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趟类似在地表上踏青的活动,在地下世界里一路走去却越来越阴暗。我们往下步人森林的某个区域,这里见不到任何水晶美景,有的只是黝黑的煤矿。转过几个弯之后,我们往下走到一处浅浅的地道,地道顶端垂吊的蜡烛照亮了这一带。
几名身上蒙了一层炭黑、看不出原来肤色的书灵迎面而来,有的带着鹤嘴锄或其他采矿工具,有的推着载满炭块的手推车。这是个采煤场吗?对书灵而言,煤矿当然异常珍贵了,毕竟这是他们暖气和光的来源呀。这时一名推着手推车的书灵迎面而来,在他的推车里除了煤炭之外,还有大如南瓜、未经琢磨的钻石。
歌歌、戈福德和丹斯洛对他瞧也不瞧,只有我吃惊地望着这名书灵和那块巨大的宝物,直到他消失在下一个弯道里。
是我眼花了吗?或许那根本不是什么钻石,只是一块没有价值的水晶或石英?毕竟我对矿石并不是那么了解。但这时另一名书灵也推着车迎面而来,在他的推车里确实放着一颗钻石。这颗钻石车工完美,而我绝对不会分不清水晶与精心琢磨过的钻石。这颗就算不比之前那颗大,也绝对不会更小。
“你们看到了吗?”我问,“那颗钻石?”
“嗯,”戈福德应了一声,“当然看到了o“
“我的意思是……那颗钻石有南瓜那么大!”
“没错,”歇歌说,“实在太小了.“
我整个都呆住了,不知该说什么才好。这时有更多书灵迎面而来,他们都背着篮子,而篮子里一颗颗大如拳头的钻石都快溢满出来了,丹斯洛却依旧没有多看他们一眼。
下一个弯道光线较为明亮,尽头处似乎点着几根蜡烛,并且传来各种嗡嗡声和细语声、敲击和琢磨的机器声。当我们来到角落时,眼前的景象几乎让我喘不过气来:那是一处绵长但不太高的黑色煤矿坑,坑里成千,甚至上百万颗钻石熠熠生辉。上百名书灵在里面奔走,都各忙各的事,而所有书灵发出的哼唱声则组成了轻快的旋律。
“这里就是我们的钻石园。”歌歌说,“这里不像水晶林那么多彩多姿、千变万化,但是我们在这里采收的‘植物’可要珍贵多了。“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自认对世俗的财富并不特别放在心上,但书灵的宝藏却让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好久以前我们就发现这个洞穴了,”歌歌说,“当时它可小多了。这个洞穴应该是锈地精挖掘出来的。后来我们不断将它拓大,而发现的钻石矿也越来越大。来,我们下去看看。“
我们踏着一道从煤矿坑开凿出的阶梯来到洞里,而我还是东张西望,惊诧得说不出话来,触目所见尽是大小和状态各异的钻石——完全未经雕琢、半加工或是精雕细琢过;豌豆、苹果或南瓜般大——这些在歌歌眼中都还太小了,真正大的还有的是呢!有的如人般高、如桶子般厚,其中数百颗就这么随意放着,仿佛它们只是岩块。而那些加工、琢磨过的则在无数跳动的烛光下烁烁闪煨,在洞壁上反射出所有的虹彩。而后方远处发出耀眼光芒的,更是一颗绝对有一栋房子那么大的巨钻。
书灵们在这些钻石之间匆忙来去用鹤嘴锄敲打、挖出钻石,或忙着把一篮又一篮煤炭搬出去。有几名书灵坐在工作台边,忙着用小锤子将矿石撬开,或以打磨的工具细细加工。另一些书灵则用放大镜检查钻石的纯度,有些则忙着把未经琢磨的钻石用手推车推送。“对我们来说,这些煤炭其实比钻石珍贵多了。”我们在这些忙碌的劳动场景间走动时,戈福德说,“煤矿至少可以取暖,但这些玩意只能带给我们更多的工作。”
“钻石我们只能储存起来,”丹斯洛拿起一颗琢磨过的、葡萄柚大小的钻石在烛光下端详边说,“但我们却爱上了钻石,它们具有某种令人无法阻挡的魔力。钻石加工挺有意思的,而它们也能为我们黑暗的环境带来光彩。这是一种冷而无用的光,而为了逗引这些光,我们还需要蜡烛,但这光却美丽无比。”丹斯洛在烛光下缓缓转动手中的钻石,转眼间,他浑身就洒上了许多细碎的彩色光点。
“我们把钻石雕琢得完美无瑕,再将它们藏在地下迷宫,”戈福德兴致勃勃的翻弄着篮子里的碎钻,“我们准备了上百间藏宝室,不论哪一个都会让世间的最有权势的国王眼红。”
“我们就像是努力孵出钻石的母鸡,”歌歌笑着说,“这些钻石对我们一点用处也没有。我们是地底世界里最富有的族裔,只是这些财产对我们并没什么好处。“
经过这段时间之后,我的理智和语言能力又恢复了,但我却依旧想不出什么问题发问。我必须非常费劲才能压抑住那股想像个蠢海盗那样一股脑儿冲进这座钻石山、在里头打滚的冲动。
“我得承认,我们在处理这种材料上有点浪费。’’戈福德说,“我们拥有太多钻石了,所以加工时可以随心所欲,想把钻石弄成什么形状就弄成什么形状。”
看来书灵们一点也没想过要把开采钻石变成一桩买卖,反而更像是在玩游戏。有些超大钻石矿只挖出一半,并且部分琢磨;另一些则随意散置,有的凿裂成两半,有的被打成碎片,到处都是堆得高高的钻石粉尘。这里一点也不像是钻石矿场,反而更像是雕刻作坊。
四处都矗立着由钻石凿出的雕像,有些是从一大块钻石凿出来的,另一些则由许多小钻石组合而成。有时候书灵们会模仿地下世界物品的外形雕凿,比如一只栩栩如生的水晶蝎,或是我曾在矿石森林里见过的树丛。另一些雕塑则较为抽象,甚至采用严格的几何形状。看来书灵一族在技艺确实颇有发展。当我看到依据实际大小做出的书灵雕像时,忍不住放声大笑。
“这是钻石书灵。”歌歌说,“一般来讲,我们并不喜欢自我表现,除非是为了吓倒外来者。不过这次我们却抵挡不了这种诱惑。走,我带你去看‘地底世界之星。’”
“‘地底世界之星’,”歌歌说,“是最大的钻石。”
我是听着诗龙堡巨钻的传说长大的。传说这颗钻石大得像一座屋子,而且就藏在城堡的心脏地带。只因为这则鬼神话,每隔一段时间诗龙堡就会遭到围攻,因为不知哪些脑筋不对劲的蛮子一口咬定诗龙堡真有这样的钻石。没有哪个诗龙相信这种鬼话,但我在年幼时,总忍不住一再想象它蕴藏在岩石中的样子,而在我童稚的幻想中,那颗钻石看起来就像是‘地底世界之星’一样。这对我而言,就像是探访了我童年的某个地方。
“好了,”歌歌说,“现在你什么都看过了,水晶林、恶魔厨房、丽囚室、钻石园、‘地底世界之星’,现在我们可以回皮革洞穴了。”
我揉了揉眼睛,仿佛刚从一场梦里苏醒。
“又要心电传输了吗?”我问。
“抱歉,正是。”,歌歌说,“除了书灵之外,其他生灵都不能知道前往这里的路,对你而言更是如此,因为你是作家,总有一天你会描述水晶林和钻石园的事。这本来没问题,因为这是作家的责任,而我们这里的美景如果有幸成为查莫宁文学的一部分,我们也会很开心的——但是路线必须绝对保密。’’
“我绝对不会说出去的。”
“你当然不会。”歌歌笑了一下,说,“不过小心为上。”
说完,他、戈福德和丹斯洛便将我团团围住,嗡嗡哼唱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