继续说她的人生哲理,她将那张支票递给我,她说:“这是你应得的报酬。”
支票上足足有七个零,不是华夏币,而是一千万英镑。
我的脸色却是沉了下来,我虽然没有问,却也已懂了她的意思,因为这张支票和很多支票都不相同,它周边有一些花纹,而且右上角还有一个标记。
老板娘道:“事成之后,另外一半就不用这么麻烦了,会直接打入你的银行账户里。”
我忍不住问道:“你是谁?”
老板娘道:“我是谁不重要,如果你非要想知道,那就叫我四十九。”
“你来这个地方已呆了多久?”
“十年!”
“什么时候回去?”
“也许还要等十年,也许是现在。”
我看着她,没有说话。因为我从她的眼睛里读到了一种东西,如同阳光一般的东西,初春的阳光,万籁俱寂,却代表着生机,代表着希冀。
我说:“这个地方又有什么不好。”
我已将那支票拿起,随手揣进裤兜里,转身就走。
有些东西,既然已放下,便是福气。如果再拿起,是不是该考虑一下自己还能不能跟随这个世界逆水行舟的脚步?
就如你这张支票,代表着时代,代表着江湖,但却也如刀锋一般,生生将那些曾经无比珍贵如今却已贬值的情怀寸寸割碎。
你可知,无论多么珍贵的东西,一旦经过金钱来衡量,本身就已贬值?
老板娘站在我身后,说道:“这里好的不得了,但我想做回碧昂斯琪。”
我不由一怔,却没有理会,而是大步向前走去。
碧昂斯琪,一个传奇女子,有着魔鬼般的身材,天籁般的嗓子,虽然是混血儿,自出道以来,却反而能够横空当世,极少有女星可比她的光环,拥有着亿万粉丝,要不然也不会在这样的穷乡僻壤里,还能看见她的海报。
走出小镇,看着天边,我又忍不住叹了口气,我从裤兜里掏出一部手机,装上电池和电话卡,可是随即又拆开。
在那支票的背面还有着一薄薄纸张,纸张上面只有一句话:左江南源聚龙门。
“左江龙门?”我不由觉得意外。
那是一个奇怪的地方,是左江的发源地之一,历史悠久,不少隐世家族都在那里落脚,且鱼蛇混杂。尤其是那里号称有十万大山,只要人往里头一钻,即便动用科技手段,也绝难找得到,只能两眼一抹黑。
而在我的记忆里,张浩然已养尊处优多年,即便接到了风声,也不会逃避到十万大山里去,而是会远遁海外。我来到这座小镇,是黑侯爷的情报,可是我前脚刚走,似乎黑侯爷就遭遇毒手,可见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尤其是昨晚的事情,更是处处透着悬念和可疑。
但我本着此次的目的,忍住好奇,并没有去追踪李思思和肖丑一行人。
而去龙门的消息应该无假,因为她没有欺骗我的必要。我和秦冉的十年之约,将在我这次出手后终结,她给我一千万,并不是刻意针对我才使出这般江湖手段,而是她想要尽快除掉张浩然这个她所认为的威胁,更何况她对这个胖子已忍耐到极限。
我手掌握拳,随后一摊,一千万英镑的支票已成为碎片,随风飘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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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由又想起那晚,你眼中充斥着愤怒和怨毒,面目无比狰狞地说,我要他死!
为什么你要如此怨恨张浩然?你已忍耐他多年,本可以早先就将其除掉,为什么那晚你会突然要取他性命?
我忍不住心口微微发疼,我非草木,在我心中,对他本就已存杀念,当听到从你口中说出“我要他死”那四个字的时候,随之而来的自然就是联想到他落入我手后,死前那惊恐的画面,虽感不屑,却也有些快感。
尽管你高贵如女皇,我如你身边一条被阉掉的公狗,你是波澜壮阔的大海,我只不过是沧海一粟。可是我至少还是一个人,一个甘愿被你奴役的卒子,为了博取女皇一笑,我不惜付出所有,为你勇闯地狱阿鼻也无所惧!
我仰着头,似乎明悟了许多。
我明白了自己的使命所在,保护你是我的使命,仰望你是我的信仰。什么十年之约,那些都不重要,我懂得,离开了你,我就要死,没有了你,我就是那干涸的河床,失去了你,我就是走到悬崖口的孩子。
尽管,这种想法有时候是如此的荒谬可笑,尽管有时候我想狠狠的给自己几巴掌。
无数个夜里,我用刀子缓缓割开自己的皮肉,鲜血缓缓滴汩出,那种荒谬,那种可笑,仿佛都随风而去,而在心中,树立起一座坚固的碉堡,碉堡里盘坐着一尊尊佛像,这些佛像原本个个都面目狰狞可怖,可偏偏每个都化成你凝目含笑的模样,梵唱声席卷九天,遍布虚空。
我扔掉手里的刀子,鲜血滴落,我双眼瞌闭,嘴角微微上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