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如此,时间一久,还是会拿出来看啊。”
安新阳把照片纳入怀中,过了一会,心中的翻滚波涛和刀绞般的疼痛都渐渐平息了:“……余夕……”
不知过了多久,安新阳才把照片放下,才用黑色发带把它和信封绑在一起放回抽屉锁上。安新阳并不想去拆开信封,他收拾好一切之后就躺倒在床上。伴随着有用和没用的思考进入了梦乡……
“安新阳!有人找你!”今天的篮球队训练时间并不算长,所以解散得早。金秋的时节,校园的道路被夕阳赐予火红的外装。很短的时间,原先热闹的校园就因为放学变得开始安静起来。背着书包,手里拿着校服外衣的我正走在铺满落叶的路上,急于回家的心让自己的脚步有点匆忙。直到别人的叫喊。
叫我的人是我一个篮球队的队友,我和他交集并不多。作为刚升入高中,加入篮球队的人来说,需要时间去了解周围的人或事。
“怎么了?谁找我?”
队友指了指站在不远处在等候的人:那人一身干净整洁的西装,额头上的青丝与白发象征岁月的洗礼,布满皱纹的脸庞中那双深邃又透着忧伤的眼睛使其周围产生出令人情绪低沉的环境。换句话说,每一个接近他的人都会不禁怀疑是不是他的一生经历了莫大的悲痛。
我走进了他,这时我发现他的眼神虽然忧伤,可依然有神色,似乎他还对自己的余生充满希望?
“您好,老伯伯,找我有什么事吗?”虽然我不认识他,但依然毕恭毕敬地打招呼。
“你是安新阳?”他的声音无比低沉,我发誓我从没有听过那么低沉的嗓音。
“是的,我是你找的安新阳。”
“果然是你没错!我刚才远远地看你就感觉你是我要找的人。长得真是一表人才。”
“请问您找我有什么事吗?”他就这么相信我是安新阳?我还以为他要我掏出学生证证明一下。
“有的。”他摸向自己的上衣兜,取出一个信封。“这是你写的信,现在该物归原主了。”说完一把把信塞给了我。
“诶?”我看着信封,上面写着“安新阳亲笔”这几个字样。端详一下,这确实是我的字迹,但我根本没认识过这个老人,更何况我从小到大没有写过一封信!可能是有一个和我同名同姓字迹也一样的人写的?结果让老人误以为是我写的?“老伯伯,是不是您搞错了……老伯伯?”抬头一看,老人已经不见了踪影。这到底怎么回事啊?
走在夕阳下的回家路上,我把信封外面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又一遍,始终得不出个所以然。按理说,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不少,可是我“安新阳”这个姓名下还能有字迹和我一样的人,应该不多啊。不对!一定存在一个和我同名同姓而且字迹和我一样的人才对!毕竟我写都没写过信,怎么可能这封信会是我的?老人也是有点不负责任,信给了我就跑了,现在好了吧?给错人了。唉!明天放学的时候注意等等,让老人好回来找到自己拿回送错的信。
做好这样的决定后,我加快了回家的步伐。
晚上做完今天的作业,把明天要上的课程预习一遍之后,时间接近九点半了。按照学校的规定,非寄宿的学生可以自愿去上晚自习。于是每天在家学习的我会有那么点空闲时间。依照每天的惯例,我会利用这点时间上上网,要不然就是看看课外书。可今天有点特殊,上网感觉没有任何意思,课外书上的文字也乏味无比。啊啊啊啊啊!!那封信怎么那么吊人胃口啊?我没有窥探别人隐私的习惯,这样的自信我是有的。可现在我已经不能打包票了,难道同名同姓字迹又完全一样的另一个人写的信就那么动摇我的心?“心中像有千万蝼蚁在爬”,这个在小说中经常提到的一句话,真真切切地能够反映现在的我。
“那个……看一下,总该没事吧?”我的手颤巍巍地打开了抽屉,那封信完好的躺在那里。
我咽了咽口水,手即将触碰信封的一刹那,浑身打了个机灵。突然想起来自己房间的门还没锁上,我起身去锁上门,然后蹑手蹑脚地坐回座位上。“真是的,在自己家里跟做贼一样。”叹了口气,改变自己长久以来的习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强烈的好奇心终于让我拿起了那封信,不停发抖的双手满满拆开信封,生怕力道稍微大点把信封给撕了,哪怕一点点的裂痕,自己偷看别人隐私的事就会败露。试了几次,我感觉自己的脸憋成了烘炉,才终于拆开了开口取出信件。真是的!自己怎么摊上这种事!
信件是一张写满黑色汉字的普通信笺纸,我慢慢地把折好的信件摊开在桌面上,为了确保信件洁净完好,之前特地把桌子用纸巾擦了一遍又一遍。
我的头仿佛被重锤狠狠地击打了一般,耳边回荡着“嗡嗡”的声音,大脑一片空白。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心快要跳出来是什么感觉。
那完全就是我的字迹所写的一封信!那一横,那一划,那一撇,与我的书写习惯如出一辙!
余夕:
你可能并没有见过我,也可能从未听说过我的名字,也绝对不会想到,在你漫长的一生中,会和我这样的一个普通人有如此多的交集。
是的,余夕,我知道你的名字。
是的,余夕,我记得你的面容。
是的,余夕,我了解你的微笑。
是的,余夕,不管想起你多少次,不管遇见你多少次,不管拥抱你多少次,我都会重复一遍,重复又一遍,然后再重复一遍,最后的最后重复地说一遍:
我爱你。
所以,请收下,这封你第一次收到的情书吧;所以,请记住,这个第一次向你表白的男生吧;所以,请接受,我想给予你的爱吧。
新升的太阳象征着朝气,象征着未来,象征着希望;残留的夕阳则是落寞的,孤寂的,没有人去感受,去接纳。没有人会喜欢残留得一点点的光明,没有人会愿意去接受,那如血一般的色彩,如血一般的美丽。
是的,在过去,夕阳的命运注定是那么羸弱、那么孤独。
是的,在未来,夕阳的命运必将是那么幸福、那么快乐!
我喜欢夕阳,我爱夕阳。我愿意为了你,去迎接夕阳,我愿意为了你,去接纳残留的那一丝丝光明。就算会迎来血一样的结局,就算我的爱会像血那样没有黎明。
在学校的楼顶,在那无比壮丽的夕阳下,我见到了你。像夕阳般悲伤、像夕阳般失落、像夕阳般美丽。从那时起,我开始在意夕阳,开始在意起你。
在夕阳染红的海边,我和你重逢。如同血一样绽放笑容,如同血一样的霞光挥洒出你的美丽。我知道,我已经不愿意再次和你分开。
余夕,我爱你,就算你的心已经千疮百孔;
余夕,我爱你,就算你的手已经遍处污垢;
余夕,我爱你,就算你的发已经不堪风残。
可我还是要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因为我是如此的爱着夕阳,如此的爱着夕阳下的你!
当你孤独的时候,请相信,这个世界还有一个人爱着你;
当你痛苦的时候,请相信,这个世界还有一个人想着你;
我愿意爱着你这样的女孩,愿意拥抱你,让你知道,夕阳,它并不孤独;夕阳,它并不软弱;夕阳,它一定会被人爱上!
你的孤独有我知晓;你的痛苦有我分担;你的寂寞有我稀释;你的悲伤有我接受;你的泪水有我捧住;你的黑暗有我照亮;你,和你内心即将决堤的爱,有我拥抱!
余夕,让我满足你的心愿,作为你爱着的这个世界的回复,让我爱着你,让我知晓你,让我给你爱的一切。让我能够一直爱上,被夕阳所爱着的你。
如果有机会,我想当着你的面,说出一万遍“我爱你”!不!我现在就要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可恨的信纸!!!
安新阳
别的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看完信后的我,脸一定比太阳还红!真是的,究竟是谁写的情书啊?对象好像是叫什么来着?余夕?依照信件上来看,这个和我同名同姓的家伙一定很喜欢,哦不,是很爱那个女生吧?既然那个男生的心意那么重,应该马上把这封情书送到那个女生的手里才是啊!怎么会到那个老伯伯的手里?还到了我的手上,这是恶作剧吗?虽然这字迹,姓名是我无误,可是那么羞人的语句我可写不出来啊!更何况长那么大,我还没写过情书!
总而言之,明天放学等一等,把这情书还给那个老伯伯。还有,这信绝对不能被别人发现,不然免不了惹一身麻烦。
话说……这是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吧?也是我刚上高中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怎么会……
啊啊啊啊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