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道里有火把,路克森举着熊熊燃烧的火焰,昏红的光亮映照在墙壁上。
路克森故意选了一条较远的路,如果能找到机会逃走,他会毫不犹豫。谁知道在他们杀了莱杨斯大主教之后会不会将自己也杀掉。
他承认自己是个胆小的人,但是他不甘愿被人摆布,除了他的父亲总还会有别人。
“如果你们杀掉了莱杨斯主教,你们接下来要干什么?”路克森问道。
“我在考虑公爵殿下,他是顽固的天主教信徒,我相信如果没了他,女王陛下会很高兴的。”
虽然路克森接下来都想要提起话题,但是库鲁并没有交流的欲望。
过了一会儿。
“为什么这个密道这么长,小子,你是不是在绕路,我可是记得自己走过这里的。”
有一个人说着,他捡起了自己曾经丢下的剑鞘。
库鲁停下脚步,将火把靠近了路克森的脸,他感觉火苗烧到了头发,冒出了焦糊的味道。
“我可能是记错了,你们看这里就像个迷宫一样,我不可能一直都记得很清楚,你们要相信我,而且我并没有什么理由去阻止你们杀了莱杨斯主教,不……不是吗?”
路克森慢慢向后退。
“你最好想清楚了,路克森爵士,因为你的小命可就和你笨拙的脑袋绑在一起了。”
库鲁拿开了火把。
路克森又说到:“我的火把有些暗了,我需要换一个。”
库鲁不耐烦的接过火把,想要将自己的给他。
孰料路克森直接将火把扔在了库鲁的脸上,然后转身就跑,他从旁边的墙壁上拿下一块石板。
轰……
一个石门就落了下来,封死了这条通道。
库鲁捂着一只眼睛,大叫着。
……
没过一会儿,路克森就出现在海德蒙教士的房间,然后用书架挡住了密道入口。
他找到了奄奄一息的海德蒙教士,让修道院里的人带着他去了医院,但是他不敢让他们到密道里去,那是个秘密,而且他们未必就能打的过库鲁他们。
路克森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他坐在街角平复着激烈跳动的心脏,过了一会儿,他最终还是决定回到潘珂尔德宫。
不过当他经过了圣赛门罗教堂的时候,他终于还是知道了琳莎将要结婚的消息。
准确的说,琳莎和哈克已经在宣誓了。
路克森想要冲进教堂去,可是士兵将他挡在了教堂门口。
路克森觉得此时比刚刚更加无助,他不小心绊倒在地上,看见他的父亲正走过来,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有许多民众看过来,他们好奇的欲望更加旺盛了,原来最精彩的不是婚礼,还有贵族父子之间的恩怨,似乎这位路克森爵士还和公爵的私生子是情敌!
这一切都很符合民众们的胃口。
“你看看,这一切不都是很好吗!”公爵说。
路克森站起来,说道“你真的让我恶心。”
此时琳莎也看向了教堂门口,不过她只看到路克森远去的背影,而婚礼还在继续。
哈克坐在轮椅上,从口袋里拿出了戒指戴在琳莎的手上。
“你将是我的妻子。”他说。
……
路克森又回到了海德蒙教士的房间,他推开了书架,走进了密道。
此时库鲁正在包扎着伤口,但也仅仅是用破布遮盖着,他的这只眼睛恐怕很难保住了。
他们也并非在原地不动,失去了路克森的领路,他们也只能凭借着感觉前进,可是每当他们感觉找到了出口时,就又回到了走过的地方。
库鲁怀疑这里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直通圣赛门罗的暗道,这里就只是来耍人玩的把戏。
“那个臭小子,如果让我再见到他,我一定要杀了他。”库鲁狠狠的说。
这时候路克森从一个密道口绕了过来,他听到了库鲁的话,他说道:“但是我劝你不要那么做。”
库鲁听到路克森的声音便看了过去,他走到他身前用手肘抵着路克森的脖子。
“那为什么我不会那么做呢?”
库鲁用一只眼睛看着他,脸色阴沉。
“我可以在五分钟内把你们带到圣赛门罗教堂的地下室!”路克森快速的说。
“五分钟?你之前可是在这里带我们走了二十分钟的路!你这个混蛋的贵族骗子,现在为什么我要相信你,为什么我不将你的两只眼睛都挖出来?”
“因为我逃不掉了,我可以任凭处置!”路克森看着他。
双方沉默着,库鲁终于放开他,再一次的让他带路。
这一次很顺利,很快他们就来到了一扇石门前。
路克森缓缓推开了石门,一间宽阔且明亮的地下密室就出现了。
因为有半圈高高的烛台和一排书架遮挡,他们并没有被发现。
莱杨斯主教正在做祷告,默念着祷文,烛火安静的在他面前燃烧。
他在身上画着十字,然后就站了起来,在一个盛水的石台上洗手。
也就是这时候,库鲁的匕首放在了莱杨斯大主教的脖子上,他没来得及回头,就被割裂了喉咙,鲜血喷溅在石台上,圣洁的清水很快就变了颜色。
大主教躺在地上,血液染红了毛毯。
库鲁在血水里涮了涮匕首,又拿着主教的衣角擦了擦。
“我都忘了让他说一句遗言了。”
库鲁说着就要带人从密道退走了,路克森还在考虑要不要现在就从出口逃走。
有一个人在这个时候走进了密室,他闻到了浓烈的血腥味,瞥见密室里竟然有许多陌生人后,立马就折回走去。
不过库鲁也发现了他,他跑过去抓住了那人正在关门的手臂,一把将他又拉了进来。
潘珂尔德公爵扑在地上。
“原来是您啊,尊敬的潘珂尔德公爵!”
“你们是谁?”公爵问道。
他站起来,努力让自己镇定。
“您不认识我吗!一周前您不是还遣派士兵来抓我们吗?但是你猜,最后怎么样了呢?”
库鲁将公爵拉到了莱杨斯的尸体旁,他看到了死去的大主教,也看到了路克森站在一旁。
“路克森,你为什么也在这里?”
公爵想到是不是就是路克森叫他们来杀掉莱杨斯大主教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自己的儿子总不敢弑父。
于是公爵说道:“你让他们放我走,我也不会追究你杀掉大主教的罪责!”
路克森摇着头,没有说话,他知道自己的父亲很可能就会死在这里了,虽然他痛恨他,但是他并不想让他就这么死掉。
库鲁笑了起来,密室里都是他的回音。
“公爵殿下,我们可不是路克森爵士的手下!”
库鲁让公爵跪在血红的毛毯上,然后交给路克森他的匕首。
“杀了他,我就让你加入我们,这不就是你所期望的吗?”
路克森小心的接过匕首,他拿着刀柄的手都在颤抖。
公爵说道:“你难道真的敢杀了我吗!你这个小杂种,我现在可以告诉你,我的两个儿子都不是我亲生的,而你只是其中一个。你的母亲就是一个荡妇,她跟我结婚之前就已经跟别的男人上了床,她就是一个荡妇!
“够了!”路克森喊道。
他拿着匕首刺向了库鲁,可是后者显然有所防备,他夺走了匕首,一转身就刺穿了公爵的后颈。
公爵倒在了莱杨斯大主教的尸体上,一动不动。
……
一年后。
潘珂尔德宫。
自从潘珂尔德公爵死后,他的儿子路克森也不知所踪,有传言说公爵和他儿子之间的矛盾已经愈演愈烈,所以路克森爵士就秘密将他的父亲杀掉逃走了,不过显然没有多少人相信,还有人说公爵和他的儿子都是被清教徒杀掉了,是伊丽莎白女王暗中下的命令。
总之,现在公爵只留下了一个小女儿和一个私生子,也没有任何的兄弟。
所以哈克就成为了下一任的公爵,因为哈克同样住在潘珂尔德宫,所以他也就是潘珂尔德公爵了。
现在,琳莎要为老公爵夫人送行,她将要坐上马车。
在这一年里,她都在教导琳莎成为公爵夫人之后的贵族礼仪,琳莎很聪明,学的很快。
老公爵夫人抱着女儿进了马车,孩子很安静,没有哭闹,只是搂着母亲的脖颈微微闭着眼。
“你要去哪里?为什么你不能继续呆在这里?”琳莎问道。
“我去寻找我的爱人,琳莎,我希望你也能找到你的!”老公爵夫人轻声说道。
“但是我……”
“没有人可以禁锢你的心,你要记得!”
随着马车的离去,细微的铃声也响起来,琳莎怔在原地,她总觉得这个铃声很熟悉,但又忘记到底在哪里听过。
午餐的时候,哈克和琳莎坐在长长餐桌的两端。
他们似乎都在刻意忘记以前的身份,甚至是抛弃掉以前的习惯和爱好,让自己变得更加像一个贵族,但却不像是夫妻。
哈克右手握着的餐刀不断地抖动,碰到瓷盘的边缘发出一连串清脆的响声,在宽敞静寂的房间里尤为显得突兀。
因为他肩上的旧伤,导致他以后右手臂的缺陷,不过这个抖动的毛病在平时并不会显现出来,只有在提笔写字时或是这种情况……
哈克将餐刀扔在了地上,站起身就要离开。
“你要去哪儿?”琳莎下意识问道,不过下一秒她就后悔了。
“出去。”他说道。
哈克走了出去,琳莎一个人吃完了午餐,就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她当然知道哈克要去哪里,他去找他的爱人,或者说情妇卡莉娜,琳莎尽量让自己不去想这些,那对她只有坏处。
他们并不在同一个房间就寝,所以这一年多以来,琳莎也没有怀孕,这样倒也成全了她,她自以为觉得很开心,可以无拘无束的生活在奢华的潘柯尔德宫,享受着上层人士的优质红酒和珍贵的宝钻,唯一的要求就只是扮演一个得体的公爵夫人。
不过琳莎不敢去贵族之间的交际派对,因为她本身就只是平民出身,虽然她贵为公爵夫人,但是那些贵族女人们总会在背后议论,这让琳莎很尴尬,所以能不去她便不会去。上一次去参加晚宴还是在一周以前了。
琳莎躺在床上,不一会儿就眯着眼睡着了。
她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被士兵追着,背上背着一个孩子,她的内心有一种恐惧牢牢抓着心脏,它盘踞在那里,那种恐惧甚至要大于失去生命,于是她愈加没命的奔跑。
她只有这一个念头。
而这个念头却会跟随她一生。
琳莎醒了过来,额头上冒着细密的冷汗。
她看到身上盖着的被子。
有人在外面敲门,女仆瑞芙安走了进来,她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小木盒子。
“这是什么?”琳莎问。
瑞芙安打开了盒子,一颗硕大的蓝宝石映入眼帘。
她说道:“这是奥格斯因伯爵送来的,说是要敬献给美丽的公爵夫人。”
琳莎倒是有些印象,上一次参加晚宴的时候,这位年轻的伯爵就曾经邀请过自己跳舞,虽然她的舞技很笨拙,闹了许多笑话。
瑞芙安又说道:“刚刚古恩骑士来了。”
“他说了什么?”琳莎着急的问道。
“古恩骑士说没有找到您的父母!我很抱歉,公爵夫人!”
……
伯明镇。
一条船缓缓靠在了码头,有一个人从船上下来走向了一个酒馆,这里依旧是老戈果的地方。
那个人从布袋里掏出了五六封信件,放在了柜台上后又走了出去。
老戈果看着这几封信的收信人,一个个熟悉的名字映入眼帘,不过当她看到赛诗利亚的名字时,不禁叹了一口气。
他叫过来一个人,让他把这封信送往伯明翰的潘柯尔德宫,交到公爵夫人手里。
酒馆里有人在赌博,不过还没到晚上,位子都还没有坐满。
……
布里斯托尔,英格兰西南部。
伯明翰带着妻子赛诗利亚一路就逃到了布里斯托尔,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或许他心里有一个深深埋藏的念头驱使着他。
艾伯翰在码头找了一份工作,勉强能够维持生计。
但是赛诗利亚自从来到这里之后就开始生病了,一开始只是咳嗽,后来就咳出了血,艾伯翰吓了一跳。
可是他们没有钱医治,只能就这样慢慢拖着。
直到前些天的时候,赛诗利亚终于忍不住病痛的折磨而去世了,临终前她对艾伯翰说道:“一定要找到我们的儿子,我们也不能丢下女儿一个人——告诉他们,我对不起他们!”
布里斯托尔港口的一个酒馆里,艾伯翰独自在其中喝酒。
他想过要回到伯明镇去,但是他却迟迟没有行动,万一那位公爵殿下还惦记着当年的事将他抓进监牢,那么他这一辈子就再也没有希望了,更不要说一家团圆了。
酒馆里熙熙攘攘,有一个人挤到了艾伯翰的旁边,向酒保要了一杯红酒。
艾伯翰转头看去,竟然觉得那个人有些眼熟。
那个人也看了过来,他也觉着艾伯翰眼熟。
于是两个人攀谈起来,艾伯翰也终于知道,原来他就是当初在伯明镇张贴传单的哈森,也是他告诉自己要去美洲淘金的事。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艾伯翰问道。
“我啊!当然是要去美洲啦!”哈森兴奋地说道,“虽然我说服不了我的父母,但是他们却也管不了我的腿,我自然想要去哪儿就去哪儿喽!”
末了他又问艾伯翰:“你为什么也在这儿?难道你想通了!要不然我们就一起去,得到的钱财也一人一半儿!”
艾伯翰喝下了杯子里的酒,他看着哈森,虽然他比自己要年轻许多,但他身上却正拥有着他自己所没有的激情和冒险精神。
“好!”
艾伯翰同哈森击掌,相视而笑。
于是在第三天的早上,海雾将要消散的时候,他们乘坐着前往美洲的圣玛丽安号商船就开始了漫长的淘金之旅。
在海岸边,有一个满脸都是伤疤的男人抱着一个小男孩的双腿,男孩便趴在栏杆上望着一码头的一条条大船,有的正在靠岸,有的则已经启航。
小男孩拿出口袋里的一个干皱的草指环,上面本应该有一小朵干瘪的粉红小花,但是因为时间太久了,那朵小花早就不知道掉在了哪里。
“那条船叫什么名字?”
小男孩忽然指着一条刚刚启航的大帆船。
“那是圣玛丽安号!我的乖孩子!”那个男人说道,他同样眺望着浩瀚的海洋,脸上露出痴迷的神色,“总有一天,我还会回去的,我会让他们好好尝尝我的坚船利炮!”。
他啐了一口唾沫。
一阵海风吹过,圣玛丽安号的白帆变得鼓鼓囊囊的,越来越朝着远方驶去,隐在了薄薄的海雾里。
随之飘起的还有小男孩手里的草指环,它落在海水里,随着波纹慢慢荡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