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开学之日,学校的走道像极了集会的场地,车水马龙。我背着重重的行李行走,那名名叫萧丹的女孩不知何时又出现在了我的前方,她的身旁没有行李,两手空空,只是结伴了一个女同学。终于,通向男寝的路走到了尽头。我目送着她的背影离开,阳光照射下会有几丝祥和神圣之感,偶尔她几声不羁的笑传出,又显的那么调皮。此刻我便深信,如果拥有前世,我定与她熟络的厉害。
站在男四楼下,我抬头看向五楼,本想目测一下我距寝室的距离,却被一面怪诞无比的巨大圆镜照的慌乱,好像我被这面圆镜窥到了内心深处藏着的鬼魂,还好慌乱也只是一瞬。我诧异,五楼的向东窗口处为何会装上一个巨大无比的圆镜。镜子是怪诞的,那宿舍楼也一定是怪诞的,只是其中的怪诞之处在后来才有听说。
据说男四最初是一栋女生宿舍楼,后来因为有少女自杀,并且在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会不断传出闹鬼事件。最后经过一江湖老道的建议,就将“女生公寓”中的“女”字改成了“男”,还在五楼窗户处安装了一面经过法事的大圆镜,镜子还是双面的。不过说来奇怪,自那以后再没有出现过类似闹鬼的传闻,说来还奇怪,自那以后学校也再没有出现过出类拔萃的高材生。对于这两个奇怪,日后我便给出了一个解释:镜子不仅将鬼魂镇压了,连并灵气也一并镇压了。当然,传说归传说,自是不必太过当真,拿来当作茶余饭后的闲聊最好不过。
镜子神圣的摆放了若干年头,但自我入住556后,它其中一面的命运就被我无情改变,它成了我梳头用的平凡镜子,并且还时长被我赞赏似的用梳子敲打一番……
我来到了这样一个寝,并深信曾经彻底成为了他们当中的一员,并且在此中混得风生水起、风风火火。如果要回忆那些叼事,他们每个人都有写下的必要。
轻轻推开了寝室的门,一股“蛮荒”地气息便扑面而来。我看了看寝室门上的脚印,心中甚是忧思,但面部表情依旧笑的暖心。第一次与舍友见面,形象一定要保持良好。
他们开门都是用脚的,可我不想关上门再用脚“开”一遍,因为我确实已经很累,也不想在他们的面前表现的太过做作,我的习惯并不是那样。忧思的种子终是种下,我可能要被“感化”成一枚野气的吊丝。
进入我眼帘的第一人,不成想,最先成为了我的朋友,也最先成为了我的敌人,还最先成为了我不值一提的过路人。
他高大壮硕,皮肤黝黑,好像在太阳下暴晒了九九八十一天才将“黑功”修炼至大成。我虽皮肤不白,但与他相比,竟可以勉强说成是清水出来的芙蓉。他那略微发胖的身体在抖动床单间竟然也会微微发颤。
听到开门声,他便回头看向门口,仅是一眼我便将他震的恍惚了两秒。因为,那时的我有一股莫名的贵族气息,清秀书生的气质下似有一种与天同齐的傲气,给人的感觉好像是即使自己饥饿得连自身的胃被本身消化,也不会为那半斗米微折一下腰。但事实上,来到这所学校的我已经将腰彻底折断了。虽长得不敢说有多帅,但在这小城绝对说的过去,也绝对可以见人。当然这些都要感谢父母。又因为从小一直就和几个发小喜欢运动,身板也是不差,一米七八的身高刚好。
我笑笑,显得很有礼貌,他也仅是恍惚了几秒便回过神来。接着带有几丝野气得将床单一扔,第一句话就让我有几丝感动。
“来!来!来!后生!我快帮你抬进来!”一张黑黑的脸上挂了一个粗旷的笑。此人虽十分不雅,但日后却被我们起了很多优雅的外号。例如,黑玫瑰、九千岁之类。
因为我来的最晚,床位没得选择,便将行李直接搬到了黑玫瑰的对铺。和我将行李放下,现在的他,眼神中已经没有半点恍惚之色了,似在对待一个和他一模一样的野气之人,粗野的拍了下我那时还不是很宽却很方正的肩,问道:“喂,后生!你叫什么名字?”
在这一刻,我已经有了改变的觉悟,索性野气一笑,也不管它与这身皮囊是否搭调。霸气答道:“我叫古荼,日后叫我荼哥就行。”
不等他说出下一个问题,我便又是反问:“你呢?”
他看到我如此开朗外向,竟是“放荡”一笑,我自认模仿声音能力高超,但这种笑声即使我用尽千般心思也是模仿不出,用我的笔墨也是描绘不出,如今也只能用放荡加一对隐号浅浅的意会。然后他爽朗地告诉了我他的名字,忘记了自己的床单还没有抖完,尽是老子长哥哥短的在和我瞎扯蛋。
舍友都是到齐,我来一一忆下。日后被我们称为只会“杀猪”的“王大”,此时正在沉闷地整理衣服,也不知带了一个几百度度数的沉重眼镜,反正除他睡觉外,我见他的眼镜从不离开他的眼瞳。他看上去特别沉稳,见我进来,他仔细打量了我一番,对我点了点头后仅是一笑。
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日后我们互相谈论对对方的第一印象时,他见到我的第一感觉竟是:我像是一个黑帮大哥,温文尔雅却心狠手辣智慧非凡,且御人之术了得。我将这理解为他看黑道小说看多了。如今我依旧不解,他身体虽然壮硕异常,但戴有如此度数的累赘,为何打架时还是那么生猛。
还有一个比黑玫瑰还胖的看似文雅的白胖子,他日后是我们的班长,我们将亲切地称他为“老猪”。虽他长了一双大大的眼睛,看上去十分真诚,但我那时还是感觉此人的心思甚重。但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他日后的风流之事也是那么多。
还有一时刻散发着雄性气息的“腾子”,只是这股气息还太不成熟,终究太过稚嫩。细细一品,有一种小孩子装大人的味道。但他的热心在我们相处日子里,我却时刻感受的到。如果交真朋友,这种憨厚对朋友没有任何小心思的当是正选。虽然他有时候可能会对身边做出一些不恰当的事,也应该释怀,因为这一定不是他的本心。如今,我还是会偶尔想起这样的对话。
“荼哥!这有我从家里弄来的中华,你抽不?”
“滚!滚!滚!这等庸俗之逼哥不装。哥不抽!”
“来,来,来,荼哥!装个逼,我给你点上。”
“……”
可惜的是,最终我在他那里留下了一个“有了女人忘了兄弟”的骂名。看来有些事情,终究是难以两全。
接着还有一个极其安静的“老狗”,一直在床上看着一本“半头砖”厚的长篇小说,我都不知道他此时是否知道我进了寝室。在之后的日子里,他最是繁忙,往往废寝忘食、挑灯夜战、闻鸡起舞。可他从来不用在学习上。他偶尔在寝室里发一句言,也是一时兴起。可出奇的是,他在打架时却从不是这样沉静,和我们一样,简单残暴。他留有长长的头发却只是偶尔一洗,以致于,我初见他时,以为他反光油腻的发质是涂抹了发胶的缘故。
还有一枚歪斜的吊丝。之所以说他歪斜,是因为他身体确实不正,稍带背锅,并且瘦瘦弱弱,偶尔瞥上一眼,会让人联想到山中的猴子。在日后,他总会故意表现的特别老成。一有机会,就会对我抒发一下他对人生的感慨,像极了历尽万载沧桑岁月的老僧。我想他定是有些小故事的人,日后我们称他为“宇子”。
还有一个存在感极低、个子短小,时常会低头沉思的“小闷子”。刹一眼看去,像极了悲情的小王子。
黑玫瑰终是和我扯蛋扯得累了,见我以是将床位铺地差不多,便自觉不再说话,开始重新拿起被他残暴“遗弃”的床单重新抖动。
初到时,我们都并无多少话要说。我将床铺整理好之后便坐了上去,即使那时的我体质足够强大,可一口气将行李渡上四楼也是累得够呛,我需要缓缓。
休息之余,我百无聊赖,抬头看向阳台,看着外面的刺目阳光,我竟是没心没肺的笑了。嘴角不自觉地扬起了一抹弧度,我想我又想起了那位深中装逼之毒的美妙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