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
我又一次地回到了故乡,看到了时间流逝的痕迹,进入眼帘的人和事物,都因与我上一次保存在记忆里的印象有了一段距离而显得遥远,这使我有些恍惚,他们同我打招呼,说话的声音仿佛是从很远的地方通过一根电话线传来,细小而飘忽。我的神情可能因此有些怪怪的,因为他们总是很注意地看我一眼或几眼,然后才匆匆走幵。
他们知道他们已经变老了吗?我凝视着他们的脸或背影,看见时光之手不停地在他们身上抚摸——时光之手没有光,它投下的是阴影,正是这种抚摸使阴影进入生命,使生命逐渐失去光泽。但他们对此显然毫无知觉,因为时间的长度还不够,距我上次回来才几个月而已。而且,人总是很难看见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变化,我也同样如此。
天气很好,风轻柔地吹着,带着傍山依水的故乡特有的那种我熟悉的气息。这唤起了蕴藏在我心中的亲切感,但仍然有些不对头,它吹在我身上产生的感觉总是夹杂着陌生与疏远。因为太熟悉了才陌生f似乎是这样,如果展现在我面前的不是故乡而是异地,我不会觉察到时间流逝的痕迹,也不会有现在这种感觉,因为本来就是陌生的地方或者事物,足以制止陌生感觉的产生——异地本就是陌生的,有何陌生可言?
不变的是生活,不仅与我上一次回来时相比毫无变化,与我许多年前回来也毫无本质的不同。更换的总不是生活,而只是生活中的人,甚至连那些长在田中的水稻,地里的玉米黄豆,也如同不曾更换——它们与十年五十年或者数百年前有什么不同?而人虽然更换了,劳作的姿势以及身影,比如说我现在看见的那个剥玉米的老女人的姿势和神情,她投在下午的地上,鸡鸭在上面跑来跑去,甚至很从容地将屎尿遗在其中的那个影子,与在她之前生活过、剥过玉米的那些女人有什么不同?玉米在她手上缓慢地旋转着,一柱金光从逐渐被剥开的包皮中长出,最后完全赤裸,像是被什么用牙齿细细地很小心地咬过,留下了极规则的牙痕。那是谁咬的呢?反正不会是人。也许是时间?很可能是的,人所食用的,都是已经被时间咀嚼过之物,只是人很少意识到罢了。现在,秋天下午的阳光很温和地照耀在那根玉米上,玉米迸出的光更强烈了,照亮了那女人低着的脸,有些像波动的水光一样在那女人脸上闪烁,使那张僬悴而且苍老的脸竟然颇为光彩起来。我有些惊讶,仔细想想,这并不完全是因为那金光,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那女人安详从容的神情。
一个剥玉米,睡下去就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醒来的乡村老妇也能如此从容。
她此刻的眼里除了玉米,还能看见什么?
她看见我了,或者说是感觉到有个人走到她面前了,她本能地抬起头来,看见这个走过来的人是我,她笑了一下,算是招呼,顺手将脚边那些剥下的枯萎的玉米包皮拢了拢,又低下头一如既往地剥她的玉米。
我有点惭愧,在故乡,我只是个闲人。
我抬头看了看天空,天空万里无云,阳光将天空的深蓝淡成了浅浅的瓦蓝,风在天空中吹着,但看不到天空有被风吹动的迹象,也看不到流逝的时间在它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我的心情忽然轻松起来,我认出了故乡—一~天空,是比地上的故乡更高也更真实的故乡。
重返故乡
重返故乡意味着已失去了故乡。重返,是一次寻找,但我不知道能在哪儿找到它。
一踏上返乡的行程,一场雨就下下来了。雨不大,但很有耐心,一直下着,把我看见的一切都打湿了,打湿了之后也仍将它们笼罩在雨声中。三天了,三天仍然还是一场雨,并且没有结束的意思。
也许,重返故乡本身就是一场雨,从开始到结束,这雨都一直在我心中下着,抚摸着我遇到的一切似是而非的物体,以及那无形的空气。我甚至猜想追随着我的这场雨,虽然下在我重返故乡的旅程的每一个地点,但在我经过之后,那些地方就已一一晴朗了。晚上,注意了一下电视台的天气预报,那些地方果然无雨。这个令人惊讶的巧合,让我长久地沉默。
现在,我坐在雨中,坐在自己的雨里。是的,这是我自己的雨,只有在这样没有点灯、没有月光的夜雨中,我才能多多少少地感受到我的故乡的气息。
故乡是水乡,曾经到处都是水,人,只在一小块一小块的小洲上居住。我离开以后,水也走了,但它是被赶走的:一道又一道圩堤从水中出现,围拢,昔日盛产鱼虾的地方生长起了一茬又一茬的庄稼。是这连日的雨,使“人无论朝向哪个方向,呼吸的似乎都是水,空气终于能喝了”——这是伽达默尔的句子。
伽达默尔重返并非他故乡的阿尔及尔的蒂巴萨时,从那些认得出却叫不出的人的脸上看出了自己的年龄,因为他知道他们跟他一起年轻过,而现在已不再年轻了。我也这样认出了自己的年龄,从我儿时伙伴的脸上,但我知道我比他们显得要年轻一些,这不仅仅在于离开乡村多年的我比他们要少一些直接的风吹日晒,还在于我离那种苦于生存的体力生活要稍远一些,而能够保持一点心灵的空间。
我试图与他们交谈,但儿时的伙伴,一个也不能从他们身上找回了,他们热情却又明显客气地有问必答,那回答,简短甚至敷衍。我与他们中间,有了一道数十年不同生活经历形成的鸿沟。
我终于放弃了想从他们那儿找回过去的努力。
我叫得出他们的名字,但他们已经不是他们了,同样,我也不再是曾经的那个我了。
我漫无目的地在这个曾经是我的故乡的村庄,和村庄外的土地上走着。我在寻找什么?雨落在伞上,油菜花噙着泪珠立在雨地里。它为什么哭泣?想起了那个曾在它们之中乱钻,头上沾满花粉的小男孩吗?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眼前的它们不过是去年冬天才出生的,而且,我注意到连这块地的面积和形状都已改变了,它几乎有三分之一的地盘让给了几幢看起来还比较新的瓦房,地的另一头,被挖成了几口鱼塘。那些土被运到哪儿去了呢?我四处望了望,没能发现。
我感到困惑。连土都可以这样无影无踪地消失掉了?
我离开故乡时已是青年。但我并没有在这儿留下我的初恋。在习惯早婚的乡村,那时的我被视为一个不可理解的怪人。
我对我自己也不理解。任何人对自己都不理解。
其实,故乡并没有给我留下多少美好的记忆。在阶级斗争的弦一直绷得很紧的那些岁月里,出身于一个富农家庭的我虽然还只是个孩子,仍然不能逃过种种歧视,这种歧视甚至公然剥夺了我读书的权利——小学的造反兵团司令把我从课堂上赶回了家,使我成为一个连小学也没能读完的半文盲。而每一个应该是儿童玩乐的夜晚,我只能一个人守在家里,想象着与我“划清界限”的小伙伴们在玩什么游戏……
但我仍留恋故乡,我留恋、寻找的,是“故乡”这两个字吗?是一个本就虚幻的影子吗?一想到这儿,我就不愿再想下去了,我不愿意承认这一点。我坚持认为并且希望自己相信,我留恋并寻找的,是一个具体的在一个确定的地点存在着的故乡。我只不过是尚未找到它而已。
但是,当你寻找一个东西时,那东西必定是已经失去了。重返,在本质上是不可能的。
我所能找到的,只是在曾经是故乡的这方大地上的天空中的雨。在这雨中,我有了我仿佛正在出生、正在进入我的生命的感觉。
没有龙舟的端午
一个没有龙舟的端午,已经在闪现了一瞬之后,又隐入到了时间的深处,留下的,仅仅是混合着糯米气息的芦叶气味,清清的,淡淡的,像一幾芦花的叹息。
那是煮熟的粽子散发出来的。家里有,街头也有,只要五毛钱一个,很便宜。
社会虽然尚未现代,还处于“发展”中,习俗却是已经超前地现代起来了,端午节没有龙舟,仅仅只保留了粽子,便是一个看得见的表现。如果不是粽子尚是一种美味的小吃,它也许也会被人们遗忘,从而使端午完全失去节日的标志吧?
但细想之后,即使有龙舟竞渡的热闹场面又怎样?那也只是热闹,至多也只是一种民间的体育竞技活动而已,那舟船竞发的最初象征意义,那端午的起源,都是早已被人们给忘了的—有几个人能想起长歌而太息曾经仰首发出天问的三闾大夫屈原?起源总是要被人们忘记的,人连自己是从何处而来都彻底忘了,以至于要由科学家们去推论,哪里还能记得住一个节日的源头?又有什么足够的理由去要求人们记住?源头因此总在黑暗之中,那是时间的黑暗,忘川的黑暗,那儿没有灯。
只有粽子越做越精美,内容也越来越丰富越多样,不是美食家的我随缘而食,竟也吃过好多种,其中我以为最能让人食指大动的,当是浙江湖州粽子。那种粽子内容其实并不丰富得奢侈,仅是糯米、猪肉和酱油而已,具体做法我并不清楚,似乎是选取所用之肉比较讲究,每一块都要求痩者居多,但又必须带有一些肥肉,并将肉在加入其他佐料的酱油里腌过。总之,一切都恰到好处,于是吃起来也便一切都恰到好处。每个节日都有每个节日独有的吃食,那么,节日的含义也就是吃吧。“民以食为天”,食之事与色之事一样,都莫之大焉,在最大的大事面前,即使还想说些什么,也最好奉行对不可以说的就应该沉默的聪明教条。
所以,仔细想来,屈原之所以还没有被他以后的人们都忘记,其实并不怎么在于有个端午节,而wA干他写下并且得以流传下来的《天问》《离骚》等作品。人以言传,H之重要,由此可见。
不过几年前逢端午节尚有龙舟可观,我曾有一词记之,调寄《减字木兰花》,词曰:
霆轰雷打,
伐鼓开船今叱咤。
惹起鱼龙,
要向涛头唱大风。
五丝艾虎,
旧俗依然凉雨去。
谁记《离骚》?
两岸争呼看画桡。
“依然”已经不再依然了,这个热闹的世界,有心思看热闹的,有比画桡更炫目的热闹可看,不想看热闹的,就在家中看《天问》和《离骚》吧。
酒糟的气息
我总是闻到一股酒糟的气息。
这种气息追随了我几十年,有时我闻不到它,但当那样的时刻过去,我总是立即醒悟,它从未离去,我忘记它的时刻,不过是它成为别的事物,那个占据了我意识的事物的时刻。
它为什么总是追随着我?
我第一次闻到它时是在长江南岸那个叫做东流的小镇。每天有两班小轮,一次上水一次下水,分别在上午和下午停靠东流的小小码头。我就是乘小轮逆江而上踏上东流的土地的。陶渊明曾经在东流住过。但许多年后,我喜欢上东流与陶渊明在东流住过无关,我喜欢上的是“东流”这个很有暗示性很能令人怅惘的地名,尤其是它就在长江边上,俯临长江的东去流水,简直让人感到这简单、仿佛是不假思索的命名中隐藏着某种自然而然的天意。但那时我才十五岁,这个名字对于我仅仅是一个陌生的地址,我几乎是怀着迷乱、忐忑不安的心情出现在它的街道上的,这种迷乱、忐忑不安的心情,一半是来自这之前我的足迹从未超出过我生活的那村庄方圆三十华里的范围,一半因为还是少年的我居然被大队“委任”为采购员,要从江南的深山里运回几十吨竹子。大队书记和革命委员会主任把我找去交给我这个任务时,我不敢拒绝,回到家里,我急切地把这事告诉了我的父亲,我以为他会说:“怎么叫你一个小孩去做采购员?我去和大队说,换个人!”可是,他却不假思索地退下他手腕上的那块旧手表,说:“好。这手表借给你戴。”于是,我来到了东流,我此行的第一站。
当我从小轮登上那斜斜的山坡,看见东流灰蒙蒙的街道时,酒糟的气息就传过来了。沿着街道走了百把米,地上都是酒糟,酒的气息已染透了阳光和空气。我惊讶地停住脚步,感到一种轻微的晕眩。那时我还从未喝过酒,闻到的酒的气息便是我知道的酒的全部。虽然也知道酒是用麦子、高粱、米等酿出来的,但看到满地黑乎乎甚至显得肮脏的酒糟,我仍有些惊讶,不能将清亮亮的酒与面前这黑乎乎的酒糟联系到一起。这中间缺少了一个环节,酒糟与酒分裂开了。
五月的阳光很有热力地照耀着,街道上没几个行人,风沿着街道一直朝山的方向吹去。沿着街道再走两百米吧,便已是山地了,零乱着黄色的油菜和绿得很深的麦地都可以清晰地看到。一刹那间,我接连产生了两个荒唐的念头,一是我忽然觉得生长在这酒厂周围,n日都呼吸酒糟气味的油菜和麦子肯定喜欢这味儿,一是我明知错误却仍固执地感觉到酒是从酒糟里榨出来的,是油坊里油榨那样的粗大木榨强有力的撞击,一下一下,使酒从酒糟里流出来了。这个想象弥补了那个缺少的中间环节,使酒糟与酒既联系起来又合乎情理地分裂开来。
我很满意我的这些想法。
在被酒糟缠扰的时间里,我已完全忘记我到这儿来是干什么的。
在东流,我前后大约共住了四个晚上,其中三个晚上是回来时停留的,因为我得靠航运管理站给我派船。那时长江上的运输船大多还是木帆船,一条船的载重量也就几吨或者十几吨。运力非常紧张,一些人已在东流等了许久了,天天泡在航运管理站里,可什么时候才能有船仍然是个未知数。
“小兄弟,你就耐心等吧,一个月后能把你的竹子运走,就是你的本事!”同住一个旅社也是等船的一位采购员这样对我说。
我简直傻了,至少要等一个月?家里还急等着这批竹子用呢!我急得坐在那儿额头也直淌汗,可是什么办法也没有。不料,第二天我就有了三条船——站长大约被满屋子要船的采购员们围“攻”得累了,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看到挤不进去只好站在门外的我,仿佛顺口问了一句:“你有什么事?”我赶忙说我有三十吨竹子要运,请给我派几条船。他诧异地看看我:“你不过十四五岁嘛,也做采购员了?”就这么一句话,他批给我三条船,说:“明天船到,后天你就可以把你的货运走了。”
那一个晚上,我觉得笼罩整个东流小镇的酒糟气味特别亲切。
其实,酒糟与我完成那生平第一次的采购任务毫无关系,酒糟的气息本身也毫无意义,而且直到现在我仍然不能饮酒,酒糟的气息总是追随着我毫无理由——它为什么不能像让我第一次闻到它的那个小镇的名字所暗示的那样“东流”而去呢?这实实在在让我感到一种莫名的困惑。
或者,莫名其妙地来到这个世界的人,常常会在无意中,就莫名其妙地牢牢记住了某些东西?
仍然困惑。我唯一的发现是,一切植物及其果实都能散发出酒糟的气息。
泥土
“泥土又高又远。我站在它的斜坡上/听泥土从我皮肤渗出/它是怎样进入我的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