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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像影子的人

如果在往后的日子里,你从未遇见一个,和她长得有几分相似的人。

那么也许,你并没有那么爱她。

总有人用这样的开头搭讪女孩。

“嘿,你很像我以前的一个朋友。”

以前是种潮流,后来变成老土。

现在。

大概是这样。

“嘿,你很像我下一任女朋友。”

思想开放了,泡妞的技术前卫了,人们的眼光也从过去放到了未来。

单从这一点上可以以小见大,人类在进步。

不排除有人用老土的方式一意孤行地泡妞。

但其实我相信,你讲这句话的时候,至少有三分是真的。

或者四分。

也许更多。

一直很喜欢那句话叫做“从此我爱上的人都像你”。

我们都喜欢故作情深的姿态,自诩好人,自我标签。

我们把过错推予别人,错的是他们,变的是他们,只有自己爱过去之所爱,从未改变,谨守诺言,海枯石烂,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自己的委屈。

因为爱哭的小孩,有糖吃。

说真的,我呸。

全世界都不耻这样的行为,可全世界都在扮演这样的角色。

你总会遇见这样的人,她的眉宇你仿佛触过,她的眼角你闭着眼就能描绘,她的鼻尖你好像刮过,她整个的样子,你都似曾相识。

你知道这是两个人,却总觉得她们像分身。

以前的蔡小姐。

和后来认识的叶小姐。

她们是两个人。

但她们身形相似,体态相近,像同一个人。

我从没把蔡小姐当成叶小姐,也没有把叶小姐当作是蔡小姐。

但第一眼看去,就觉得这人与那人好像,说不出哪里像,却觉得一模一样。

先说蔡小姐吧。

蔡小姐是一位东北姑娘,她有着北方姑娘所有的特点。

也许并不是不可方物,却正好是我喜欢的模样。

认识她是在两年前的校运动会上。

她被礼仪部相中,请去当礼仪,给获奖的运动员颁奖。

她穿了一身红色的旗袍在主席台的播音室前趴着栏杆四处张望。

我在主席台的正中央,目光懒散,也胡乱地四处扫着。

播音室比主席台高一层。

我转头,从下面向上望去,她低头,刚好从上面看下来。

应该是所有文字都难以描绘的惊艳。

上面的风景很好,底下也没有太糟。

往后的每一种答案,兴许都不适于这个开头。

此时风起也好,雨落也罢,每一种变化,都像在取巧。

一眼过后归于平淡。

运动会的声音依然嘈杂,是阴是晴我也早已经忘记。

那段日子里,唯一发光地,不过就是那相隔十余米,一上一下的对视而已。

不超过三秒。

后来开始认识蔡小姐,开始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

直到有天晚上蔡小姐跟我说她找了个男朋友。

波澜不惊,然后有一铲没一铲地挖墙脚。

挖了两个月,墙角被我挖倒。

很有成就感,但也失去了新鲜感。

蔡小姐的脾气我是很不喜欢的,于是在那惊鸿一瞥的余威消散之后,蔡小姐就成了一个躺在列表里的人,成了一个在路上看到,不过微笑示意的人,那一幕的惊艳,往后没有再重演。

不过蔡小姐成了我唯一一个没有追到手的姑娘,她说我除了长得有点人样,身高还算可以,其他方面,全都不是她喜欢的样子。

似乎和我对她的感觉是一样的,除了长成了我喜欢的模样,但没有活成我喜欢的样子。

我说放心吧,我不会喜欢你。

我喜欢的,应该只是那一眼,那一个场景,那穿着红色旗袍的你的模样。

只是那一眼的你而已。

再说叶小姐。

遇见叶小姐时,沈姑娘还在。

我只当这人好眼熟,像在哪里见过。

后来想起来,她和蔡小姐竟然有八分重合。

甚至连名字都是一样的。

不一样的只是姓。

可惜叶小姐没有穿红色旗袍,没有站在主席台,没有恰好地望向我。

那么蔡小姐曾经给我的惊艳,在叶小姐身上,就全然不存在了。

后来沈姑娘不在了,和叶小姐又会不可避免地接触到。

类似蔡小姐刚刚好欢喜的那种感觉,好像又以另一种方式出现在叶小姐身上。

我说过,虽然没有惊艳,虽然除了样貌无一欢喜。

但正因为样貌的欢喜,而我和蔡小姐所不喜的对方的性格,恰好变做了叶小姐。

换言之,叶小姐有着我恰好喜欢的样子,却不是我不喜的蔡小姐的性格。

那么也许,我可以认识一下叶小姐。

不出于对蔡小姐的眷恋,我开始同叶小姐搭话,邀请她参加我和朋友的聚会,和她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去图书馆。

叶小姐的性格比蔡小姐好得多,没有那么胡作非为,没有那么自以为是。

相反,叶小姐贴心,温柔,开朗,有涵养。

一回一起吃饭,我吃完后等她,坐在餐厅用手托着脑袋,发愣似得盯着叶小姐看,她吃了几口,抬起头来。

“你干嘛看着我。”她说。

我没回答,继续盯着看。

她吃完,拿出纸巾擦嘴,再抬头看我,说:“你不要看了啦,好尴尬。”

她擦嘴的时候我想了很多。

第一想到的是,“你这样擦嘴会把口红擦掉的。”

话到嘴边,没说出口,继续盯着她看。

“你知道吗,你像一个人。”

“但你比她好。”

“接下去,我大概会喜欢你。”

“但我快要走了。”

“没时间了。”

那时候离放假大概还有一周。

一周后考完,各回各家,明年再开始时,我回我的学校,她依然在这个学校。

也许还会在这个餐厅吃同样的菜,但肯定不会有一个男生这样不礼貌地盯着她看。

这些话我都没说出口。

她开始脸红然后笑,说“吃完了,走吧。”

我点头,走吧。

“你的口红擦掉了。”

我跟在她后面,一直想把这句话说出来,不知道为什么。

但还是没说。

出餐厅后,她向右,我向左。

每一次告别都说“拜拜”,或者“再见”。

叶小姐喜欢吃鸡腿,好像几乎每一次都点。

叶小姐吃得比较清淡,我觉得恰好的东西,她说好像咸了。

叶小姐爱抱着手机,有时候看东西,会不停地傻笑。

蔡小姐。

蔡小姐喜欢的东西我知道的确乎不多,但她喜欢吃辣,喜欢吃咸,和叶小姐刚好相反。

蔡小姐不太爱看手机,和我出去玩的时候,总是问我们去哪。

蔡小姐心情不好时会随意冲我发脾气,幸而我就当是接了颗炸弹,丢到一旁,避而远之。

太不一样了。

除了笑得时候很像,除了走路的时候很像,除了背影很像,除了拿笔的动作很像,除去所有相像的东西,剩下的就不一样了。

过节的时候我同蔡小姐说,我送你个礼物吧。

她说好啊好啊。

同时我和叶小姐说,过节那天,陪我玩。

她说可以啊。

硬币抛出后落地,总会有一面朝上。

倘若立起来,那可能是因为两面都不是你的选择吧。

一条路走到分岔,向左或向右,总不能原路返回吧。

这一刻是硬币弹出手心向上翻腾的瞬间,是我站在岔路前小公鸡点到谁就选谁的瞬间。

但好像很多时候,如果硬币的结果不是你想要的选择,你就会捡起来和自己说“三局两胜”,“五局三胜”……

越往后,抛出你想要的结果的几率越小,但你的选择却越来越明了。

而小公鸡点到谁就选谁的时候,其实你在心里已经算好,从哪个选项开始点,最终结果会是你要的那个选项。

我们的形式感只是自己的一个借口,为了和自己说,你的选择是对的,你恋恋不舍念念不忘的另一个选项,是老天帮你排除的,到时候如果后悔,怪老天,不怪自己。

所以于是,那么就这样,我们做出选择后大踏步往前走。

把过错推到那枚硬币的身上后,如释重负地往前走。

蔡小姐收到礼物后说:谢谢。

我说:节日快乐。

她说:快乐啊。

然后我也没有回答,她也没有继续说话。

叶小姐回到寝室后,我也告知她礼物就放在你的衣服兜里。

她找出来,拍照给我,说:谢谢。

我说:节日快乐。

她说:嗯,谢谢。

聊了两句,也戛然而止。

结局好像没有什么不同,每个人收到礼物后都会说谢谢。

但其实在我送出礼物的时候,大概就已经有所不同了。

送给蔡小姐的是一个杯子。

我喜欢杯子,家里的书柜上摆满了杯子,有好的,有差的,有典藏的限量的,也有某个小商场淘来的十来块钱的,有朋友送的,或者买东西赠的。

有时候我甚至会为了一个杯子而去买一样我根本用不到的东西。

节日那天其实我送出了很多杯子,有给朋友的,有给老姐的,有给堂妹的……

蔡小姐,只是其中之一。

而叶小姐的礼物不同,是一条金手链。

虽然不是什么值钱的纯金手链,但胜在好看,胜在小巧,胜在与其他礼物不同。

我和她说这手链不值几个钱,就当个小玩意儿,和众多首饰换着戴吧。

可惜不是杯子。

为什么“可惜”不是杯子?

难道不应该是庆幸不是杯子吗?

一周后考试。

考试前一天我跟叶小姐说:考完出来吃个散伙饭吧。

她说好。

我和阿残说:考完后,要去和我的小姐姐告别了。

阿残说:你就作吧,女朋友都不要。

我说:明天考试啦。

阿残:……

考前三个小时,叶小姐问我:你叫我去吃饭,是和大家一起吗?

我装傻:大家?还有大家。

其实我知道的,前一天他们来邀请过我,考完后同学们一起聚餐,算是对这半年的同学之情有个交代。

叶小姐说:就是班长他们啊。

我说:我不知道啊,我只约了你。

我问她你去吗?

她说不去了,你本来要去吗?

我说不去,我和他们不熟,你也不准去。

考完后我们逆着人群走,找了家甜品店点了甜品和牛奶,叶小姐说得快点吃,东西还没理过呢。

她赶着回家,第二天早上八点就得出发,我也是迫不得已,才把告别的时间定得紧迫。

完成任务一样,叶小姐吃完甜品,喝完牛奶,起身说走吧。

我点点头,拿起钱包起身不到一半。

她又坐了回去。

她说算了,再坐会儿吧,万一以后想起来会有遗憾。

我也坐了回去,冲她微笑,满心惊涛骇浪。

我熟悉这样的感觉,此前所有的所有就当作伏笔,把这一秒的惊艳续写地更胜当初惊鸿一瞥的蔡小姐。

一直坐到九点半,时间太晚,却有些恰到好处。

没有刻意地寻找话题,但总有话可以讲,向来不喜欢多言的我,不曾想也会有那么一天坐在一个女孩面前无休止地高谈阔论。

但大概真的是因为我们相互了解得太少,所以大大小小,不论什么话题都是新的。

回学校后送她回寝室,时间已经太晚,叶小姐有些迫不及待,她喊着终于回来了,赶快理东西。

然后一把从我手里抢过雨伞,往寝室跑去。

“喂……”我叫住她。

他妈老子还有话没说呢。

她转回头笑着说:拜拜。

我说:不拜拜,我们永别了。

这是我第一次如此轻松地和一个女孩告别,永不会再见面的告别。

往后的日子各行其路,再不会碰到了。

如果每一次告别都能这样轻快没有负担,那该多好。

回到寝室后问她东西还拿得走吗。

她说就一个箱子。

我说收拾完早点睡吧。

她说好。

我没有再回话,接连几天的考试考得头疼欲裂,就睡下了。

第二天早上习惯性地失眠,六点钟就再也睡不着了。

躺到八点,想起来叶小姐该走了,开了手机发消息给她:注意安全。

她说好的,再见。

有人说我的爱情就好像我写的故事一样,浪漫地不真实。

我想大概是这样吧,我好像就按着所有青春剧的套路一路走着,然后把自己的故事写成小说,融入到所有千篇一律的青春剧里,一个扎堆,再也找不出来特殊。

可我活在现实世界里,所以在现实中我成了最特别的存在。

有一个不深刻没有回忆的初恋,有一个贯穿学生时代的衷恋,有一场大学时代疯狂如梦的幻恋,有一次喜欢但不一定非要在一起的绝恋。

还有倔强到不肯说出口的暗恋,还有于对方而言才算恋爱的单恋……

人说艺术家不可能一生只爱一个人。

但我想说,也许艺术家,会有一个一生所爱。

过完一个年,开学回到自己的学校,场景熟悉也陌生,人么,疏离也亲切。

记得年前蔡小姐同我说,你回来后,请我吃饭。

我说成。

也不去问这霸道的命令似的语气,到底为何要我请她吃饭。

我想平日里这种语气都是我用在其他女生身上的,独独对她是说什么,便听什么。

倒也不是真就怂了,只是莫名的连个问句都带不起来。

回学校后便打电话给她,问她到校了吗,出来吃饭吧。

她说好,去哪。

前头说了,她总爱问我这个问题。

于两年前,这个问题我是束手无策的,因为初来乍到,又不喜出门,对这城市极不熟悉,有什么能吃的,能玩的,一无所知。

但所幸这一年来与沈姑娘吃遍了这座城市,大大小小,刀叉的筷子的,大街的小巷的。

此时再要我答这个问题,已经是轻车熟路再无畏惧了。

其实后来也想过,也许蔡小姐对我这般那般的不喜,大概都是从那几次约会开始的。

她问我,我们去哪。

我站在原地思考了许久,然后摊手说我也不知道。

我实是不知近处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想来大概第一次坐33路,第一次到定海古城繁华之处,便是和蔡小姐一起了。

然则当天我踌躇了一番,竟然是破天荒地跟她说:那就宿舍楼下的火锅店吧。

蔡小姐也不以为然,说了句一会儿过来,便没了踪影,大概是女孩子出门前那些必备的步骤。

见面聊些过去,聊离开的这半年,还提到几句蔡小姐那个被我挖了墙角的可怜的前男友。

似乎比和叶小姐在一起时稍许自然一些。

毕竟和叶小姐正式认识,从头数到尾,不过两周时间。

而和蔡小姐少算也已经两年了。

她也问问我的前女友,我摆摆手道不说也罢。

我告诉她我在杭州时遇见一个和她很像的人。

这话对蔡小姐说似乎没什么压力,可当日对着正低头吃饭的叶小姐时,却硬生生愣是没说出口。

她笑得有些不同往常,她拿起饮料喝,一边下咽一边放下杯子的同时漫不经心地问道:“当年你也算是在追我的吧?”

我一言被问得有些不知该怎么回答。

我很少主动追女孩子,大多磨着,磨到对方忍无可忍,然后主动开口。

即便是真的追女生,也都讳莫如深,从不明说。

总说太纯粹的爱情死得太快,总把“我喜欢你”挂在口上的话,大概也很难追到女孩。

不知道我是怎么天生就比旁人多一根追女孩的神经,但我明白的知道,我这个样子,用“人渣”二字,是可以比较确切地形容的。

蔡小姐看我只是笑,依然不正面回答这个问题,继续追问:当初为什么,追到一半就不追了?

我反问她:“一半?百分之四十九,还是百分之五十一?你他妈还给我安了个进度条?”

她“噌”地站起来,反手就甩了我一巴掌。

我可能是被她吓懵了,当时脸上是怎么个表情,直到吃完结账走出火锅店后我自己都还想象不出来。

我的脑袋飞速急转,回顾了我往前二十一年的人生,随后确定这是我人生中挨的第一个巴掌。

也没有很痛,但我想明天我大概就要成这学校里的话题焦点了。

旁人的眼睛,盯得我火辣辣的,当真是最怕空气突然地安静。

并且我想,大概全世界数下来,也就蔡小姐这个脾气,才会抬手就给我一巴掌吧。

她坐下,继续她的问题:当初为什么追到一半就不追了?

我大概脸皮也是厚,就当无事发生,继续捞起锅里熟透的丸子,一边觉得烫嘴,一边还嘶着气死命往下咬。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我回答她。

这个囫囵吞枣的回答,是叶小姐同我说过的。

往后和叶小姐再无交集,自那一巴掌后,和蔡小姐也一如往常地不谈天,不说笑。

如果在往后的日子里,你从未遇见一个,和她长得有几分相似的人。

那么也许,你并没有那么爱她。

我想也许我真的喜欢过蔡小姐,喜欢她那张狂无畏的脾气,喜欢她那肆无忌惮的模样。

而我大概也喜欢过叶小姐,喜欢她的温柔友善,喜欢她的善解人意。

我喜欢她们的样貌,喜欢她们截然不同的脾气,有那么一个人,她敢在大庭广众之下给我一个痛快酣畅的巴掌。

也有那么一个人,说着“好啊”,说着“谢谢”,靠这些礼貌用语,逼我说出“我喜欢你”四个字。

“有一晚做了很长很长的夜梦,梦里她有很亮很亮的眼眸。

我哼唱着一首古老的歌,梦里有很细很细的忧愁。

没有人分得清过去未来,没有人分得清蔡小姐和叶小姐。

没有人在意我的心情或是情绪。

昙花一现的曾经。

便是我们活着的证据”

截然不同的她们终于变成同一个人,变成同样消亡在我的记忆中的过去。

写文时,其实蔡小姐不是蔡小姐,叶小姐也并非叶小姐。

相反的,叶小姐用了蔡小姐的名字,她们互换了身份。

她们有着相同的名字,不同的姓氏。

我也不大理解为什么我要做此交换,这是个十分隐晦的决定。

但她们终于从同一个人便作两个人后,再度归于相同或者类似的记忆。

像影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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