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此,我们对人生的价值所在已有了一定的共识。首先应明确的是:这一价值不是人类凭空思维的结果,和人之初就能从理智上认定的“憧憬”(但宇宙的价值信息已输入了人的创生过程和人的感触及意识),也不是人类某一群落、某一集团私自发明的专利,更不是某个个人所特有的聚宝盆,而是宇宙自身过程的杰作和遗传结果,这便是每个人务必清晰认可的人生价值至高无上之所在。否则,其价值取向就不存在,就等于零,或者就是危险的负向存在。这便是所谓“人生观来源于宇宙观”这一军定论之真谛的现身说法!也是我们鉴定“人生价值观”真伪之别或正向科学观还是负向科学观的试金石!这里不得不进一步强调指出:这一试金石存在的本身就已证明了人生价值的存在及其至高无上!试金石是宇宙真谛在人生价值上的反映,也是借以使宇宙与人生真谛的光辉全息映射的导航灯塔!既然人生观已被宇宙观所定位,那么如何来体现其价值呢?为了使更多各种层面的人们弄清这一问题,还得不厌其烦地从生命的价值及义务谈起。
一、生命价值
生命的价值首先在于生命创造的伟大而艰辛的漫长过程及其成功的美学法则!这一漫长过程的代价不是用数学的量化所能包容的,因为这一代价已全部注入了生命的重演和新的整合之中及永生的价值真谛之中了。这一价值观犹如子女对十月怀胎,痛苦分娩的母亲所经历艰辛和危险代价的认可和尊重以及恩重如山的价值情怀。事实上十月怀胎,痛苦分娩正是宇宙创生及其幸福与痛苦对称全息律的遗传和缩影。敬重母亲,就是敬重生命,敬重宇宙的创生,敬重宇宙的价值法则。这便是生命价值的崇高精神所依托的情感和意识进入高级逻辑重演及整合的坚实根基。这一崇高精神无疑是生命价值的唯一支柱,也是生命价值的唯一推动力,因为源于感观和情绪的感觉的重演整合奠定了意识的重演和升华,最终才激发了精神上的认可和定型。也就是说,感觉和意识整合出的崇高精神,正是宇宙美学法则的产物。这一美学法则正所产生的生命价值观自然具有精神导向的伟大作用。另外,生命的价值还在于各种生物群落相互之间进行和谐调整(如生物链效应)和对生态的调节功用(如对称平衡作用等)。这一价值是具有可操作性和功利实用操作上的共识导向力。二者均具有绝对的公证性!那么生命价值的这一公证力度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一)有序对称、和谐。前面说过,世界的本质是有序,那么全息于生命的本质仍然也是有序。生命是蛋白体存在的方式,蛋白体则是蛋白质和核酸所组成,蛋白质则是由众多不同的氨基酸所构成。其结构均表现为严格的序列程次以及函三的对称统一,如牛的胰岛素由A链(含21个氨酸酸和一对流原子——函三对称)和B链(含30个氨基酸和一对硫原子——函三对称),A、B二链之间另由2对硫原子连接(函三对称)。显然,这是一层层函三的有序对称结构。而且据科学家全面剖析研究,世间长存之万物无一不是对称统一的有序结构。可以定论,有序是生命的基本特性,也是一切生物行为的物质基础和准则。譬如,蚂蚁、蜜蜂等昆虫多层次工作行为的有序分配;鸟群、鱼群高速运动时的严格队列和高敏度的同步反应等等,均表现出生命物质所潜隐的基本准则的反射和维护生命和谐的价值原则。这就是有序和对称统一原则,其“始终”结果是和谐平衡,即生命价值之所在。其外延即这一生命价值内涵的幅射和反馈,同样也严循这一有序和对称统一原则。其延伸范畴及到思想、意识、精神、行为和结果。也就是说生命的价值务必映射到人生的价值观及这一价值观中的无为而真纯的义务之中。
(二)无为、健康、平衡。对生命平衡的企盼是一本原的精神动力。它全息于宇宙亿万年的动态平衡法则。平衡是生命和谐的终极追求。这是五维时空赋予所有宇宙及其万物的精神全息律,且这一节律动作要求与生命本质的序列高度全息关联,同时也与生命的后续动作乃至精神状态全息相关。也就是说,平衡是生命价值量的高级形式,也是生命价值的目标。生命的平衡首先需要生命的健康。宇宙的有序法则在十月怀胎中进行了全息于人类全过程进化的重演。这一重演的实质是宇宙健康因子在胎儿体上的浓缩积淀。这就是说,宇宙美学法则的本质给人类所有的生命都赋予了健康体质。这是生命的自然基础,平等的自然基础;也是宇宙预示于人类健康的行为模式,即价值的模式。这一价值模式宛如一方纯美的玉璞,就看雕琢者的心计和技巧是否珍重雕琢者与玉璞二者以及二者之间高度全息整合这三者(函三整合)的价值量及其价值规律了。——或顺其价值浓缩的积淀赋予其光辉,或置于尘埃,任其左右,或逆其初衷,毁于一刻。作为雕琢者生命的自身,其健康是以身体为载体的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和智力健康三者合一的和谐平衡的动态美学的统一体。
二、价值人生
人生的价值延伸于生命的价值,故而人生的价值具有深刻的渊源性和创生的本原性,并非似今天嫁张,明天随李的水性扬花之女的眼前随意性。将人生的价值当成**加以粉饰,随意利用的本身已说明其思维的不健康,至少是陷入了价值重演阶段上的紊乱,这种紊乱不但为害于生命和有序生物场下的寿命,也是害了一定范围的整体价值走向。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科学家已经从人生存在的个人活动和社会活动来入手解决这一问题。
(一)对自身生命的义务。不受理智圈影响的动物的求特欲望和欢快乐与抑制的本能节律满足了其生命个体的动态平衡(函三对称的统一)。这种平衡是和美的、健康的。但是理智不能将这种个体的满足视为“私欲”。从自然无为的原则出发,这是一种宇宙美学法则的延续和再现。其动力并非过求的“精神”导向和理智的“私欲”,而宇宙美学法则重演机制的必然,是生命个体遵循生命价值取向所尽的必然义务。动物的“非理智性状”(许多动物的条件反射并非理智行为)不表现为意识上的自私和行为上的偏颇,而恰恰证明宇宙自然无为法则的公平合理性。从而求证生命价值的公平、合理性及价值本原的实质性和科学性。只要人的生命对生存、生理以及生化的平衡追求没有“有为”理智趋使的参与,这种行为就是宇宙本原价值的追求;这是一种自称自然无为的自我平衡的和谐行为,就是对宇宙美学法则重演光大所尽的义务,而绝非自私行为和不公平行为。实质上这种为自身生命和谐平衡的追求就是说一种生命价值的追求和人笥共同的追求。这种追求表现着宇宙创生过程以及人体生命孕育、出生过程在时空中所付出的艰辛、苦难和危险的深切认可。这无疑是对朴素的生命价值的认可。这种认可对其处延的义务和价值观至关重要!它是人性与情感的源泉,是美的“奇点”的展现;是社会初生和发展的亲和剂,也是排斥一切非人性的负向理智行为的原动力和试金石!
(二)人生的社会义务。人生的社会义务是自身生命义务的延伸和有机重演。每个个体生命在进行自我义务的过程本身就已经给该群落或整个生物圈作出了很大的贡献。这一贡献清楚地再现在该群落或生物圈的和谐以及这一和谐所孕育出来的美的展现及美的诱惑。也就是说,没有生命个体“自食其力”的自然行为,就不可能出现群体和谐的动力及和美的展现,也就不可能出现“人之初,性本善”的社会认可(没有人文渊源或出现过渊源断层的西方人则认为“人之初,性本恶”。这种“异息”现象也证明了美学真谛与价值渊源的全息相关性)。这种对人性的认可进一步从情感上产生了人生的义务感和责任感,从而滋生 发展到理智性的社会追求。随之这种追求而来的便是对称统一的自然法规的出现。首先是带有一定生旦特化性“自我义务”的行为已不可能完全合拍于社会群体行为(如分配不公或资源缺乏)的趋势而被转化为“原我”行为,而社会群体行为又是因其发展的需要转为一种高度集中的理智指导的行为,即“超我”行为。然而,这种“超我”行为又因为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理智差异上的矛盾被引向了理智矛盾的深处,由此,“超我”行为常常远离了自然法则,甚至完全脱离了宇宙的真髓(如某种宗教的误区或集团之间争斗)。从而,人的行为陷入了缘于本能的“原我”和缘于理智的“超我”两个对称区之间的撞击和运作。作为价值人生,特别是在文化、宗教、利害取舍以及相对趔的趋势等等均存在差异的不同国度和地区中,不同的人群如何来面对这两个对称区呢?唯一的法宝则是全息于宇宙绝对动态平衡的“自我”价值行为(平衡标示)。它是宇宙价值的反射,也是人生价值的认可。它必将在“原我”与“超我”之间整合出最佳的人生辉煌!同时也可避免一些无序无知者的痛苦撞击和悲哀!千百万个或者全人类都具备了这一人生辉煌,整个社会不就是一个完整的和谐的与宇宙真谛同步的共同体了么?人生的价值不就在这一最伟大的终身义务中充分表现出来了么?……
显然,绝对动态平衡的美学法则是全息于宇宙,再现于生命的人生价值的追求和义务准则。它包容了宇宙的全部,也包容了生命价值和人生价值的全部。站大这一价值的高度上,人类可以看到宇宙和谐的全景,更可以看清宇宙的绿洲——地球村的里里外外和根根底底。同时,人类会发出共同的惋惜和忏悔;也会发出由衷的爱的呼唤和同振的伟力的合声,并去弥补曾违背宇宙真谛的过失效,去包所地球的伤痕,去相互抹掉人们心中的误解和阴影。人们也将真切地看到价值的太阳映射着宇宙真理的金光将全人类同息的爱心之火熊熊燃起!
人类只要具备了较宏观的、高境界的价值观和对人生价值的伟大取向,人们才可能从全息生命观的角度去珍惜宇宙,珍惜地球,珍惜自然,进而才可能感怀着公正而美好的珍爱生命热情和珍爱于自身健康的崇高精神,也才有可能真正从人生的精气神、身心志、德智寿,这一函三而律,对称统一的三同步的可持续平衡中寻求到真谛的“养生之道”,即“全息养生之道”。
以上便是“全息养生学”的来龙去脉搏之梗概,也是科学养生学创立和研究之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