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祥和的山脚小镇,近郊的一条小巷中,今日却一改往昔宁静,烟尘四起,到处都是混战喊杀之声。
家家闭户,大白天的,整条街道上更是连半个闲人都没有。这场械斗,根本没人清楚究竟是怎么发展起来的。总之,就是两伙人突然冲到一起,乒乒乓乓、稀里哗啦地一阵儿乱打乱砸。
有家不能回,或是藏在自己家里瑟瑟发抖的人们,都只在期盼这一场骇然的群殴,不会是强盗劫村。内心里,也自然都在期盼天道门的高手赶快出现,来维持他们这些小老百姓的安居乐业。
“那小子,我记得好像是天道门弟子……”一户厚重窗帘遮挡着的黑咕隆咚的小屋里,男主人透过窗帘缝,正在瞧看屋外形势。待看到一名唇红齿白的少年郎出现之际,男人转头对着家里婆娘开口道,“对,没错儿,就是他!他有时候会跟他师父下山,上一次看到他时,好像正跟他师父去往镇里邻村的冯六、冯老板那间店铺。”
“谢天谢地。”女人拍着胸脯喃喃低语,道门少侠终于要出手匡扶正义了。
“太帅气了。”跟婆娘讲完话后,又在扒着窗帘缝隙往外看的男人突然间激动万分。
“哪呢、哪呢?”女人大着胆子前靠,想一睹那一道风采是如何动人。
“这就是天道门的少侠啊。”从男人让出的空位往外看,女人正瞧见朝歌以一当十的飒爽英姿,一双眼睛只差没变成红色桃心。
“呀!”片刻之后,女人掩嘴惊呼,却又是朝歌被四个雪狼武士狠狠压制的时候。紧接着,又见有人过来给朝歌帮手,女人对两伙人的偏袒之心便出现了:“嘿,我就说那群穿清一色灰衣的一伙儿不像好人。”
“看,又有人攻过来了。”男人在一旁提醒。
“哪呢、哪呢?”女人大呼小叫地摇着男人肩头,此刻早就没了开始时的胆怯。开玩笑,天道门的英俊少侠都这般帅气的登场了,还需要担心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嘛?
“喏。”随着男人的指尖向天空一指,女人的心也仿佛瞬间坐上了云梯。出现在她瞳孔中的是一名钟塔般的汉子,正高举着一柄大刀,狠狠往道门少侠面门劈去。
“圣尊保佑。”女人喃喃祝祷。
……
“你最好开始祈祷了,向伟大的雪狼之神祈祷……”论起信仰,没有人比雪狼族人更加虔诚,碧国友更是狼神最坚定的信徒。对抗背叛者的帮凶,既然虾兵蟹将们战斗力不足,那么,该轮到他这名主角登场了。喊着虔诚的言语,碧国友从人群头上潇洒飞驰,于半空中挥刀砍落,“祈祷你不会被砍成‘人棍’!”
“唔。”此时的朝歌,刚从之前四人疾风骤雨一般的连续刀劈之下得以片刻喘息。把双刀扔了以后,正左顾右盼着,准备找地儿跑路。可顷刻间感受到的凶煞刀气,直逼得他汗毛倒竖。
咚。
碧国友这蓄势已久的一刀,给朝歌造成了不小的威压,于是,他只好再次选择躲避。这一退,就像之前被四人砍得一劲儿后退没什么两样。然而,就这一退之下,后背却碰上了墙壁……
避无可避了!
巧合?
还是敌人从一开始,就计算好了这一步棋?
雄壮的身影终于遮蔽住眼前的整个天空,朝歌已来不及思考。
当然,他还可以选择,出剑。
拔剑术!
江湖人都晓得一个道理,剑悬腰间,是为了最方便快捷的拔剑。可朝歌背负木剑的行为,让他看起来更像一是不懂世事的富家公子哥。不过,这也没办法,因为他本身就是出来游山玩水的……
好在,他的拔剑术,与众不同。而这不同,就在于一个字,快!
快到很少人能看清那一连串拔剑动作。
少年右手引剑,左手置于胸前,如做礼佛参拜,下一瞬,双手已然握剑,横陈头顶。
孤者名动天下的拔剑术,因为看着酷,于是成了朝歌最早学会的一招。可因没有杀人的觉悟,孤者的拔剑术一向用来制敌,而朝歌则用来防御。
轰。
两人的第一下接触,终于发生了。虽只是刚交手的第一招,却因为完全不可拿来相提并论战斗的经验,碧国友占据了绝对优势。
十倍?二十倍?或还是更多?
朝歌无法确定这次受到的震荡是此前的多少倍,反正即便是双手握剑的他,手腕疼痛酸软地几乎拿不住木剑。
轰。
一股可怕的劲气从两人碰撞的刀剑上传出,碧国友后退了五步,而朝歌身后的墙壁上则出现蛛网一样巨大的裂痕。
“操,这柄破木剑是怎么一回事?”碧国友满脑子的不可思议。
然后,当他看到朝歌在他全力一击之下,只是揉了揉手腕,拍了拍后背上的尘土,便满眼放光地准备再战之时,他彻底失去了战斗的欲望。
这一刻,雪狼兄想了很多,关于家族和那个天才少女的传说。他在想,碧若江不肯跟他交手,只怕是因为他对她根本构不成威胁。而他还在洋洋自得地向族里炫耀说,他已把这丫头逼得一次又一次四处鼠窜……
“很快就会把她抓回去了。”这是他飞鸽传书中用的最多的话。
如今回想,实在可笑。
“撤。”嘴里一声唿哨,碧国友选择了败走。
族里选择他当这只搜捕小队的首领,是看中他的决断力。自己占尽优势的全力一击被对方如此轻易的化解……既然这丫头的相好都如此厉害,看来绝对需要族里支援了。
“搞什么嘛。”朝歌用拿着寒木剑的手使劲挠了挠头。
他自然无法想到,他只拔剑挡了对方一招,就让碧国友有了如此复杂地心理活动。
本来,被碧国友一刀砍的气息翻滚,朝歌觉得这人很强,所以,他才想认真对待一下……可对方,竟扭头跑了?
这让朝歌好一阵儿莫名其妙。
明明之前这家伙还大言不惭地要把他削成“人棍”呢,而且明明是他吃亏了才对,他还正想反攻回去呢。
“有你这么占便宜就跑的啊。”朝歌忿忿嚷道。
“噢吼,一招退敌啊,牛逼。”长着一副绝对不是好人脸的壮汉不知何时凑到了朝歌身前。
“漂亮!”精瘦的中年人,也赶过来不厌其烦的赞扬。
“额……”朝歌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一刻钟后。
逃跑的逃跑,追杀的追杀,街道瞬间变得冷冷清清。
要说这些人在临走之前,不像好人的壮汉和精瘦中年,跟着朝歌都是好一阵儿聒噪,才恋恋不舍的离去。
“美言几句?……上刀山下油锅?”朝歌云里雾绕,这两人似乎把他当成什么大人物的心腹了。
当然,朝歌所不知道的,却又哪里是他被当成另外一个人啊?
村民们把他当成了天道门的少侠,雪狼们把他当成碧若江的相好,李老板的这些手下们又把他当成了李老板甚或是更上面那位大人物的心腹……
啼笑皆非的乌龙事件,一番强势路过的朝歌自然搞不清楚状况。于是,他只能在人去楼空以后空自叹气,他确实是搞不懂这群人。
“既然都受了伤,各自安心回家里养伤不好嘛?非要跑大街上打打杀杀的……”
咚。
朝歌转身行到街角的时候,被弄巷里闯出的一名少年给撞了个满怀,没看清脸,那人便径直跑了开去。而且,看背影那样子,腿脚还很不利索。
“普通人吗?”朝歌喃喃,“可为什么我感觉不到一点气息?”
“糟糕!”忽地想起故事里这一最常见的“撞怀”桥段,朝歌一声惊叫:“难道是遇上小偷了?”
随后,赶忙伸手入怀……还好,钱袋安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