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雀有意识的时候,想睁开眼睛看一下四周,发现右眼眼睛睁不开,左眼也看不太清楚,她用仅剩的左眼看了看四周,发现四周爬满了蜘蛛,蜈蚣和蝙蝠,他们像是看到一顿丰盛的晚餐一样,盯着来雀,但却不敢靠近,就那样盯着。洞穴里充满了血腥味,她没有一丝力气,全身经脉尽断,肌肤没有多少还是完好的。
这时,从洞穴外进来一个女子,一身红衣,女子看看来雀,已察觉她醒来,对来雀说道:“能让天帝处之以天罚,一只小小的青鸟,真是厉害。”
来雀没有任何力气,但她想对红衣女子说,哪里是厉害,哪里来的厉害,不过是自找苦吃才落得如此下场。
红衣女子手里拿着一株肉芝,她蹲下来,把肉芝塞到来雀的嘴里,对来雀说道:“吃了,想活命就吃了它。若非你落到了我的曹夕山,破坏了我好不容易种出的甘树,我才懒得管你。”
来雀并没有在意什么甘树,也没有理会红衣女子。变为一只青鸟,躺在地上修养。
周围的蜘蛛,蜈蚣和蝙蝠,像是嗅到了美味的食物一样,纷纷朝着来雀爬了过来,红衣女子察觉了之后,猛地回头看了它们一眼,它们像是受到威胁一样,便都退了回去。
过了几天,来雀恢复了很多。红衣女子每天给来雀送吃的和喝的,但也不怎么照顾她,每天给她喂点吃的和喝的也就走了。
偶然间,红衣女子说她叫红袖,不问世事,居住在曹夕山血渊边上的洞穴里。每天去寸草不生的曹夕山顶种甘树,以此度日,甘树不易成活,在寸草不生的曹夕山更不易成活,所以种活甘树成了她的乐趣。
来雀每天看着周围的蜘蛛,蜈蚣和蝙蝠,一天一天的就这么过去。
大概一个月以后,来雀变作人形,能起身了。红袖看来雀虽还有伤,但比之前好多了,于是对来雀说:“你一只带有神族之身的青鸟,怎会落得如此下场。”
来雀没有说话。她现在没有一丝灵力,神族之身也早已褪去,也是在红袖的帮助我,才可以勉强维持她的人形,没有再变回青鸟。
红袖看着来雀,轻轻的,挑衅一般的摸了摸来雀的头发,对来雀说:“不说也罢。那我收你做徒弟吧。我活的岁数可不比天帝少,更不会亚于西王母,有资格做你师傅。”
红袖又说道:“不只是天帝和西王母才能培养人才,我也能。哈哈哈。”
来雀的眼里突然浮现出诏兰的脸,那虚假的眼泪,想起紫燕的眼睛,充斥着恨的眼睛,再想到西王母和天帝的眼神,没有一丝的同情,也没有一丝的温暖,来雀不觉心里再次生恨。跪在地上对红袖说道:“师傅,我定能学好,请师傅教我。”
红袖看到了她的神情,明白了她眼里的恨,她想起从前她也是这样,觉得天下人都抛弃了自己,可终究是自己的不成熟,哪里有那么多的抛弃呢,心里不觉有些可怜来雀,但也没理会这些,红袖觉得时机还没到。
红袖继续调侃着说道:“不过,做我徒弟的第一件事就是先把我的甘树重新种出来。要知道,曹夕山可不是一个容易种甘树的地方。”
红袖起身要出去,转身对来普说:“现在就去,大早上的,不要浪费时间。”
来雀跟着红袖走出了洞穴,越靠近洞口,血腥味越重,我不由得问道:“怎么那么重的血腥味?”
红袖走到洞穴门口,指了指下面的血渊,对来雀说道:“自己看。”
来雀看到,所谓的血渊,真的有无数像血水一样的东西,不觉干呕了几声。
红袖看着来雀的样子,笑着说道:“那不是真的血水,只不过水上面有红色的瘴气,虽有血腥味,但不会对我们造成伤害,只会让这座山寸草不生。这本是个美丽的山谷,当年你们神族与魔族大战时,曹夕山血流成河,血腥味充斥了整整一百年才沉到谷底的河流之上,成了红色的瘴气,这儿随之变成了现在的血渊,周围寸草不生。不过,如今这样,真不好说谁对谁错。”于是仰面长笑朝着山顶走去。来雀也随其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