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诗怀不轨,李灏淡然一笑:“怎么每个菜都含‘龙’字,看来你的王孙公子梦还真不浅,就那么想加入他们的百花园?”
“心诚则灵,因为我天天这样梦想着,于是老天把你派到了我身边。”
“你以为我是谁,前朝王孙?”他眸光生冷。
落锦不予置否,列举起她所以这么以为的证据来:“我们那个时代有个非常著名的小说人物,名为福尔摩斯,再复杂的案件到他手里面都能迎刃而解,以他的思维模式来看,你很神秘,也毫无秘密。首先,你自诩‘朝廷要犯’,戴着假面活动,惊才绝艳,丰采高雅,不像江湖草莽出生,反则必是前朝贵人。”落锦把凳子拉到他旁边,爬上去跪坐着,捧住他的面庞在他左颊用力亲了一下,继续道:“其次,你出手阔绰,经济后援应该不错,独来独往,与前朝太子年岁相当,对我说你叫林灏,其实是李灏吧,因为封建社会要避皇族的名讳,你取了‘李’的相近音‘林’,所以我很正当的怀疑,你是他。最后一点,你洁身自好,就算对我有点意思,也不会任我轻薄,我亲了你,你来不及反应,显然是被我的大胆假设击中了心窝,小女子拜见前太子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李灏的秘密被揭穿,恼羞成怒,一脚踹翻圆桌,上面的碟碗碎落一地,可怜这些菜落锦辛辛苦苦做了好久,才被吃了数口,更可怜是她自己,随即被李灏拎起,狠狠扔到了上面。
锋利的碎片扎得她遍体鳞伤,血液很快溢出来。
李灏迟疑,但也很快打消了心头的那点怜惜,拾起一块碎片当凶器对准落锦的颈部大动脉:“即使我矢口否认,你也还会想方设法逼我,倒不如明明白白的告诉你,我确是前朝太子李灏无疑,这下你满意了,可以死而无憾了?”
“难怪蜀要被灭,全拜出了你这么个草菅人命的太子所致。”落锦有气无力的回驳,身体的各个部位都传来尖锐的痛感,这古代真不适合人待,血光事件太频发了。
“天下人都误会我,不在乎多你一个,不过我还是交代一下必杀你的原因,以免你做鬼也糊涂,三年来,我一直疲奔于复国大业,因此我的行迹关乎大蜀的命数,不能被有心人获悉,你的以上三个理由听起来很对头,可还不足以令你做出如此大胆的结论,你还有什么秘密?”
她最大的秘密,就是对慕嬅姬心怀敌意,这个时代的慕嬅姬与太子李灏有情,他自名林灏又长着一张跟现代李灏一模一样的面孔,不是太子李灏还会是谁。落锦有此推论后,绘了一张现代李灏的画像,给他的西装换成了眼前人的服饰,现在她把它拿出来,作为“秘密”的实体展现在他眼前;“这是我的杀手锏,画的是你吧,最下面有标注,说人像是前朝太子李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