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话只有一个中心,那就是要包容。我们在人际交往中如果不能做到包容,一感到别人有浅近粗疏的地方,就像是在沙漠中找到水一样,心花怒放地扑向人家,开始攻击。
包容是我们良知的要求,王阳明说,一个没有包容心的人必须吃药,药方就是不要轻视别人,要允许别人的错误或是无知。
有一位老禅师晚上在禅院里散步,发现墙角有一张椅子。禅师就想:这一定是有人不顾寺规,越墙出去游玩了。于是,他搬开椅子,蹲在原处观察,月亮当头时,一位小和尚翻墙而入,黑暗中踩着老禅师的背脊跳进了院子。当他双脚落地的时候,才发觉刚才踏的不是椅子,而是自己的师父,小和尚顿时惊慌失措。但出乎意料的是老禅师并没有厉声责备他,只是以平静的语调说:夜深天凉,快去多穿件衣服。小和尚感激涕零,回去后告诉其他师兄弟。之后,再也没有小和尚夜里越墙出去闲逛了。
由此看来,包容就是一门武器,当你使用它时,它会在悄无声息中展现威力。美国前总统林肯曾对此论断做过恰当的诠释。林肯对政敌素以宽容著称,后来终于引起一议员的不满,议员提醒他:不应该试图和那些人交朋友,而应该消灭他。林肯笑道:当他变成我朋友,难道我不正是消灭我的敌人吗?
古语说,“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包容是人际关系互动中最厉害的武器之一,因为它是以良知作为材料的。
良知告诉我们,要大度,要包容。这样的话就可以容人之长,不去忌妒;可以容人之过,不计前嫌。一位哲人说:天空收容每一片云彩,不论其美丑,故天空广阔无比;高山收容每一块岩石,不论其大小,故高山雄伟壮观;大海收容每一朵浪花,不论其清浊,故大海浩瀚无比!
战国初,孙膑和庞涓是鬼谷子军事方面的两位高才生,庞涓先离开鬼谷子到魏国,身经百战后逐渐显示军事才能,成了魏国三军总司令,荣华富贵在手,高尚的友谊情怀让他想到了孙膑,于是就把孙膑推荐给了魏王。孙膑比庞涓晚出山,自然学到手的东西就比庞涓多。所以魏王慢慢发现孙膑比庞涓更有资格坐总司令的位子。庞涓揣透了魏王的心思后,燃起了忌妒之火,就诬陷孙膑谋反,然后又跑到监狱里对孙膑说,魏王要我砍了你的双腿,所以不杀你,全是我说情,但魏王的条件是,你必须把老师教给你的那套兵法写出来。孙膑感激流泪,发奋写书,中途时,孙膑发现了自己遭遇的真相,装疯卖傻,在齐国使臣的帮助下逃出魏国,后来在战场上和庞涓相遇,二人智慧高下立判,庞涓死在了孙膑手里。庞涓死在昔日好友手里,全是咎由自取。或者说,他根本不懂得交友之道。真正的好朋友是在你落难时帮助你,在你得意时为你鼓掌,从来不会跟你攀比什么,更不会羡慕忌妒恨。庞涓恰恰相反,对好朋友孙膑,先是攀比,发现自己不如人,就下狠手,最后的报应自然不请自来。
经营之神,同样是人际关系互动大师松下幸之助曾说过,率直的心胸,就是宽容地接纳所有的人和事物的心胸。人类不能离群独居,在共同生活的社会中,每天都会接触各式各样的人、事、物。如果想使大家活得更好,就一定要有“宽容”的心胸。这位人际关系互动大师说,每个人的个性、特质虽然不同,却都有其存在价值,也都有改善人类生活的能力。如果每个人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特质,人类生活的品质一定可以提升。所以,不应该以自己的规范衡量一切,应该多为他人着想,凡事都要包容,尊重他人存在价值,与人和睦相处。唯有如此,你在社会交往中才能成为明星,互动过程中,你才能成为光芒夺目的人物。
10.人际互动中没有规则
黄勉之问:“‘无适,无莫也,义之与比’,事事要如此否?”
先生曰:“固是事事要如此,须是识得个头脑乃可。义即是良知,晓得良知是个头脑,方无执著。且如受人馈送,也有今日当受的,他日不当受的;也有今日不当受的,他日当受的。你若执着了今日当受的,便一切受去,执着了今日不当受的,便一切不受去,便是适莫,便不是良知的本体,如何唤得做义?”
——《传习录·黄省曾录》
【原文直译】
黄省曾(字勉之)问:“《论语》上说,‘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此’。世间的每件事都要这样吗?”
王阳明回答:“当然,只是要有一个主宰才可。义,也就是良知,明白了良知是主宰,才不会拘泥固执。例如,接受别人的馈赠,有今天应该接受,而改天不该接受的情况,也有今天不该接受而改天应该接受的情况。你若固执地认为今天该接受的就通通接受,或者今天不该接受的就统统拒之门外,如此就是‘适’‘莫’了,也就不是良知的本体,又岂能称作义呢?”
【心学解】
孔子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聪明的人在生存中,对任何事都没有厚薄,按“义”的指引去做。(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
当然,孔子的话,不能完全凭字面意思去理解。其实我们还可以做如下的理解:人际交往中,都有一个不变的哲理在里面。所以应该随顺事情本身,而不应该事先料想或者是事先计划。我们在处事中就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遇到一件事情,心中料想一定是可行的,这就是“适”,这样即使遇到了不可行的事情,都会认为可行,必然导致轻率而妄为;如果遇到一件事情,心中料想一定是不可行的,这就是“莫”,这样即使遇到了可行的事情,都会认为不可行,必然导致故步自封,走投无路。如王阳明所说,这两种心态其实都是出于私心。所谓私心,并非专门利己的心,而只是刻意去为之的心。一旦有了这样的私心,必然会影响做事,自然也就影响了你的社交艺术。
真正的聪明人,对于天下任何事,都不会事先认为可行而妄为,也不会事先认为不可行而就不去做。他们做事的唯一标准就是看是否合乎天理,合理的就做,不合理的不做。从不轻易改变是非标准,一切都以天理道义为准,丝毫没有自己的私心在其间,所以能够从容面对。
直白而言,就是我们在做事时不要为一些外在的规则羁绊,要摆脱世俗的束缚。心中只要秉承着一点:义——公正的道理,正直的行为。
孟子也说过,真正的君子,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
王阳明说得更浅显:只要心中有义在,不必有表面的原则。心外没有任何原则、束缚。他举个例子说,比如你是个清廉正直的人,对别人的礼物向来深恶痛绝。可有些时候,你就必须收,因为人家给你的礼物可能就是纯出于感激,而没有贿赂你的意思。你不收,就是不近人情,不近人情,自然影响你和别人的交流。
其实,王阳明的本意就是不让你定下作茧自缚的规则,否则就是画地为牢。
在现实世界,大多数人都在画地为牢,其实也就是毫不犹豫地遵从外在命令,根本不问他所遵从的命令是否符合道义。
二战期间,纳粹德国士兵不分青红皂白地屠杀了600万犹太人和其他民族的人,因为这是当时纳粹的“法律”。战争结束之后,这种野蛮行径的罪责被一级一级地推到了纳粹政府的最上层,所以,如你所知的那样,最后在整个德国只有希特勒及其身边的几名高级官员对这些惨无人道的罪行负全部责任,而至于其他人,特别是数以万计的士兵,只是被解释为在执行“元首的命令”,遵守“第三帝国的法律”。
至少从王阳明心学层面来看,纳粹的千万士兵面对手无寸铁的平民射出数以万计的子弹,堪称是冷血动物。因为每个人都有良知,每个人都有能力认清他们的暴行是违反天理的。但为什么,那些士兵即使在杀了千万无辜的人后,而从不感到愧疚?一些文学体裁和反战影片中,以“以己度人”的态度宣称恶人在犯下罪行后会忏悔。纳粹德国士兵冷酷的表现给这种精神意淫一个狠狠的耳光。
也许,在纳粹士兵看来,他们只是服从命令,但完全可以在杀人时不用那么认真。可他们杀起人来聚精会神,把杀人当成是一种人生使命。只是因为他们太遵守外在规则,忘记了“义”。他们就是在画地为牢,作茧自缚,没有自我,没有自由,只是一具喘气的尸体。
西方心理导师韦恩?W?戴尔在他的《心理治疗指导书:你的误区》中曾举过这样一个例子,来说明外在规则能让人愚蠢:
我的一位同事曾给我讲过士兵们如何坚决执行规定的一件事。他所在的部队在南太平洋关岛驻扎期间,印象很深的一件事就是许多士兵都自觉地遵守着一些显然没有道理的规定。例如,当时有这样一项规定:在露天看电影时,军官可以坐在有顶棚的红条凳上。可是在半夜放电影时,军官是从来不去看的。这时就会有一个士兵专门守着这些空着的红条凳,禁止任何人坐上去。这样,在夜晚你经常可以看到一群士兵冒着雨看电影,而一排红条凳却空着,旁边还有一名士兵在看守,以确保规定得以遵守。我的这位同事上前询问为什么要遵守这种荒谬的规定,他得到了一个标准答复:“我不负责制定规定,我只管实施规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经常会发现这样的现象。比如在游泳池、网球场以及超市等其他公共场所,大约有一半的规定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例如,超市规定,不允许在超市内部饮食还没有付账的食品和饮料。如果一个人真的遵守外部规则,即使面对付账的长长队伍,马上就要渴死,他也不喝就在手中的饮料,因为他还没有付账。
用王阳明的说法,这个时候,那些规则就是违反天理的。而你恰好又去遵守这些规则,就说明你根本不懂得什么是道义。所谓道义,在这个时候,就是活下去。人的生存就是天理,违反人的生存的任何规定就是恶的,就是错的。
使我们沮丧的还有外在的一种规定,那就是王阳明所说的礼,今天,我们称之为礼节。它是我们社交场合经常被重视的一种外在规则。但王阳明对“礼”却有着不同的认识:礼就是理,驻守在你心中的道理其实就是外在的礼节。如果你心中的道理是正确的,那外在表现出来的礼节即使贻笑大方,那也是对的,就应该去做。
如果你有兴趣,不妨回顾一下在为人处世中那些毫无意义的规矩,你的父母肯定从你小时候就告诉你要遵守这种或那种规矩,至于原因,可能仅仅是某某权威人士在某书中是这样写的。周公制作的礼,如果今天把它放到社会中去遵守,那肯定会让很多人痛不欲生。这并不是那些礼过时了,而是因为很多礼节根本没有任何必要和意义。即使在今天,去什么样的地方吃饭,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面试应该穿什么,注意哪些外在修饰,这都是不必要的礼节。
在一些所谓的礼节教科书中,百分之九十九是毫无意义的规矩,因为这种规矩是一些人过去凭空武断确定下来的。实际上,你根本不必机械地遵守这些死板的规则。王阳明说,只要你的行为不妨碍他人,你认为怎样做合适,就可以怎样做。你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来。
但是,为什么还是有很多人喜欢遵守各种外在规矩,喜欢把一些很简单的事复杂化?这可能缘于他们的懒惰。德国作家黑塞说:“有些人极为贪图安逸,他们不愿思考,不愿判断问题,仅仅满足于安分守己地生活;另一些人则在内心制定有自己的法律。然而,法律明文禁止他们去做每个正直的人都会做的事情,可以去做的却往往是他们不屑一顾的事情。尽管如此,每个人又都必须做出自己的决定。”
王阳明说,所有的规矩都在你心中。你认为如何就该如何,不要被外界的规矩所牵绊,如果你时刻都遵守各种外在规定,就会成为物的精神奴隶,这样活着的人身心俱疲,而且未必就能得到幸福。当然,一个成熟的文明社会又是提倡人们要安分守己的,人们是不应该为所欲为的,这是不是矛盾了呢?其实不矛盾,规矩之外还有一个“义”的存在,我们心中必须存个“义”,有能力确定哪些规定是可取的,并且是维护社会秩序所必须的,而哪些规定是在不妨碍自己或他人的情况下可以违反的。
由于“义”也在我心中,是我心的好恶来决定的,每个人都有对“义”的不同解释。归根结底,每个人都应该按自己的意愿去交往,也就是说,人际交往中,是没有规则的。唯一的规则就是你的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