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饭出来,走在漫天繁星下,王钤提议,我们去唱歌吧~~~~~~
好呀~~我最喜欢唱歌了。
其实,我真正第一次注意到你,是去年班歌比赛的时候,你当时在领唱,我被你的声音惊住了,那时候你还是长头发,到这。他伸手比划了一下。
是嘛,我不自然的笑了。其实对于自己身体的异常,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已经发现了。比如经常会梦到第二天发生的事情,比如,迷惑人心的歌声,比如,愤怒激动时,身边电器的突然故障停电,网络瘫痪,比如,公交车上突然大面积碎掉的钢化玻璃,以及碎掉前三四米外我内心的尖叫咆哮,当然,外表都是一如既往的平静的。
我知道很多人,都是因为歌声而迷上了我。包括我的前任男友。
带我去了糖果KTV,服务员说一小时80,要包几个小时?他说平时的会员套餐不是30吗?服务员说,圣诞节等特殊节日不包括在内。他说那就2小时吧,又去买了几瓶冰红茶。我看到他的手机换成了E63。
你换手机了?我边走边问。他说嗯,把原来那个卖了,贴了几百买了这个新的。
王钤的歌唱的非常好。印象中记得的是刘德华的《练习》,潘玮柏的《转机》,许嵩的《有何不可》,林宥嘉的《说谎》,任贤齐的《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等等。
我说你唱歌好好听啊!他笑,说他特别喜欢唱歌,有时候会自己一个人包个场,自己在里边一个人唱到尽兴。
像这种一个人包场自己在屋里唱个嗨的事情,后来我也经常做。
唱歌,对于失恋的人来说,是一种最好的发泄方法。
以前看电视,失恋后的人,常做的事情就是买醉,醉倒在酒吧里,醉倒在大街上,那个哭啊,涕泪横流:为什么要丢下我!为什么!我那么爱你,你怎么能这么对我……呜呜呜呜呜……要么拉住一个人,鼻涕眼泪地往对方格子衬衣上抹,要么吐的朋友一身秽物,还喃喃自语:不要离开我……
真羡慕外向性格的人,失个恋能嚷嚷的天下皆知,丑态百出,似乎不颓废不显真情,不呼号不显悲痛,不声嘶力竭地尖叫呐喊不足以表达对逝去感情的不舍……最好还要把身边的人都折腾一遍,一遍一遍拉着别人陪他疗伤……
我也想,可惜我不是那种人。
我是一个再痛,也想表面看起来不动声色的人。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学生时代太出名的原因。
小学时,我还是一个该哭哭,该闹闹,能追着男生从操场跑到教室并痛扁一顿的活泼小辣椒。因为谁也不认识我呀~
可是初中不小心考了年级第一后,我就被框住了。作为全校同学的榜样,你要三从四德,做个好学生的表率。走到哪里都是~你看,那是年级第一那谁!或者经常有其他班级的人跑来要认识你。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听到各种风传,每次考试都会有人跑来问这次她考了多少巴拉巴拉……
在这种情况下,抠鼻屎这种不文雅但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举动,都被迫改掉了。
小时候我最喜欢一根手指头抠出鼻屎来看看成色,弹性,然后抹在桌洞底下……
长久的曝光度,导致了我失恋后再悲痛也是不敢表达的,只有闷着,闷着。
唱歌,是一种疗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