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曼脸色苍白,摇头说:“你胡说,我有什么理由去杀死我最好的朋友?”
“你有!”左文思望着梁曼:“你是个嫉妒心十分强的女人。你敌视甚至仇恨任何比你优秀的女生,而沈莎莎跟你一同入学,分到同一班,又分到了同一个寝室。她自然在你的潜意识中成为了你的攀比对手,但是你很快发现,她在各个方面都比你强。她比你漂亮,比你聪明,比你学习好,比你有钱,更重要的是,在你们同时喜欢上一个男生后,这个男生却先对沈莎莎暗送爱意,这个男生就是林则。所以,你把林则送给沈莎莎的信都藏了起来,又冒充沈莎莎写了决绝信要求林则死心,然后自己就可以接手。但你没想到林则竟然不肯放弃,更加不愿意以你来代替沈莎莎,所以嫉妒令你产生了邪恶的怨恨。你在他们两人之间挑拨,在沈莎莎面前说林则的坏话,说他如何花心。沈莎莎终于无法忍耐,她约了林则,想要当面问清一切。你知道了这件事,担心两个人如果真的面对面坦诚一切,自己暗中做的把戏就会揭穿,所以你就丧心病狂地杀害了沈莎莎,而后利用林则的梦游症,错让林则以为是自己杀害了沈莎莎。你还故意将沈莎莎死后所穿的旗袍放入跌进水沟后昏迷过去的林则行李中,让他有了杀人的物证。我说的对不对,梁曼?”
“这一切都是你猜测。你根本没有任何的证据!”梁曼否认。
“证据?你偷换信件是证据一。你挑拨离间,张影可以作证,这是证据二。沈莎莎在旗袍上所留下的血手印,这是证据三。而最重要,也最直接的一点证据是,警方在沈莎莎的指甲缝隙中发现了推搡时所留下的皮肤碎屑,经检查属于女性的DNA。如果你愿意,警方随时可以抽取你的DNA,进行样本比对。如此,可有证据了?”左文思冷冷道。
梁曼此刻再不像是高傲的公主,她低垂着头,整个身体都开始颤抖。
“真的是你,你杀了莎莎?”林则愤怒地望着梁曼。
梁曼捂住自己的耳朵,眼神开始迷离:“这都怪她自己,谁让她老在我面前炫耀。她就是想证明自己比我强,好啊,我就夺走你的一切,看你还如何自以为是!你爱的林则,我根本就不喜欢他,我只是想从你手里夺过来,然后再抛弃他……你最终还是输给了我,哈哈!”梁曼如疯了般自言自语。
林则抓起手中的匕首:“我要替莎莎报仇。”
“啪嗒!”一声,房间里的灯光突然暗了下来,左文思急喊:“小心,大家小心!”
张影感觉一个强有力的身体掠过自己身边,冲向梁曼,她警觉地对梁曼喊:“梁曼,身后有人。”
梁曼回过头,他看见黑暗中一点惨白的锋利,接着身体一阵冰冷。
左文思翻开了随身带着的张影手机,微弱的光芒照亮了混乱的房间,林则披头散发地站在窗边,手中匕首上鲜血直流,而梁曼倒在一片血泊中,胸口的鲜血还在汩汩的向外淌。
“你,你……”左文思愤怒地说不出话,他握紧自己的拳头一步步走向林则。
林则迅速转身,打开了临近的窗户,想从外面逃跑。但刚闪出半个身体,一个高大身影飞扑过来,口里大呼:“想往哪里跑!”来人正是左文思死党哥杭是也。
其实,左文思来之前早已经打过两个电话。一个自然是打给警察局,通过警察局一位熟稔的长辈,了解了沈莎莎死亡的一些真相,同时把自己所掌握的线索和证据全数告之。再者,就是给哥杭打了电话,让他赶来。
“哥杭,你这次来到正好。”左文思也冲了上去,拖住林则的脚。
林则身体被两人拉住,整个人一半悬在窗外十分危险。左文思刚想把林则拉回,突然一道黑影冲了出来,如同一道闪电在左文思手臂上划下一道伤痕,左文思吃痛松开了手,林则同时挣脱开哥杭,跳过临近的花岗板,落在隔壁阳台。
左文思赶到隔壁房间时,却已经没有人。张影已经打电话给120,梁曼的呼吸越来越虚弱,恐怕也支持不了多久,左文思目光转向方才袭击自己的黑影,它此刻正蜷缩在墙角,一动不动。它就是沈莎莎的黑猫,闪电。
“闪电,你为什么要帮林则?他刚才杀了人!”张影拍着闪电的脑袋,责问它。闪电像是也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默默地望着在场每一个人,也不动也不叫。
左文思摇摇头,没多久,警察和医生都来了。梁曼失血过多,送去了医院。司马昂算是万幸,刀伤只是擦过肋骨,并没有什么大碍,他此刻也重新恢复了意识。当他看到重伤昏迷的梁曼时,痛不欲生。
“我们找到林则了。”楼下的警察报告说。
原来林则方才过于匆忙竟一时失足,从阳台上落下,幸亏落在花圃中,没有性命之忧,但腿摔断了。
司马昂冲到林则面前,他抓住林则的衣服,愤怒地问:“你把她还给我,如果不是你,她是不会死的。”林则表情茫然,愣愣望着司马昂。
“你错了,司马昂。即使不是林则,她也是会死的。”左文思摇摇头:“她并不是死于林则之手,而是死于一个女人的妒忌之心。”
司马昂转眼望着左文思,月光下他的目光十分动人,如同天上隐月。
“我相信你应该比谁都了解这一点,司马昂。”左文思目光盯在他脸上:“如果我所猜的没错,你所珍惜的女子并不是梁曼,而是另一个人--沈莎莎!”
司马昂身体一颤,随即笑道:“你在开什么玩笑?我并不认识什么沈莎莎。”
“真的?”左文思突然从怀里取出了那张照片,交到司马昂手中:“记得这张照片吗?”
司马昂拿着照片,没有说话。
“我一直以为照片中穿旗袍的女子是沈莎莎,但我却犯了一个根本的错误。我错以为穿了旗袍就一定是女人,但我怎么也没想到,这张照片中的旗袍是穿在一个男生身上的,而这个人就是你,司马昂!”
“你如何认定就是我?”
“不错,这张照片中穿旗袍人的脸是划花了,根本无法辨认。不过,你依然遗漏了一点,照片的脸虽然无法辨认,但目光中蓝色的凝点,却还可依稀认出。我已经打电话问过专家,这蓝色的凝点乃是最新科技隐形眼镜白天里的微弱反光。就是这一点的反光蓝芒,出卖了你!”左文思不紧不慢说:“我了解到,这蓝色的反光在黑夜中会变换颜色,由蓝色转换为红色,就像是此刻你眼中的红芒。”
司马昂依然没有开口,他只是注视着左文思,目光中的确有一缕不轻易发现的红芒。
许久,司马昂才说出:“你是什么时候注意到的。”
“就是从你杀掉许老头,又追杀我时,我才注意到了你眼中的红芒。虽然你很巧妙地利用长发藏起了你的脸,但你的目光却是无法逃避的。”左文思迎着司马昂目光:“还有,那一次你本有机会一刀刺死闪电,但你没有,你只是伤了它的腿。你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因为你知道它是沈莎莎的猫,你不忍心伤害她所爱的东西。”
“你很聪明。”司马昂笑笑:“但你没有任何的证据。”
“真的吗?”身后哥杭的声音突然响起:“嘿嘿,你不知道我刚才拖住你时,在你身上撒了点东西,这让我轻易找到了你的伪装。”哥杭扬了扬手中的东西,那是一件黄色的旗袍,还有一个假发套,上面还沾染着少许血迹。
“方才林则根本就没有杀梁曼,杀害梁曼的人是你,司马昂。你趁着黑暗,冲入房间里,先将梁曼刺倒,而后将林则推下窗台,我说的对不对?”左文思将旗袍扔在司马昂身前:“我已经通过警察局了解到,原来你竟是沈莎莎亲生的哥哥。父母离异后,你们各自归一方抚养,也改了姓名。但血缘亲情却无法改变,尤其是你知道沈莎莎被杀后,你更加要报仇!”
司马昂淡淡一笑:“你既然已经调查了这么清楚,我也无需否认了。”
“不错,我就是沈莎莎的哥哥。她失踪后的第三天,我发现了她留给我的短信,她说要去和林则说些事情,当时我并没有在意。后来,我竟然从网上的新闻看到了妹妹的死讯,我连忙赶到了荒村,她死得好惨。我当时发誓一定要将给她伤害的人十倍痛苦予以回报!我将凶手锁定在了林则身上,林则回到学校,我发现了属于妹妹的旗袍。那是我送给她的,因为旗袍本有一模一样的两件,所以我就送给了妹妹一件。我自幼就喜欢旗袍,跟妹妹两个人还时不时穿上旗袍来照相留念。当我发现那件旗袍时我简直就要疯了,报仇的念头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我穿上了另一件同样的旗袍,林则看见了我,还以为是妹妹的鬼魂回来找他报仇,我顺利地将他带走。但这一切却不巧被喝醉夜归的许老头撞见,虽然他已喝得很醉,但我为保万一,就找到他的住所,然后杀了他。令我没想到的是,你出现了。开始时,我本不想多害无辜,但我发现你眼中的那股愤怒时,我知道必须除掉你才可保全住我。但可惜,我失手了。”
“后来呢?”左文思不动声色地问。
“后来,我找到一位催眠大师盘问林则,但发现他对于妹妹的死竟毫不知情。我开始怀疑究竟是不是他害死了妹妹。这个时候,跟我交往了一段时间的梁曼突然穿出了那件消失不见的旗袍,她令我产生了怀疑。今晚我暗中对她进行了催眠,终于了解了事情的真相。我本想利用有梦游症的林则杀死她,这样我既可以报仇,也可以洗脱自己的罪,我给林则穿上了旗袍,甚至自己在自己肚子上捅了一刀。这一切本是天衣无缝的计划,但没想到你还是来了,从角落中望见你时,我心中就有了个强烈的念想,我的计划要失败了。”
“你,果然没让我失望。”司马昂微笑。
左文思将照片接过,问:“这个照片上的男孩子应该就是沈莎莎?”
“不错,她太调皮一定要让我穿上旗袍,而她换上我的衣服照相。”司马昂回忆着,目光却是一点点地暗淡下去。
“你应该走了。”左文思道。
司马昂点点头:“虽然我的计划被你识破了,但我还是要感谢你,也许,是你帮了我的忙。谢谢……”
两个警察走上来将司马昂带走了,哥杭有些不懂:“你帮他什么忙了?”
左文思只说了两个字:“解脱!”
梁曼经过一整夜的抢救,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而等待她的则是法律的严惩。林则一直陪在她身边,他沉默了很多。哥杭和左文思悄悄退了出来,哥杭望着还在昏迷的梁曼:“真不明白,既然梁曼知道那件旗袍是沈莎莎穿过的,为什么她还要穿上呢?既然她捡到了那件旗袍,干脆一把烧了岂不更好。”
“因为她想成为另一个沈莎莎。不仅是旗袍,男朋友,所有的一切她都希望自己可以取代沈莎莎。”左文思淡淡道:“或许,她太疯狂了,最后连她自己都控制不了自己。一旦欲望横流而出,所带来的就是无穷尽的梦魇。”
尾章
左文思和哥杭来到了沈莎莎的墓前,将那张凝聚了沈莎莎和司马昂欢乐时光的照片燃烬,左文思望着墓碑上曾经年轻光彩的生命,感念着一切已无可挽回。
左文思回来时才了解到,司马昂乘坐的警车在驶上半山旋转公路时不慎落入山谷,后发现了三具烧焦的尸体,两名警察还有司马昂全部遇难。
晚上,那只名叫闪电的黑猫来到了哥杭和左文思的寝室,而且要吃要睡,不肯走了。张影抱歉道:“那就先让它留在这里吧。”说完,翩跹消失。
左文思和哥杭互望一眼,苦笑道:“这家伙可是来当大爷的。贪吃贪睡,有个哥杭就行了,现在又来了个闪电。”
夜风袭袭,哥杭已呼呼大睡,左文思回过头,正碰上闪电黑暗中幽绿的目光,它的目光中流露着忧伤,左文思摸着闪电的头,轻轻说:“我知道,你当时只是不想我伤害司马昂,毕竟他是沈莎莎的哥哥。你能嗅出他们两人的相似之处,是吧?”
闪电喵呜一声,温顺躺在左文思腿上。
左文思摊开灰色的笔记本,慎重在上面写下了第四个故事--“鬼衣”
事过多时,一天清晨,左文思打开寝室门,在门外发现了一个包裹,打开。
里面是一件黄色的旗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