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3093800000009

第9章 九【上门】

现在最红的小说自然唯金庸、古龙莫属。古龙且不说,人家还笔耕不辍呢。金庸却在四年前,就已经宣布封笔。外界对他宣布封笔的理由,众说纷纭,但无可否认金庸绝对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的文字雅俗共赏,三教九流都能读懂。他的文字也简洁,容易看,不会觉得无聊。所以他文字的魔力,在很大程度上帮了他的武侠小说。

华英雄要写的就是在后世被人吹的天花乱坠的神作《昆仑》。

后世里,这本书有“大哉昆仑,华美再现”的美誉,被誉为重塑“后金庸时代”武侠之魂!

书中机关算学玄妙无方,稀世异宝横绝而出;宋末江湖干戈离乱,英雄少年十年磨砺终长成的故事十分动人。后世那么多写小说的,只有这本书才有金庸的文字韵味。在金庸封笔的年代,《昆仑》这种传统的武侠小说,在此时的香江算是比较接地气,不会因为时代的不同而显得太过突兀,以至于遭受读者的拒绝。而且跟风金庸,在香江更有观众市场。

其实金庸的文字就是江湖体,从《水浒传》传承过来的,再加上他自己的特色,变的很浅白,但又不是白开水。有些人写文章会放很多形容词进去,但他不需要,他用两三句就可以,浅白,但有味道,好像饮茶,有回味。难就难在这里。暂时来说,其他武侠小说家还没有这种水平。就文字来讲,他肯定赢了。

像仙侠一类的作品,不是说不能写出来,而是写出来受不受欢迎的问题。或许在成名之后,慕名而来的读者接受起后世的仙侠文会比较容易一点吧。

读书人偷不能谓之偷,而是窃。穿越者的脸皮之后不用多说,剽窃当然也不能算是剽窃了,而是冠之以“再创作”的美名。决定了写什么之后,前世“读书破万卷”的华英雄,自然是“下笔如有神”。

穿越过来之后,他就发现他的脑袋其实很好用,所有的东西多看几遍就不会忘记,就连穿越前的所有记忆一点一滴都能够全部随时抽取出来,就像电脑一样,只要是扫描存进了硬盘了,就永远不会丢失,想要用了,就复制出来。

现在用来写书,基本和默写差不多,而且是“文不加点”,提笔洋洋洒洒的就是数千言。

三个小时下来,他写了大概有一万多字,这还是开始动笔写繁体字不熟练的缘故。随着写作日甚,速度还能再度提升。这个时候,练武人的强项就表现出来了。趴在桌上几个小时,竟然腰不酸手不疼,这就意味着只要不烦,他可以一直写下去。

日子开始恢复秩序,每天练拳、读书、写作。

华英雄的功夫按部就班的纯属,长此以往坚持下去,肯定能有朝一日登临绝顶。数日后,《昆仑》前传《铁血天骄》已经写完,他开始集结整理后邮寄出去,然后动笔写正传。

选择发表《昆仑》的报刊是《明报》,因为《明报》经过多年的发展,在此时的香江很有江湖地位,销量更是节节攀高,何况《明报》一直以来就有连载较高水平的武侠小说的传统。

当然,《昆仑》作为第一部即将发出去的武侠小说,华英雄也没指望能够获得多大的收益。

因为主政《明报》的是金庸,在报纸行业,他的吝啬名声远扬在外,向来给予作者稿费时都不怎么高。就算是号称香江最好的散文作家林燕妮向他要求加稿费,他也只是呵呵一笑道:“你那么爱花钱,加了又花掉,不加。”又比如“师太”亦舒也曾叫他加稿费,他于是又找了一个借口:“你又不花钱的,加了稿费有什么用?”亦舒为此还在《明报》的专栏里骂他。不料金庸看了,仍笑着说:“骂可以骂,稿照样登,稿费照样一点不加。”

不过虽然《明报》的待遇不高,投稿者却依然趋之若鹜,毕竟《明报》名声很大,能在上面刊登稿件,就是一种身份的象征。与其在一些小报上碌碌无为,还不如咬牙上《明报》“证道”,如果“不小心”一炮打响,名声起来,那么稿费什么的自然就滚滚滚而来了。

一周没有消息,华英雄也不着急,继续按部就班的做着自己的事情。

清晨,华英雄喝了一碗人参肉汤,一股沛然的气血自四肢百骸中衍生。他不敢怠慢,站在院子中间先是站起了龟蛇桩,龟蛇门的武功讲究蛰劲,多少蕴含了道家清静无为的空明心境,这龟蛇桩是所有武学的根本。

前身因为知识阅历的缘故,涉猎不深。但如今的华英雄已经脱胎换骨,闭上双眼,他身兼前世记忆,降临此地,这一世筋骨长成,练武之前道理存乎一心,人情冷暖洞若观火,这些与练武一途上的帮助无法用言语形容。

脑海中存想一只巨大玄龟,在海面上吞吐云气,隐隐感应到其气韵,配合站桩,可以令补充的血气更快渗透到达人体的每一个角落。

半个小时后,华英雄只感到浑身气血充盈,几近满溢,一身气力不吐不快,他摆开拳架子,双手缓缓划动,四肢放松,沉肩坠肘,从最基础的《龟蛇拳》开始练起,一连演练了十遍,最近练武感到的一些阻碍之处似乎有了些许松动,气力自上一次洗筋伐髓之后也终于开始有所增加,这是根基打捞的缘故。

深吸一口气,华英雄定下心神,脚步挪移,整个人的呼吸逐渐变得平缓,甚至若有若无,好似一只蛰伏沉睡多年的老龟。

师弟师妹都去上学,家里留下华萌萌。也不乱跑,因为华英雄给了她功课,虽然不能上学,却也在家里开始教她一些启蒙文学,《三字经》、《百家姓》等等。

拿着一只蜡笔,歪歪斜斜开始写写画画。

毕竟小孩子,规矩了几分钟,就被院子里的鸟雀吸引了目光。偷偷看一眼师兄,师兄正聚精会神,她顿时胆大的跑去玩耍。正玩的兴起,门铃响了起来,想也不想就去开门。

门外一个戴眼镜、手提黑色公文包的中年男子正仔细打量着被爬山虎遮掩的门牌号,“应该就是这里没错,没想到广播道还有这样的住处。……还真是个清幽之地。”

心中越发笃定几分,推了推眼镜,再次按响门铃静静等待。

同类推荐
  • 超级智脑

    超级智脑

    高科技意外植入体内,是幸运女神的眷顾,还是祸端的开始!尽在超级智脑……
  • 绝世狂医

    绝世狂医

    医者,可掌生死,牛逼吧!更可泡美女,羡慕吧!大山来的少年,一手出神入化的针灸医术,纵横都市花丛,脚踩世俗纨绔,拳打江湖大佬,低调不是我的风格,沉默意味着爆发,颤抖吧,骚年!
  • 神级工兵

    神级工兵

    特种兵王工小兵获得修仙传承,游戏都市,招收正直暴力的辅警小弟,宅学校,揍狂少,惩恶扬善,保家卫国。还有一只属性小分队,会赚钱,打官司,黑客,除妖,算命等等。同时,面对异族的入侵,一句话,犯我华夏者,虽远必诛。科技日新月异,全民热衷习武。终于有一天,地球发生了大的动荡。一道结界凭空出现,它不断的扩大并吞噬着地球,侵占地球上的一切资源。这时,工小兵与众兄弟挺身而出,扛起肩上的责任,抵御仙族的入侵,培养大批的能人异士,守护华夏五千年。万年后,华夏已成为仙界巨擎之一,但新一轮的危机才刚刚开始。
  • 梦之极夜

    梦之极夜

    一个世界,虽然与我们近在眼前可是似乎有远在天边,在这个世界中,也有英雄,也有坏蛋,也有荡世离存的凄美爱情,可是一个人却颠覆了这一切,种种光环在他的身上,既是英雄又是坏蛋,有荡世离存的爱情,但是却并不凄美!在这个对于他有点陌生的世界,如何演绎出一个传奇!新书上传,求收藏,求推荐,写得不好请包涵,谢谢!
  • 美女集结号

    美女集结号

    拳王叶寒,霸气归来。一个因保镖职业惹出来的感情纠葛。一个由美女总裁为对付保镖而发出的美女集结号。
热门推荐
  • 亲爱的老婆大人

    亲爱的老婆大人

    失忆的秦可兮和陆少辰开展了一段细水长流的婚恋。当陆少承在某个环境下看到她的小娇妻,才发现原来她身上有着许多秘密
  • 快穿之男主接招吧

    快穿之男主接招吧

    “系统,你终于来了!我等你很久了”……是系统的故意造成,还是她自愿上钩?她到底隐藏了什么?ps:快穿1v1新手创作
  • 晨晓天晴

    晨晓天晴

    她,身世平凡,但是她从小学习刻苦。一次机会,她到一所小学工作,经历了许多喜怒哀乐。一次,她又遇到了她命中注定的人。
  • 北葵向暖:南方姑娘犹未归

    北葵向暖:南方姑娘犹未归

    执着的路。走走停停,那些熟悉的背景。从最初的相知到陌路,漫长的路就像坐公交望着窗口眨眼即远逝的场景。我们只是能凭记忆去尝试着想起,一点什么却终究拼凑不出完整。就像离别与重逢一样,离别过一过一次的人生。与没有离别过一次,有着完全不一样的珍意。执着拼尽所有的感情,都用完的那一刻才深知。自始自终我都是一个人,一个人默默走完这一切。一个人从岁月走到流年,再从流年走到祝福的天涯。经历过沧海桑田仿佛时间的终点一下子,到了岁月的尽头。仿佛执着的刻苦就此埋葬,仿佛时间路过这里。再也没有了声音。
  • 恶魔凌少芯凌相约

    恶魔凌少芯凌相约

    在女主慕容芯倩八岁的时候,救了一位小男孩,那男孩竟是亚洲第二北冥家族的太子爷———北冥凌寒,离别之时,男孩拿出两条水晶手链,一条白色,一条黑色,他将白色手链送给女主,黑色手链留给自己,并且约定一定还会再相遇的。谁知,女主第二天便出国了。十年后,女主回国。当她找到男孩时,却又和从小一起长大的明鼎哥哥在一起,得知真相的女主,又会何去何从呢???
  • 大道绝仙

    大道绝仙

    苍天无情,当伐。仙人无情,当诛。修者无情,当杀。我有一剑,可斩日月,此剑惊世,仙人跪。
  • 遐幻梦影

    遐幻梦影

    这一世,她爱他,为他甚至牺牲了生命,可他却因为国事,想爱却不能爱。下一世,他爱她,可她却想要放下,放下前世的种种,可终究没放下。到了第三世,她助他成仙,可她却再也回不来了。
  • 无边境域

    无边境域

    一颗混沌之源给凯德大陆上生存着的人类带来了灭顶的灾难,幸存者埃尔科斯手握混沌之源,穿越到境域之中,以顽强的意志迈入了众神的殿堂。然而,此时他才发现,这只不过是一切的开端。。。。。。
  • 独家宠妻

    独家宠妻

    大学毕业的她,租住在一个小房子中,只为了能在这个城市找到一份好的工作,可是处处碰壁之后,连生活都能困难,房东的逼租,差一点让她睡大街,一个迟来的工作解救了她,可是她苦难的日子也开始了,她成为孤独的总裁的秘书,没有自己的时间,整天围着他转,可是外面孤独的他却有着一颗炙热的心,他爱上了她,一个傻傻的女孩。
  • 谢谢你,以她的名义爱我

    谢谢你,以她的名义爱我

    第一次相见,她傲气的说,“要我,你不配。”第二次再见,她卑微的跪在他的脚边,“我脱!”她无意招惹他,却一不小心掉入了他的沼泽。有人说,她是路少最宠的女人,因为,她敢带人扫他的场子,她敢甩他脸子,而他却说只要她喜欢就好。有人说,她是路少最恨的女人,因为,他曾把她丢在无人问津的坟地三天三夜,曾扬言要让她在这个世上过的生不如死。直到有一天,生死一线,他将怀有身孕的她抵在刀口,笑容寡然:“初夏,你怕吗?”她缓缓垂眸,怆然一笑:“不怕,怕有何用?我怕的时候,你从不曾手软!”那天之后,她消失——人人都说他是个冷血的禽兽,连自己的骨肉都能放弃,而只有她知道,他这只冷血的禽兽,情有多深,爱有多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