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地方,环境还算优美,由于地处偏僻,正适合我“几十块住上一个晚上”的胃口,但我来香港的第一餐是吃了一碗消费惊人的过桥米线,老板娘在结帐的时候看着我吃惊的眼睛,补上一句:你刚才用了一张纸巾,加收两元。哦,我的天,原来这就是张爱玲的倾恋之城。爱上一座城,也许是恋上城里的一道风景;爱上一座城,也许是因为城里有恋上的人;爱上一座城,也可能是因为在那座城里有过一段青梅的往事。我不知道张爱玲小姐是怎么爱上这座城市的,至于我,我只是孤岛上的一只蝴蝶,斗不过命运的安排。
天色稍黑一点的时候,我回到房里,洗了个热水澡,便藏入被窝里,读起了张爱玲的书。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遇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平淡的描写反而更加忧伤,如玫瑰的芬芳扑鼻,也如玫瑰的小刺般轻轻扎着我的心。一阵敲门声打断了我的思绪。
我不情愿地下床,然后打开了门。门外站着一个高大强壮的黑鬼,他手臂的肌肉膨胀的快要爆炸了一般,倒是十分吓人。我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女人会喜欢这样的男人,现在在这里也且不谈原因,反正我个人觉得,我又不是在请保镖。要当心,这样的男人一生气了,他没准将你胸前的两块肉当成气球踢了,或者当成其他别的什么东西,反正他们唯一不缺的,就是力气。
“天使宝贝,”他首先操着流利的英文开口了,“从你一进门我就开始留意你了,你很漂亮,特别漂亮,我想请你跳支舞,OK?”
“很抱歉,”作为美女,我必须学会有礼貌地拒绝,“我今天不舒服,非常非常地不舒服,很抱歉。”
“哦,我的天使,”他还是不死心,继续死缠烂打,“我的床很舒服的,很有弹性,我可以免费为你按摩,很舒服的按摩。”
我连抱歉都懒得说,便重重合上了门。我倒在床上,对于这个城市的一切遭遇,让我在心理和肉体上都感到特别的疲累。我在脑子里写下了一句诗歌:哦,男人,女人的地狱。请原谅我没有用优美的句子来赞美这个伟大的城市,当然,也许我会爱上这个城市,不过那可能都是以后的事情了。
除了吃喝拉,我着实找不出一件有意义的事情来,或许最有意义的事便是读书了。但我也一直觉得读书是一件消耗生命的活动,因为在读书时,你必须带上你的感情,带上你的感悟,带上你的回忆和幻想。但是,我不得不说,我特别讨厌一些专挑文学作品毛病的人,因为我一直觉得每一部文学作品都是由作者的汗水与泪水凝结而成,你没必要睡了别人的老婆,还在努力挑人家老婆的毛病。
第二次遇见艾歌是来香港第三天早上的事情了。那天,我坐在一间高雅却价钱还算合理的咖啡厅里。我比较喜欢这种优雅的地方,因为这种地方能给人最美丽的享受。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爱上了一个男人,而那个男人的爱上了咖啡,于是我便有了与他一样的习惯。
艾歌刚进门就看到我,他迟疑了一下,还是选择走了过来。
“那天实在是不好意思,我很赶时间,所以。”他耸了耸肩,就当做是一种无奈的解释。
我只是望着他的眼睛,没有任何的回答。咖啡正在我喉咙里流淌,我没有将咖啡吐出来与他说话的打算。
“你好,”他尴尬地接着说,“我想请你喝一杯咖啡。”
“不好意思,我已经在喝了。先生,你没看到吗?”我还是回答了他。
“那就多喝一杯吧,就当做我对你的赔罪,保证不收费。”
“不好意思,我不想多跑一趟洗手间。如果你有兴趣,你可以多点十几杯咖啡,你替我喝掉。”
坐在邻座的两位美女被逗的笑了,至于笑的原因,我也知道。他坐了下来,眼睛直视着我,不过,我却将头转向窗外。我觉得,窗外的风景更美。
曾经,他也我心里的一道美景,只因为秋天来过,于是,风起了叶子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