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据法课时正是浙江张叔侄俩冤案出来时,紧接着复旦大学投毒案发生,举国震惊。
好在复旦投毒案侦破及时,给死者一个安慰。这些令人惨不忍睹的案件原因都是肇事者难遏内心的魔鬼般的冲动,由内心中一点点小火苗般的敌意,不在控制后竟然肆虐成燎原之势的仇恨野火,对于昔日的复旦高材生,今日的杀人者林某来说,刚刚展开的人生,可能很快就要被命运的床单收起。一审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林某死刑。总算给被害人一个公道。只是两败俱伤的结局。林某不仅毁灭了别人,也葬送了自己。
自然也引起了十年前的清华朱令投毒案,这些案例在课堂上引起了唇枪舌剑,在1994年冬和1995年春,清华大学女生朱令两次离奇地出现铊中毒症状,导致全身瘫痪。
当年朱令被医院确诊为铊中毒后,其父母报案,警方以投毒立案,其同宿舍的女同学某被认定为唯一的犯罪嫌疑人。后来虽然经过长期和大量排查工作,没有证据证明该女生是投毒者,多年来,朱令的父母亲友,甚至是她的同学都认定她就是凶手。
对朱令案,凭现有的证据能否判定嫌疑人有罪?
课堂上程老师问大家,如果你是法官,能不能判某同学有罪?
老夏主张坚决不能,如果到他手上,肯定以证据不足或证据在瑕疵为由判决无罪或退回补充侦查。另有一些同学则主张立刻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死,才能大快人心。
失去的可是朱令花样的年华和诗意的人生。你可以想象,一个花一样的女孩子在全国最高等学府,才华横溢,会有着怎么样的锦绣前程呢?而她现在生活不能自理,人生从此毁于一旦。
某年以后,应该出现关键人物,或者某种原因消失后此案必破。迟来的正义毕竟也是正义。
正义可能会迟到早退,但一定会来到。
世上最怕的是什么?鬼吗?不,是人。发了疯的人就是人间的恶魔。而法律就是防止了变鬼的那根绳子。
现在的学子是不是缺少了人文情怀,太急功近利,使他们失去了悲悯、关爱和同情。这是否与中国教育重理轻文有关?清华铊中毒、矿大铊中毒、云大马加爵、复旦投毒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几乎都是顶级的理科生。文科生谁知道“铊”呢?
梳理一下张氏叔侄冤案发现,在案件中除去认罪口供,全部26条证据中,25条都只能证明死者可能被强奸致死,唯一一条证明死者死于张辉、张高平叔侄的证据,还是来自张辉同监犯的间接证言;其次,有利于张氏叔侄的关键性证据——从死者指甲中提取的一名男性的DNA,经鉴定排除了张辉、张高平的可能,但被二审法院莫名其妙地认定“与案件并无关联”。
错案都是美女脸上那一道丑陋的伤疤。公平正义才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还是有功的。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人民法院报》发文,以“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文章专门提及张高平案,认为审判法院在当时是立了功的,至少可以说是功大于过的,否则张高平叔侄人头早已落地。“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干预和压力,法院对这类案件能够坚持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已属不易。”
所以老夏的坚持无疑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