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搬回自己家里.
给我妈整理床铺时,一抖枕头,掉出那个香囊来.
我拿在手上,心头瞬间涌上一股悲凉,终究还是帮我不上.
曾经,我把它当成挽留我妈性命的希望.
可终究不行.
除了我自己,没人可以帮我.
我妈的命,就丢在我的手上.
如果我能不只是停留在对林雨仙的憎恨里,如果我能更多的关心我妈的生活,能够更细致地留意那个女人,也许,事情就不会发展至今天这样.
谁说无欲无求就能保证平平安安?
不过都是骗人的把戏.
我想起那支我生来所抽的第一支也是我这辈子目前为止所抽过的惟一一支签来.
是支下下签.
我至今都还记得那签文上赫然写着的四个字.
在劫难逃.
真正狗屁不通的东西.
我的命运我自己说了算,一纸签文就想定了我的一生?做梦.
我偏不信.
小小年纪已经知道什么叫做愤怒.那年我才六岁.认得丝丝统共也才没有几天.可已经知道什么叫做投缘.
于是撺掇她同我一起溜进寺里,将寺顶的瓦一张张全部揭了下来.可惜丝丝性急,收尾的时候脚下不稳,生生自房顶栽下.
她哇哇大哭,惊动寺里一干僧人.
林雨仙吓的面如土色,她一直都没想明白,一个小孩子的心里怎么会有那么深的仇恨.
不过就是为了一支签.
结果我妈赔了寺里好大一笔钱,丝丝严重骨折,住了差不多两个月医院.
也是从了那次,我和丝丝的友谊,开始坚如铁打.
缘分这东西有时还真是怪异,就好像,我从未想过我和她之间,居然可以一直走到今天.或者可以这样说,我从未想过,我会和任何一个人的友谊长久到一直延续近二十年.
二十年啊,多长的时间.
所以和杨贞的四年又算得什么?沧海一粟而已.
突然发现,其实想要忘记一个人并非想像中那般不易,有一日,你等发现那个人在你心目中的地位已经开始不再重要的时候,自然也就可以慢慢忘记了.
我已经可以遗忘.
只是此时,我还不能忘.
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从前我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争.因为在我心里,这世上,没有任何东西会值得我去费尽心机.
我不是那样的人,也不希望自己会变成那样的人.
没有任何东西值得改变我自己,我一直这样固执地以为.
然而不是.
我已经在变.只是这样的改变,付出的代价却太过惨重.
怪只怪自己一直太过自以为是.
我还是决定做点什么,总不能让我真的就一直坐在这里等死.
即便不惜命,也至少要珍惜自己的所得,珍惜自己的骄傲.
别人的,我不稀罕,可既然是我的,你也别想那么容易得到.
因为,我是,舒简.
锁好窗,关灯,轻轻带上防盗门.
如今这里,已经只是一个房子而已,也许还有一些残留的回忆.只是,这些回忆,大多令人伤心.
我想,很长时间内,我将再不会回来这里.
是的,只剩了一个房子而已.
空的房子.
没有人.
没有了最后的一丝亲情.
呵,这世上剩下的,只有我一人,还要继续打拼.
“不,你还有我.”
吓了我好大一跳.天,是丝丝,她居然会在这里.
“我们回家.”
心里有股暖意缓缓流动,突然觉得幸福.
是的,我还有你,还有双喜.
至少,这个世上,我还有你们可以信任.
何其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