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无为一起生活已经三年了。
三年前,我从情人越跳下来,只吊着一口气,是无为将我捡了回来。据他讲,当时我满身是血,又穿着一身火红的嫁衣,远远看上去只是一片血肉模糊,后来终于探得一丝鼻息才确认我是个活物。
每每听他声情并茂地描述当年的场景时,我只会觉得恶心。再说,那时候的事我早就不记得了,可这话一旦说出口,无为定要拿起手中的折扇狠狠地敲我的头,大骂我忘恩负义,然后一直絮叨当初我是如何的伤重,他又是花了多大的功夫才将我救了回来,诸如此类云云。
这些话在这三年之中我听了成千上万遍,都可倒背如流了,不由心生厌烦,可是我心中对他终是感激的,因为我当时确实伤重,尤其是胸口中的那一剑,极伤心脉,要不然也不会整整花了两年的时间才完全恢复,而且这两年不知道吃了他多少珍贵的药材,让他唠叨唠叨也实属正常。
虽然相识已经三年这样久了,但是无为对我来讲依旧是个迷。至少我至今都不知道他到底多大年纪,从外表来看大约已经年逾花甲,但是他行动起来却是丝毫不见老态,而且武功了得,又精通医术,俨然一副世外高人的做派。而他为何会在这情人越下避世而居,更是像是个天大的秘密,从未听他提起过。有一次我问他当初为何会救我,他亦是风轻云淡地说因为他已独自在这崖底住了七年了,寂寞的很,闲来没事就救个人玩玩,还可以解解闷。这个理由果然很充足,如果是我,这么长的时间,不知道是不是也能耐得住寂寞。
这情人越的崖底郁郁葱葱,多是两人多高的灌木,置身绿林之中,常有不见天日之感,也不知无为是如何寻得这一片开阔地,搭了四间竹屋,还圈了一个小院落。出院落往东百米有余有条溪流,傍晚饭后,闲来无事,我常去小溪周围散步,那里是在这林子之中除了院落之外,唯一比较开阔的地方,时常能看到凄美的落日。偶尔我也邀无为一同前往,但是他似乎对这落日美景并不感冒,只喜欢在小院子里摆弄摆弄药材,种种菜,喂喂兔子什么的,可能人上了岁数都爱做这些事情吧。我也不敢在小溪边待的太久,这崖底因树木茂盛,天刚擦黑就已然什么都看不见了,说起来无为每次都会在门前点盏灯,虽不能照亮很远,却依旧让我心中温暖,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会暂时忘记他是个多事又唠叨的老头。
崖底的日子,这三年来没什么变化,每天清晨,我做好餐食,然后叫无为起身,他跟一般的老人家不大一样,十分的嗜睡,很多时候即使我在旁边咋呼半天,他也毫不理会,照样睡到日上三竿,早饭也就变成了午饭。除了懒以外,无为还很挑剔,尤其是对吃食,做的平常,他嫌淡了,稍加点盐,又觉得咸,腌个酸菜,又说酸,酸菜不酸还叫酸菜么,哼,有时我颇为不忿,径直回他一句“老头,有本事你自己做呀,不就万事大吉了!哼!”无为听了这话,往往连连摇头“啧啧,我一个老人家,本独居这崖底已是不易,三年前居然还救了一个人,我悉心照料她数百天呀,却连这一顿饭都换不来呀,苍天呀,世道人心呀,丫头,你为何对我一个老人家如此狠心呀……”说着居然还哭喊起来,那声音让我冷汗涔涔,这老头的脸皮也真是没谁了,我对他这一套死皮赖脸的功夫敬佩的五体投地,只能默默重做一份和他口味的。
白天,我喜欢在院子里坐着晒晒太阳,看看书,说起来这竹舍偏僻,也不知无为从哪里找来的满满一间屋子的书,也亏得每天与书为伴,日子也没那么无趣。我常想或许一辈子住在此处也着实不错,虽饭菜寡淡,却也清闲自在,避开了纷纷扰扰、尔虞我诈,做事皆随心,真当得惬意二字。
“丫头,”无为搬了个板凳悄悄坐在我旁边,笑眯眯地看着我。我瞥了他一眼,自动忽略他堆了满脸的皱纹,“干嘛,老头?”“你这丫头,好歹我对你有救命之恩,你倒好,叫了我三年的老头,我本也是玉树临风大好青年,却被这样一日一日叫的越来越老。”无为随手捋了捋额前的白发“看,把我头发都叫白了。”我看着无为颇为不愤的表情,忍俊不禁“老头,自我打认识你的那天起,你已是一头银发,多大的人了还使这插诨耍赖的招数,啧啧,真是为老不尊呐!”我摇摇头继续看手中的书。无为见状一把夺过我的书,“哟,《黄粱梦》,丫头,你还看这样的本子?莫不是整日跟我这糟老头子在一起,太无趣,思春了?”我伸手夺回书,朝无为头上一顿招呼,“老不正经的,这么大岁数还言语轻浮,死老头……”无为双手抱头四处乱窜,“疼,疼,疼,君子动口不动手,死丫头,快住手!我有正事跟你说”“正事?”我收回手拍拍衣服,重又坐了回去“你能有什么正事,说来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