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学校,我把跟流氓约架的事跟王大头说了,他一个劲地怪我太冲动,不过事已至此,再说其它的也没用,只能想想后续的解决方案。
第二天,中午放学的时候,有人告诉我说学校门口有人等我,我心想约架不是三天后吗,怎么刚一天就来了,但那人马上又补充说是一个女的,长的还挺漂亮的。起初我是准备拒绝的,但听到是个女的,还挺漂亮的时候,我觉得去看看也无妨,光天化日的难道还能有女流氓不成,即便是有,如果她姿色超群,我就“舍得一身剐,敢脱女流氓小裤衩”。
来到学校门口,我远远看到一个梳着高马尾的女人,叼着一只烟坐在马路对面的路牙子上,正在冷眼地看着学校门口的方向,见我出来,她深深地吸了一口烟,一边吐着烟雾,一边站起身把烟头扔到地上,用脚踩灭,这时我已穿过马路,走到她面前。
这个女人就是那个小混混的女朋友,眯着眼看很像小叶子的那个女人,但如果仔细看,她跟小叶子差别还是挺大的,小叶子是一种恬静的美,像缓缓的溪流,而她则是一种坚毅的美,像湍急的瀑布。
她自我介绍说叫江峰,这很像个男人的名字,或许她还没出生的时候家人就把名字取好了。这名字让我想到一首名诗:江上有奇峰,锁在云雾中;寻常看不见,偶尔露峥嵘。或许她的名字就取材于此,不过我并没有向她去证实。
她来是向我说两件事,第一件,那个跟我单挑被危楼砸死的小混混叫李大碗,她们是青梅竹马,且已经私定终身,两个人的人生规划都已经划到五十年后了,但因为我的酒后挑衅而终结,这完全是我的原因,我要对此事负责,虽然已是法制社会,但胳膊腿的总要卸下一个,以告慰李大碗的在天之灵。
第二件,就是跟我约架的那个流氓叫刀疤,在这一带很有势力,黑白两道都有关系,他们两队人马当时为了争地盘而群殴,其实就是为了争一点学校门口小吃摊的保护费,以前他们是一人半条街,但自从李大碗不在了,刀疤就想独吞整条街。江峰说,他们不会帮我,虽然我当时维护了她,但她一点也不感激,唯一能让我感激她的就是把李大碗还给她,提到李大碗,她几度哽咽,这让我觉得李大碗或许也是条汉子,能有女人为他这么死心塌地。对他的死给江峰造成的伤害我有些内疚起来,也开始同情起这个有情有义的姑娘。
江峰还说她希望我到时候能够多带点人,至少要一个连的战斗力,因为刀疤以为我与她是一伙的,肯定把这次约架想成是争地盘的战斗,到时候少带不了人,所以我也要做了充分的准备,多带人,即使打不赢,至少也要消弱刀疤的力量,那么她就可以渔翁得利。最后那句是我替她说的,她听了我说的,只是淡淡的一笑,并不为此感到不好意思。
我说如果我打赢了咱们两的帐可不可以一笔勾销,她说一码归一码,我就是把刀疤打死,她跟我的事也完不了,看着她决绝的样子,我突然羡慕起李大碗,如果有一个女人也能为我如此那该多好,就冲李大碗死后都能有姑娘对他念念不忘,我以前对他的看法肯定有失偏颇,或许他是一个好人,只是被生活所迫。
江峰说完就走了,看着她的背影,我心里更多的是对她的同情,而不是两天后约架的恐惧,她来找我是想让我重视这件事,帮着她打赢刀疤。我在她刚才踩灭的烟头上又重重踩了一脚,心里暗下决定,一定要帮她。
回到学校,我开始联络那些平时感觉还不错的兄弟,之所以感觉关系不错是因为至少每次酒场他们都到,总是把胸脯拍的震山响,跟我说有事说话,保证随叫随到,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每次都感动的热泪盈眶,也为自己能有这么一群好兄弟而骄傲不已。
日久见人心这句话说的真好,有些事必需要经历时间的考验才行,遇见事了才能看出谁真的对你好,退潮了才能看出谁在光屁股。经过一圈的走访之后,我发现我就是那个光屁股的,那些平时吆五喝六的,一只说要跟刀疤约架,全都蔫吧了,看他们那个窝囊劲,我都想过去踹他们几脚,但人各有志不可以强求,一圈下来我也没拉到几个人,江峰告诉我要一个连的战斗力,现在连一个班都没有。
王大头安慰我说不着急,说不定过几天他们就想通了,我本想反驳他几句,但一下对他发脾气也无济于事,于是只是低下头默不作声。
约架的时间转眼就到了,这段时间我几乎找遍了我认识的所有认识的人,之所以这么执着是因为我想帮江峰打赢这场仗,但我高估了自己,我以为凭我的面子,至少也能攒半个连,但来回来去的还是那么几个人,每次被拒绝我都用电影里英雄必胜的镜头勉励自己,想着事情最后一定会有转机。
到了最后的约定时间,我清点了一下人数,还不足十个人,而且这里面还有好几个是来充场面的,王大头死皮赖脸地求着人家来,说完事请吃,如果真打起来他们可以掉头就跑。看着这几个人我倍觉心酸,但大丈夫宁死阵前,不死阵后,即使只有我一个人,我也会单刀赴会,这一方面是为了我荣誉,另一方面是我对江峰的亏欠。
我带着人来到小树林里那片开阔地,来早了,刀疤他们还没来,我们先找了有利的地形,说是有利就是为了逃跑方便,到时候实在杠不住了跑到学校里,刀疤那些人是不敢追到学校里的。
等了半天,刀疤还没出现,王大头说:“那小子是不是把这茬儿忘了,如果真是那敢情好,咱们这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