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子超见两位兄弟都喝得差不多了,知道晚上的自习课是去不了啦,托人给班长带话,说三人拉肚子了,让班长帮忙请假。之后接着喝酒,酒喝多了嘴巴就管不住了,这个跟年纪无关。
陆子超说:“我真他妈想轰轰烈烈的谈过个恋爱,不负我青春年少一回。”
安以杰说:“我天天在传纸条,这算不算恋爱?”
沈林锋神秘的说:“你那算什么恋爱,我跟小红每到周末就见面,拉拉小手,亲亲小嘴,那才叫恋爱。”说着猥琐的笑了。
陆子超和安以杰充满了神往,眼神中掩饰不住的羡慕,沈林锋得意的说:“不是跟你们吹,你们知道亲嘴的感觉吗?那感觉我都不知道怎么形容,跟你们在电影里头看的可不一样。”说着说着又神秘的笑了,笑的得意忘形。
陆子超说:“我以前有个女朋友,可是转学走了,但从来没有拉拉小手,亲亲小嘴,想想还不如兄弟你啊。”
安以杰脑海里老是想到郁小慧,那纤纤玉手,那樱桃小嘴,要是能拉下手,亲下小嘴,想着想着安以杰觉得心跳加快,呼吸都变得紧张。
陆子超说:“马上都要高三了,要是再不谈个女朋友,就要来不及了,兄弟们要抓紧啊!”
安以杰说:“兄弟有喜欢的女孩子吗?”
陆子超说:“有啊,班里面长得好看的女生我都喜欢。”
沈林锋以过来人的身份说:“超哥,你不能这样,想恋爱要讲究技巧,当初我跟小红也是一个班的,……”
陆子超打断了他的话,“哪个小红啊,什么时候跟你一个班的,我怎么不知道。”
沈林锋说:“别打岔,你不知道的还蛮多,我们心心相印,当初我跟她表白的时候,她害羞得快哭了,可最后还是答应做我女朋友了,所以说,爱就要说出来,你得先去表白。”
安以杰和陆子超陷入了瞬间的思考,“对啊,是应该说出来”。一瞬间大家好像都醒悟了,陆子超说:“来,我们再干一个。我来跟你们讲讲阿秀的故事。”
阿秀是个秀气的女孩子,是相邻县城的,虽然两个县城只隔了不到百里不到的距离,但方言却有差距了,正所谓百里不同音。阿秀生得文静,长得漂亮,一口软糯的异乡话,让她在众多女生中显得格外惹眼。
阿秀在博文中学是借读的,只读了一年半,到了高二下学期就转回本县了。安以杰转学过来之前,阿秀刚离开,所以安以杰对她不了解。阿秀总是文文静静的,陆子超特别喜欢从后面看她,看她一头黑黑的长发,像瀑布一样散落在肩膀上。阿秀在学校倍受男生注目,高年级的男生时不时的就喜欢拿她起哄,阿秀总是软弱的回避。后来高年级的男生越来越放肆,发展到对她动手动脚了,子超站了出来帮她解围,还和人打了一架,从此以后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但陆子超从来就没有表白过,所谓表白也就是一句“做我女朋友好不好?”。好和不好,在这个年纪对俩人相处其实没有太多的意义,只是心里会想她是我女朋友,或者他是我男朋友,心里有那么一丝丝占有的满足感,仅此而已。
没有说出那句话,俩人就只是朋友,没有心理上的占有。陆子超在阿秀走了之后,苦闷了很长时间,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好像失去了很多东西,可又不知道失去的是什么。阿秀在的时候,他总可以借着各种机会去找阿秀聊天,什么都聊,有幽默感的男生总是不会被拒绝的。只要能逗得阿秀笑起来,他就觉得十分开心,十分满足。阿秀走了以后,他的生活变得百无聊赖,都不知道跟谁聊天去。
陆子超说阿秀总是说话很少,他喜欢她说话的样子,她的声音,还她那软糯的口音。陆子超说阿秀很喜欢笑,笑的时候会掩着嘴,怕笑得太放肆,他就喜欢逗她笑,看她笑的时候窘迫的样子,如果有可能,他会让她笑一辈子,可是她转走了,他都不知道她是否愿意做他的女朋友,这个问题都没来得及问。
阿秀在陆子超心中充满了遗憾,明明可以感觉到,却没有捅破那层纸;明明可以走得更近,却仅仅停留在好朋友层面。陆子超想要是真像沈林锋说的,拉拉阿秀的小手,亲亲小嘴,也不枉青春的相遇。
陆子超讲着故事,慢慢的喝多了,安以杰和沈林锋听着他的故事,听到的全是青春的遗憾。安以杰下定决心,我要表白,我不要再重复陆子超和阿秀的故事,我不要遗憾,我就要现在。
三人喝完了酒,去游戏厅打街机去了,这是安以杰第一次逃课。
安以杰后来说那天晚上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晚上,爱就要大声说出来,至少他明白了这个道理。这个道理让他不负年华,不负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