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严防死守
在永顺专区,我们熊家坪集训点实施枪毙的任务是最重的。除41个分队长以上土匪头目将交给团部外,还有188名惯匪恶匪须就地枪毙。
要枪毙那么多土匪,我们感到有压力。我们担心,惯匪、恶匪自感末日来临,随时可能出现集体逃跑甚至暴动。他们人多势众,人数五倍于我们,且他们大部分是年轻力壮的强悍后生,一旦狗急跳墙后果不堪设想。据我们了解,除离我们最近的佛塔坡集训点须就地枪毙的人数高达三百多外,大部分集训点只需枪毙二三十人。
那时候,有个集训积极分子向我们告密:“土匪中有人在悄悄传话,说第三次世界大战已经在朝鲜打起来了,******又要打回来了,****的末日快到了。”
我们一方面加强警惕和戒备,一方面紧急向团部报告和请示。
团部给我们作了五点指示:
一,美帝国主义已经发动侵朝战争,战火已经烧到我国边境,我国政府已应朝鲜政府请求,派出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这个问题只向自己部队进行宣传。对于造谣传谣者,查实一个,枪毙一个。
二,立即将惯匪、恶匪与普匪分开关押。对符合镇压条件的土匪,开好公审会,分批镇压。
三,对在义雾口武装袭击我423团的土匪,绝不心慈手软,血债要用血来还,不论持枪与否,一经核实,一律枪毙。
四,加强戒备,死防死守。发现土匪中有组织暴动和逃跑者,坚决镇压,不可放走一个。
五,抓紧公审、镇压,尽快结束集训工作。
历史地、批判地看,当时受朝鲜半岛战事的影响,要求在短时间内抓紧公审、镇压土匪,以求尽快结束集训工作,这在指示上是不够严谨的,在各集训点的执行过程中更难避免错误的产生。
这种指示的不严谨及执行过程中的错误在客观上是难以避免的。
分区多,集训点更多,每个集训点都有各自的具体情况,集训点的土匪情况更是五花八门,师部、军部等上级首长掌握的情况不可能保证非常全面。
加之以美国为首的“联合****”侵朝战争已经打响,我们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剿匪就不再是我军当时面临的唯一军事任务。因此,尽快完成剿匪及集训土匪的任务就变得异常紧迫。
任务这么重,团部就难以避免做出不尽合理的决策。而做出不尽合理的决策,就难免扩大镇压面。以汪援华为例。汪援华是参加过北伐战争,与反动军阀打过仗,后又参加过淞沪会战与日寇进行过血战的人。他在永顺向我军投诚后,发出《告暂四师、暂五师及YS县地方部队官兵书》,为劝告敌暂四师、暂五师余部及YS县人民自卫军投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我们本可以网开一面给予特殊优待。然而,经过公审,一部分军民认为他属于罪大恶极范畴。因此,1950年12月16****在沅陵被镇压。
有居心叵测的人借此贬损剿匪,这是站不住脚的。客观地看,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没有给我军深思熟虑的时间。更进一步说,我军主力支援二野入川后,一些已经宣布投诚的匪军不是又疯狂**了吗?大批志愿军正陆续赴朝作战,万一留下活口的土匪与台湾“*****势力里应外合,那将是多么严重的后果?
不管有无扩大镇压面,总归是瑕不掩瑜。湘西剿匪的丰功伟绩,是不容质疑的,是永载史册的。数百万湘西人民对我军清除匪患的衷心拥护和感激之情,是发自内心的。
在当时那极度紧张的时刻,我们根本不会质疑团部指示的合理性,时间上也容不得我们细想。那天,团部五点指示是晚上到达集训点的。我们立即将团部的五点指示在护卫部队中进行了传达,并作了认真研究。
我们迅速制定了五条紧急措施:
一,立即派一个班的兵力将41个分队长以上土匪头目将交团部集中处置。
二,认真检查、加固耳厢房楼下的大木仓。将符合判处死刑的惯匪、恶匪关进大木仓。
三,加快公审、镇压。抽一个班专门执行镇压任务。每天分上、下午两批召开公审会。公审会由当地农会组织,由我和刘寅同志参加宣判。
四,提高警惕,严防死守。惯匪、恶匪是一伙政治土匪、亡命之徒,他们必然要作垂死挣扎。对木仓实行24小时双岗双哨制,每天晚上八点后加派一名班长或正、副排长带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五,发挥积极分子和骨干作用。对立功者进行奖励。
有备才可无患。就在我们制定出五点紧急措施的那天晚上十点多钟,普匪中已经提前拿到集训证明但主动要求留下来的积极分子谢根生跑到队部大喊:“谭同志!一个惯匪叫我帮他解开手上的绳索,他要逃跑!”
我立即跟他跑出去。只见那个企图逃跑的惯匪正往加固过的砖墙缝里钻。他像个瘦猴,头小肩窄,但墙缝比他的肩窄得多。
我一个健步冲上去,将他拖到门外,就地枪毙在石阶下。
我回头朗声告诫其他惯匪:“逃跑是没有出路的,也是绝不能得逞的。谁逃跑就枪毙谁!”
这个叫谢根生的年轻后生当时才16岁,他15岁时受其叔父强令而入山为匪,没有做恶经历,集训表现突出,我甚至有些喜欢上了他。
这次就地镇压,对其他企图逃跑的惯匪是一次迎头痛击,起到了杀一儆百的效果。
这次事件给了再次提醒我们:惯匪、恶匪们绝不会诚心认罪,坐以待毙,集体逃跑或暴动很有可能发生。
我和王保生、刘寅同志商量决定:惯匪、恶匪很可能狗急跳墙,我们肩负重担绝不容有任何闪失。从现在开始,加强对开饭、提人时的警戒,从人员和火力警戒上增加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