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从挎包里掏出了一盒香烟。
你轻轻吸了一口,熟练地从鼻孔里喷出两道烟柱,续而在风中凌乱散开,你美目中同样有着浓浓地氤氲气,你说:这个城市的人都变了!
你贝齿咬住红色烟嘴,继续吞吐着烟雾,你说:三哥,假如我没有遇见你我是不是就不用这样活着?我就像这山冈上的这块花岗岩和泥土,一对年轻的夫妇背靠着花岗岩,一对小情侣依偎在一起,一个年入古昔的老太太,一些男男女女一些老老少少在这里拍照留念。他们践踏着我的身体,我装作漠不关心的冷酷模样,却又像是能把最真实的东西留给他们。假如……我从来没有遇见你,假如那些人那些事从未碰见过,我是不是还可以扎个小辫儿,推着单车走着那些五米宽的巷胡同子里,我是不是还可以对你撒娇哭鼻子……
你说,这个城市的人都变了,而我们都过于怀旧,念着那些已经风化的石刻。而这片美丽的夜市,灯火辉煌,灿如星辰,我还从来没有以这样的角度看过T市,原来它美丽如斯。
你两指轻夹香烟,诉说着一些我早已遗忘的石刻。
我说,不错,这个城市的人都变了。
我依然惜字如斯,我早已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如此惜字如金。这个城市的人都变了,我也变了,你也变了。但那又如何?有些人变的是形,有些事变的是神,有些人是形神俱变,不过是不同的面具罢了,我们戴着各种各样的面具,我们何曾真正的心甘情愿过?只是每逢各种各样的人,每遭遇各种各样的事,我们只不过是学会并且精通了逢场作戏之道罢了。
有幸的是我们还没有变,至少我们还怀旧,至少我们会在这山冈上还念着那些已经风化的石刻。
那天,县城里的气温开始回升,你说,没事儿,月亮依然那么圆,花儿依然那么香,你依然还是你,我依然还是我。
是的,没错儿。鱼儿依然活跃如同精子在试管里戏耍,女孩儿的心依然多变如同前天的天气,你依然还是缕过耳边的头发,年轻的皮肤白皙而富有活力,你笑着时宛如春日里的那口古井,水波就在你脸腮的酒窝里尽情荡漾,一波又一波依然如此醉人。而我想说,青春真好,十八岁的春天,应该完全是属于你的,你的行为永远不会在形容词前面括上正负,我为你倾倒和着迷,你做的比我好,比我更像一个男人,洒脱,飒爽,英姿勃发,形同领袖,我只配跟在你身后像一条阉掉的公狗,请你别撵我走,这是我自愿的。
昨日,我家的大门居然是半敞着的,可是我一点也不着急。我走进客厅,果然鞋架旁边多了一双高跟鞋,黑丝袜一只吊挂在鞋架上面,一只曲卷在二手沙发上,还有你廉价的首饰和假发,名贵的小包,那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记得那年我们刚满十八岁,县城里的气温开始回升,圆圆的月亮下,一个戴着牙套的女生,盘着短短的假发,穿着短短的皮革裙子,圆圆的脸蛋,圆圆的眼镜框,圆圆的挎包。你是如此与众不同,圆圆的名贵小包衬托着那天整个造型都是圆圆的你。——请你别撵我走,我为你倾倒着迷,这是我自愿的,请别说我没有尊严,因为那是我的自由,正如昨日的你也如此自由。
你忘记关上那扇浴室玻璃门,十年过去,你的身材还是保养得很好,皮肤还是滑润如珠、光洁如玉,清水轻轻喷洒着你的皮肤,像是落在荷叶上一样,簌簌滚下去,依旧圆润的屁1股上连一丝水痕也不留。在柔和的灯光照耀下,你的头发柔顺如瀑,你转过脸颊,眼睛透亮如珍珠,毫无羞耻感……
我静静地站在黑暗中,静静守侯着那块冰冷而幽静的土壤,夜是如此深,如此黑……
县城里的霓虹灯单调而古板,一个小酒吧,三两台球桌,年轻的调酒师表情木讷,一群染发的男生嘻嘻哈哈,打着赤膊玩台球。这个小酒吧生意可不景气,我没想到在这里能够遇见你,那年你十六岁,穿着平底鞋和牛仔裤,搭配一件宽松的米黄色T恤衫,你的头发乌黑发亮,紧紧地束扎在脑后留下了一条“狗尾巴”。你背着一把旧吉他弹唱着一首情歌,十六岁的你还没有发育完全,声带还没有成型,你的歌声唱到副歌就像是走失了同伴的鸭子,你刚唱到一半,我看到一只酒瓶落在了唱台中央,平地一声雷!
你坐在椅子上没有惊慌失措,你没有停下弹奏,你一动不动,荣辱不惊,古井不波,旧吉他在你手指尖宛如一部创世乐谱。我承认你的吉他相比你的歌声有如黄莺和山鸦,但是我更承认,山鸦也绝不会因为它不是黄莺所以就缄默一生。你高歌无须壮语,就好那突然“从天而降”的酒瓶爆破在你身旁,没有谁会在第一时间去留心观察那群染发的男生,因为你的从容不迫和与年龄不符的镇静在这一刻绽放的光芒足以掩盖四周光华绽射的霓虹和喧嚣。
你是一个男生,不,你比很多男生更具有霸气,你的霸气无须嚣张跋扈,即便没有东风,你也可以草船借箭。
张浩然霸气,这一点我承认。张浩然发育得早,雄姿勃发,英俊不羁,体魄结实,喜欢穿一件白色背心,胸肌可以在他随意控制之下跳舞,六块腹肌轮廓分明,要是他再长高十公分,我承认我将会无地自容。张浩然和你对立势如水火,但是你们郎才女貌,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命运是如此的戏剧化,爱一个人如果保质期是三年,那么恨一个人将会是前者的一倍甚至无限大。
我恨你,我恨死你了。我记得曾经有个女人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着这样的话,也有女人曾经说过相反的话:“我爱你,我爱死你了,没有了你我就会死,为了你我可以放弃名誉、金钱、权利和地位,亲人可以不要,朋友不要,房车不要……为了你,我甚至抛弃了尊严,抛弃了一切……”
可是,我却恨你,我恨死你了!也有男人双眼通红,脸上的汗毛倒竖,咬着牙阴鸷鸷的说,“我简直恨不得用刀子生生地刨开她的肌肤,然后取出她的心,挖她的肺……我恨她,我做鬼也不会放过她的……”。
可是在某一天,我突然之间又不那么恨你了,我为什么要那么恨你呢?没有了你,我可以一个人笑着看完整场电影,一个人开着车漫无目的地走过某座陌生的城市,还有那么多精彩绝伦的相聚和离别,相知相守,背叛谎言和那么多悦耳动听的歌声和旋律,潇洒浪荡,没心没肺。
可是我却知道,他们大多都只不过是耍耍嘴皮子。
我却不同。
你粗鲁却又含着温柔,你的眸子中烙印着些莫名的陌生和略许的亲切,双手捧着我的脸腮,你冰冷的双唇柔软有毒,覆盖我的唇。我有些麻木的神经在刹那间逆流成河,鲜血从我们的嘴角滴落下来,淡淡的血腥味有些酸涩,你闭着眼睛声音细若游丝,你说,你真傻,值得么?
我很想说值得,即便没有这个突如其来的吻,我也从不后悔,我将会一直默默保护着你,呵护着你,没有了你我就会死,为了你我可以放弃所有,不求回报,不求名分,请你别撵我走,我为你倾倒着迷……
张浩然第一次在你面前脱下那件白色背心,两块胸肌肆意跳着爵士舞,他企图将你当成沙包,他挥舞着一双粗臂,嘴里还在哼哼唧唧。你连眼皮子也没有跳一下,没过多久我就倒下了,就像是一只曝晒在砂石堆中的软脚虾,挣扎着想要跳起来和肌肉男单挑,但我屡次挣扎,屡次失败。我第一次尝试了被人打趴在地被人踩在脸上擦鞋底的滋味。那一刻,什么屈辱什么脸面什么疼痛竟然仿佛都不存在,我声嘶大叫要你快跑……
你没有跑,你冷削的眉宇动了动,你淡漠的眼眸深处出现了一丝浅浅的波动,那种波动里有着疑惑、陌生、甚至还有着些许不屑。你不是一个不懂得感恩的姑娘,你不是一个心如铁石的冷血动物,即便是一个路人甲多管闲事仗义出手你也绝对不会恩将仇报,你眼眸中的那些许不屑兴许是我被张浩然胖揍,导致血气堵塞神志不清之后产生的错觉。因为至始至终你都没有看过我一眼,更何况当一个身高一米七五体重才一百一十斤的四眼仔被一个身高一米六五体重大约一百五十多斤的肌肉男踩在脚下,这样的结果好象毫无悬念的和你预料之中不差毫厘。
你闭着眼睛声音细若游丝,你说,你真傻,值得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