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转眼过去了一个多月。
苏夏岚晴与阮晓玲又重新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巧的是阮晓玲也跟她们住在一个胡同里。阮晓玲住在第一条横巷,苏夏与岚晴住在第二条横巷。她们每天上学放学都一起肩并肩行走。只是阮晓玲总是回避她们一起到她家里玩的请求,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自然没有再提,苏夏家成了她们的大本营,偶尔也去岚晴家蹭吃蹭喝。
一个月的时间,对神婆来说,足够掌握大部分情报了。她对学校师生的八卦尤其热衷,谁和谁拍拖了,哪个学生暗恋哪个班的老师,哪个老师是哪个老板的小蜜,学校哪哪的设施是哪位大老板赞助的……每天都有说不完的八卦!
于是她有了一句使用频率颇高的口头禅——“这你都不知道啊……”然后以此开端,开始八,八到最高境界,甚至都想八开人家的祖坟,一探究竟。
每当这个时候,苏夏总会对岚晴竖起大拇指,啧啧称奇,“你这种刨根问底,深入探究的精神若是用在学习上,估计大教育家孔子都能被你气活了。”
岚晴摇着自己的手腕,假装谦虚,“哎呀,哪里哪里。”然后又开始八另一个话题。
“高中部这边挺没劲的。商大那边我也交到了一些朋友。那边流传一句话,你们听过没有?”
苏夏跟阮晓玲好奇的摇头。
“这你们都不知道啊——‘十一层的口水鸡,七层的太子兮!’”
“什么意思啊?”
岚晴摇头晃脑,得意的跟自己的好姐妹分享着这几日的见闻。
商大中心楼十一层设有一个自助餐厅,可以供学生课间休息的时候享用。这个餐厅承包给了“风星海大酒店”,除了另聘的几个大厨外,“风星海大酒店”内部的顶级名厨,每天会将几种特定的菜品做好,然后冷藏运输过来,其中一样最有名的就是“风星海口水鸡”。
至于太子兮,指的是以优异成绩考进商大的富家公子——经济学院大二的学生——风若兮。何为“富家”?如果说苏景航的企业在M市的文化旅游领域算是地方霸主,那么风氏集团在整个大中华地区的各个领域都能算是翘楚。然而,风董事长名正言顺的儿子只有风若兮一个。所以,大家把风若兮称作“太子”,一点也不为过。
“风星海大酒店”是五星级酒店,在全国一共有十八家,其中M市有两家,中环一家。这只是风氏集团众多产业的一部分。
传说中的“口水鸡”岚晴已经亲自去品尝了,至于“太子兮”,岚晴至今还未能见到其庐山真面目。
“但是,相信我的能力,用不了多久,这个太子兮就会跟我,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岚晴发表完演讲,面如桃花的开始憧憬那美好的邂逅了——烟雨朦胧,太子身姿挺拔、轻纱飘飘,举着一把素色的纸伞,深深款款的朝她缓缓走来。那发际,那眉宇,那鼻梁,那……
“醒醒,醒醒!”苏夏毫不留情的打破了岚晴的幻想,“你已经神八了三个小时,该写作业了啊!一会你妈该喊你回家睡觉了。”
然后她妈真的来了,随后阮晓玲的妈妈也到了,少女的一天又这样过去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观察,班主任也对这一班的学生也有了大致的了解。
终于等到了排座位的这一天。
大家的心里都很忐忑。
大都的学生都有了心仪的对象,若是跟心仪的对象坐在一起,那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
苏夏紧锁双目,两手抱拳,狠狠的默念着封小野的名字: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可怜可怜我吧,我已经三天没吃肉了,可见我的诚心,就成全我跟封小野坐同桌吧……
苏夏是以第二名的成绩考进附高的,第一名就是封小野。他们俩真是学霸中的“数一数二”。至于“数三”是一个名叫“夏琳”的女孩,长得特别白净,俗话说“一白遮百丑”何况她一点也不丑,按同学的话说,真像一天外飞仙。
苏夏三天没吃肉的结果就是,第一和第三坐到了一起,她可真够二的。大家都说,封小野跟夏琳是班上的金童玉女,天造的一对。苏夏只希望他们自己能把持住,都要以学习为重,不要受大家的蛊惑。
最惨的不是这个,没有最惨只有更惨——老班居然让她跟仇旭坐同桌。
仇旭啊!如果说附高是一锅好汤,那么仇旭无疑是这锅好汤里的老鼠屎……
苏夏怎么也想不明白,她怎么能跟仇旭坐在一起,她跟他一点也不搭啊,更想不明白的是,仇旭这样痞里痞气的小混混怎么考进附高的,不是说附高是精英的天堂吗。
苏夏不知道,仇旭的确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抽烟喝酒逃课包夜,无恶不作。中考那两天,仇旭根本就没在考场。在家睡了一天,在网吧睡了一天。他老爸一切都给他安排好了,找了个高手替考,高手很低调,只考了个分数线,拿了一大笔钱,然后消失不见。仇旭顺利进入附高。
替考怎么会没人监管?只是他老爸手段高明,上下都打点到了,结果自然符合预期。
他老爸是何许人呢?他是小混混,他老爸自然是老混混。M市里,白面上不好解决的事,都是他老爸暗地里帮忙解决的,手上自然有资金也有资源。
仇旭没有妈妈,他妈妈未婚先孕,生下他就跑了。他爸爸一手将他带大,既当爸又当妈,也不容易,宠惯是一定的。仇旭自然也是嚣张跋扈,横行霸道的。
上课的时候,他睡意朦胧,然后又点起烟来提神,翘着二郎腿,带着耳机,小声哼着歌儿,一点没把老师放在眼里。
可他的身边偏偏坐的是天不怕地不怕的苏家小祖宗。苏夏一把抽过他手里的烟,扔到地上踏灭,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
他倒是心情好,一点没计较,又重新点了一根,很享受的吸了起来,还对苏夏吐着烟圈。
苏夏被呛的直咳嗽,抬眼向老师求助。
老师左右一衡量,还是没看见的好,于是继续讲课。
苏夏终于忍无可忍,去办公室找到了班主任,诉说自己的苦闷。
班主任观察了一个多月,觉得苏夏这个女孩挺强势的,作风又正派,成绩又好,兴许能管得住这个仇旭,这才做此安排。
班主任语重心长的对苏夏说道:“经过我这段时间的观察。我觉得你是一个很好很积极很善良的女孩,成绩又这么好,让仇旭跟你坐在一起,是想让你感化他,帮助他,让他混乱的生活逐步走向正规。我相信自己的眼光,也相信你的实力。你不会让我失望吧?”
苏夏顿时觉得自己的形象无比高大起来,既然班主任这么看得起她,对她委以重任,那她也只能欣然接受了。于是高高兴兴的回到了座位上。
隔壁班前几日就排了座位,岚晴跟一个名叫“曹旻”的男生,坐同桌。
曹旻这个人其貌不扬,平头稻穗短发,微微发胖的身材,穿着打扮也不入流,这样的人放在岚晴身边,岚晴都懒得去挖人家的八卦。只是听说他是一个老板的私生子,既然是私生子,又能有多大的能耐,私生子能拽到苏夏那样的,估计为数不多吧。
曹旻对岚晴倒是很热情,给岚晴抄笔记,买东西,送这送那。
再笨的女孩也知道,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的真理。
何况岚晴又不笨,她假意接受曹旻的好,静观其变。
这一天,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原来曹旻并非对岚晴有意思,而是对苏夏有意思,而且非常有意思。按他自己的说法,已经暗恋苏夏八年了。从八岁一直到现在。他想多知道一些有关她的消息,多听听跟她有关的事情。
“我小时候挺自卑的。我跟着妈妈姓曹。爸爸一个月会来看我们几次吧。给一些物资跟关爱。从出生一直到十二岁,我对父亲的认知就只是一个会偶尔出现,说几句关切的话,买一些玩具的陌生人。我并没有像其他男孩子那样,过多的感知父亲的恩泽与庇护。唯一可以另我自豪的就是我的玩具新潮并且昂贵,是同龄孩子嫉妒的对象,当然,嫉妒的只是我拥有这么好的玩具,而不是我本身。小朋友说我是个没有爸爸的孩子……”他淡淡的冷笑一声,叹了口气,接着说道,“我那时甚至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小时候,我住的那条小街,有个瘦高的男孩,他抢了我的玩具,那一次,我记得很清楚。我追着那个男孩跑了一段路,由于身体比较胖,开始喘不上气,靠在一个铁门上双手支撑着膝盖。阳光炽烈,烤晒着我的脸,一颗颗汗珠顺着额头往下流。那瘦高的男孩举着我的玩具在我身边跑来跑去,他嘲笑我,还用力推了我一把,我倒在铁门上,铁栏杆被太阳烤的炙热,灼伤了我裸露的胳膊,我当时疼的叫了出来,然后蹲在地上哭。”
他说着叹了口气,又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舔了舔嘴唇,动了动喉结,鼓了鼓勇气,继续说道:“一个女孩打开铁门走了出来,看着蹲在地上满眼泪痕的我,她问我‘你哭什么’,我抬眼看见这个女孩,穿着黄白的裙子,扎着两个麻花辫子,白净的圆脸,透着粉嘟嘟的红,印在阳光下,格外的好看。我揉了揉眼睛,继续抬头看着她,一时间竟然连呼吸都忘记了。她当时有一些不耐烦,又问了一遍。我方才回答她,是被人欺负了。她真像一个女侠,看起来小小的个头,却士气高昂,还说我没用,自己便冲了出去,帮我把玩具抢了回来,还咬了那个男孩一口……”
他说的有一些动容,又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浅浅的笑了,“八岁……儿时的印象仿佛是不可磨灭的胎记。我记住了那个爱打抱不平的女孩。后来也打听了一些她的情况。没想到她跟我一样,都不是正室所出。可是她却活的那么潇洒,那么阳光,那么自信……我就那样一直默默的注视着她,偶尔还偷偷趴在她家窗檐下,看她弹钢琴的样子。一直到我十二岁。十二岁那年,我妈得癌症去世了,我很伤心很绝望。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我爸其实很爱我妈,他伤心的几次住进了医院,差一点也跟着去了。之后,他便把我接去了他与正室的家,我过上了寄人篱下的生活。我还有一个哥哥,是正室所出。经常欺负我。只要是我喜欢的东西,他都要抢。我便越来越清心寡欲,不再有什么喜好。唯独对苏夏,我还心存向往。不过那之后,我再没见过她。直到我进了附高。本来我挺后悔进附高这件事的,但是见到苏夏以后,我觉得这是上天的安排,是上天给我的礼物。你……会帮我吧?”
岚晴皱着眉,咬着一支笔,听他讲完这个故事,那只笔哒的一声掉到了地上,愣了半天才缓过神来。
曹旻弯腰替岚晴捡起笔,递到她的手上。
岚晴说了声“谢谢”,干咳了几声,觉得这个时候总要说点什么吧,人家都这么掏心掏肺了,“那个……其实……这个故事还挺感人的。但是,原谅我不能感同身受。苏夏,她骄傲成那样是有资本的,她从小就聪明,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她是个天才。而且她家里的情况跟你也不一样。总之,你不必羡慕她。她也没有你想的那么好。她那个人是挺仗义的,但是傲慢的样子还真是挺招人烦的……哎呀……总之……”岚晴是想劝他不要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是他的故事那么凄婉,让人怎么好说呢。
接下来,岚晴就把她知道的所有关于苏夏的情况都告诉了曹旻,还特意添油加醋的描绘了苏夏在家里的嚣张跋扈,把章律气的够呛。
或许岚晴只是想让曹旻知难而退,可是曹旻越听越起劲,感慨颇深,“谢谢你跟我说这么多,知道的越多,我就越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