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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亚利桑那

1870年,美国西部亚利桑那州。

现在是早上八点,是这个小镇也是整个美国一天中最忙碌的时间。四十二岁的丹尼斯?金和他的干弟弟考尔?菲尼克斯此时躲在一个铁匠铺的房顶上,各自手持单筒望远镜仔细观察着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有没有什么值得他们眼前一亮的东西。几乎每个镇民的脸上都洋溢着一股辛勤、疲惫却又喜气洋洋的笑容,好像在感谢这上天又给他们派了这么多的农活,好让他们不会整天躺在家里的床上发呆,看着自己的腿脚生蛆。这是今年三十岁出头的考尔?菲尼克斯脑海里的世界。没错,这是他一如既往的风格,善于把各种各样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扭曲得乱七八糟。而在他一旁的哥哥丹尼斯?金此时脑海里的想法则和他大相径庭,他知道这些镇民是在感谢苍天带给他们的来之不易的和平。虽说战争已经结束了五年,但那本世纪最可怕的梦魇带给这个国家的国民的阴影则尚未完全退去。在经过那次大浩劫后,几乎人人都对自己的生命以及眼前重新回来的正常生活变得无比珍惜,他们之前甚至不相信这样的日子竟还能回来。然而珍惜之余他们也在担心,担心敌人会卷土重来,再次将合二为一的美利坚大陆重新撕裂开来,同时再次撕碎他们每个人的心。丹尼斯相信这对于人们脸上的那种笑容是最好的解读。

相比弟弟的暴躁与心急,丹尼斯表现出的则更多是沉稳、老练以及那颗似乎从来没有翻起过波澜的心。他那张典型的西部硬汉的脸上从来没有露出过一丁点儿的急躁和不耐烦的表情,况且他的时光多半是在各地捕猎各种各样的“猎物”。他可以像一座石像一样端着狙击枪在阴暗的角落无止境地坐下去,直到目标出现,他才不慌不忙地选择最合适的时间扣动扳机。否则他会一直坐到世界末日都一动不动。他的双眼原本是漂亮的宝石蓝色,现在早就因为长期死死盯着狙击枪的准星而褪成了淡蓝色。可以说,他拥有狼的智慧,猫的敏捷以及大象的耐心和力量,这几点优势就足以让他把谋杀这门残忍的艺术轻松地把玩于鼓掌之间,可以像猛虎食人一样残暴,也可像淑女绣花一样优雅。

“嘿!快集中注意力看!”丹尼斯似乎发现了什么让他感兴趣的东西,急忙拨弄一旁漫不经心的考尔提醒他注意观察。原来,有一个手持双枪的土匪头子般的人物正带领着两个玩弄着散弹枪的年轻牛仔神色紧张地一边东张西望一边急匆匆地拨开人群赶往小镇的另一头。“啊哈!没错!就是那家伙!大卫?琼斯!”丹尼斯这头“野狼”终于等到了一条色香味俱全的大肥羊!他已经开始迫不及待地摩拳擦掌起来,那双淡蓝色的双眼又重新焕发出兴奋的光芒。要知道,他在这热得要命、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守了将近两个半月才等到这个家伙!雇佣他的黑帮头目彼得?杜威可是在他出征前亲口答应这次的任务酬金那时相当可观,这么说吧,能让他把亚利桑那的州政府大楼买下来当做他的新家。

“他出现了?”考尔还在望远镜里搜寻着那个目标,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令哥哥兴奋不已红胡子。“在哪儿?我怎么没看见?”丹尼斯皱皱眉头轻叹一口气,考尔的观察能力比起自己实在是相差甚远。“好了,呆在这儿,我去前面看看!”丹尼斯最后检查了一遍三把左轮手枪都统统上好膛,并安安稳稳地插在腰间的枪带上,没有走火的风险。“喂!那我呢?我干什么?”考尔露出不满的神色。“你就呆在这儿,注意敌情!”丹尼斯又把一支散弹枪上了膛背在肩上,准备下去行动。“妈的!凭什么每次都是你扮演最重要的角色?”考尔愠怒地问道。“不,你可错了,你可比我重要得多!你呆在这儿,拿好狙击枪,只要有敌人逃出来,就开枪打死他,别让他逃出镇子!”说完,丹尼斯就纵身一跃跳到了下面马棚的顶子上,再从那里跳到地面,牵出他的黑马,骑上去追击敌人。“真是个混蛋到家的死白痴!”考尔知道这不过是丹尼斯不信任他的说辞罢了,因为他可是丹尼斯?金,全亚利桑那办事从不失手的神话级人物。

丹尼斯骑着马绕开拥挤的人群,策马加鞭跑在镇子外围的一条小径上,大老远他就看见前面的空气中飘着许多尘土,知道这一定是刚刚走过去一队人马荡起的。很快,他又发现了许多凌乱的马蹄印,光是看着这些印记就能想象得出这队人马的心急程度,但在这个七月的美好早上镇上又会出什么大事呢?所以他立即在脑海里摒弃了是骑警队的想法。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性了,就是本地十分猖獗的毒品走私问题。

有这些马蹄印引路,没过多久丹尼斯就找到了一座位于镇子边上的营地,这个营地由三间粉刷得黑白相间的阁楼组成,让人很自然地认为这儿是一处养奶牛的牧场。唯一与其它牧场不同的是,营地周围有至少四五个牛仔站岗把守,想要混进去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丹尼斯躲在一块红色的大石头后面用望远镜观察着营地,心里盘算着该怎么引开那些守卫的注意。这时,他忽然看到一个牛仔正端着枪朝这边走来,他便急忙收了望远镜,又看了一眼那边的营地,确定那边的守卫不会看到和听到这边的情况。于是他装作不慌不忙地站起来,为的就是那个巡逻的家伙能看到自己。“喂!你是什么人?”那家伙果然走过来了。丹尼斯装作没听见,周周帽子打算骑马离开。“嘿!******说你呢!你是什么人?在这里做什么?”那人掏出左轮枪指着丹尼斯。“没什么,我也和你一样在巡逻!”“你?你也是红鹰帮的成员?”那人极不相信地打量了一下对面这个看起来甚至有些弱不禁风的男人,并且相信自己从没在这一带见过他。“没错!我说了我和你们一样!”丹尼斯还在用他那玩世不恭的口气调侃般地说。“不对!”对方越是这样,那人就越觉得他可疑。“我可从没有见过你,而且我们都有规矩,无论何时枪都不能离手,就是在吃饭和拉屎的时候都不能!而你却手无寸铁,一看你就不了解我们这儿的规矩!我们的人可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他激动地手剧烈地抖动,都快把枪抖掉了。“朋友,我可没有心情陪你在这儿浪费我抽大麻的大好时光来纠结这个弱智的问题,明白了吗?”这句话也正如预期一样激怒了对方。“妈的??????好啦!现在给我把手举起来,让我来搜搜你的身!”那人的脸此刻涨得通红,活像一个快要爆炸的红气球。“你觉得这样??????”“快!”他把手枪咔地一声上了膛。“好吧,遵命。”丹尼斯慢慢举起双手,神不知鬼不觉地从肩膀处的一个小兜里抽出一把利刃,藏在手心里——这是他的偷袭法宝。“哼,这还差不??????”话音未落,丹尼斯一等他走近便摔出利刃,半秒钟光景,那把利刃就牢牢插在了这个巡逻兵的两眉之间,他就这么一声不吭地倒下死去。丹尼斯拔下利刃,又望了一眼营地那面,只见那几个守卫还在那儿有说有笑地聊天,根本没注意到这边发生的事情。

过了一会儿,一个骑着黑马的人懒洋洋地出现在营地门口,这貌似是一个喝醉酒的人,苍白的双手无力地握着缰绳,身体随着马匹的运动晃来晃去。“什么人?”门口的守卫都警觉地端起了步枪。这个不速之客戴着一顶很大的牛仔帽,以至于帽檐遮住了嘴部以上的脸颊,无法辨别身份。“你究竟是谁?来这里做什么?”骑者仍然一言不发,只是默默地与守卫们对峙着。“你是骑警?”守卫们开始猜想他的身份。还是没有得到回答。“好啦!不管你是谁,听着,我们没时间陪你玩儿,我们有规矩,如果你在五分钟之内不能证明你的身份,那么我们就要开枪啦!”尽管这样,他们还是未能得到一句回答。“我在给你五秒钟,如果你还保持沉默的话,我们就打死你!五!”没有反应。“四!”还是没有反应。守卫们也把神经绷到最紧,他们担心这个家伙会突然抽出枪来发动突袭。“三!二!”对方依旧没有任何反应。“一!给我开火!”五支步枪一齐射击,子弹击中了骑者的身体,顿时扬起一片血雾,这名不速之客立即倒下马去,摔在地上。“他死了,去看看!”守卫们跑过来用枪管拨开他的帽子,发现这原来是一具早就死掉的尸体,他的两眉之间还有一个正在淌血的血洞。“我的妈呀!这是西蒙斯!”他们进一步仔细检查,发现他的衣服里有一根粗树枝,这是用来把他的身体支在马背上用的。“天哪!”

这正是丹尼斯的障眼法,真正的他现在早已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了营地,开始寻找大卫?琼斯的身影。这个家伙是当地有名的毒枭恶霸,贿赂政府官员,欺压平民百姓,成天带着一帮狗党成天游走在亚利桑那至俄勒冈走廊一带杀人越货,无恶不作。结果不幸的是,前不久大卫手下的一队人马碰巧打劫了有“俄勒冈魔鬼”之称的彼得?杜威的一车好不容易才从加州搞到的稀有毒品。于是,杜威就派了组织里最强悍的杀手来拿回毒品并要了大卫?琼斯的狗命。

丹尼斯潜入营地后,将他神出鬼没的潜伏术发挥得淋漓尽致,他先手持匕首从背后悄无声息地干掉了几个心不在焉的侍卫(一般用这招时,丹尼斯习惯于先击打对方脖子后面的一个穴位,这样可以让他在几秒钟之内无法发出半点儿声音,也就不会引来其他人了。而这点儿时间足够丹尼斯用刀子划断他的喉管了。),然后,他悄悄爬上一棵大树,在高处俯瞰整个营地,用灵敏的视觉系统仔细搜索着大卫?琼斯大腹便便的身影。“不好啦!”门口的两个侍卫急匆匆地冲进来,顿时吸走了所有人的目光,当然也包括大卫?琼斯的。“怎么回事?”红胡子慢慢从对面的一栋阁楼的二层楼中走出来。“是西蒙斯!他被杀了!”丹尼斯赶忙抓紧这个大好机会,跳下树,趁所有人不备,脚步极轻地飞奔到对面的一个马棚,紧接着像只灵敏的猴子一样花了不到五秒攀上房顶,一个飞步就轻快地跃上了大卫?琼斯房间的窗台。丹尼斯透过窗户看到琼斯正在外面的楼梯上冲两个小牛仔吩咐着什么,现在拔出枪来下手显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于是他便搜索屋内,看看有什么能用得上的东西。结果,除了桌上的半瓶朗姆酒以外什么也没发现。不过,对于丹尼斯来说,这就足够了。他把窗户拉开一个小缝,只够自己的右手伸进去。之后,他用力把那个酒瓶弄过来,而且这个过程必须万分小心才行,否则一不小心酒瓶就会“咣当”一声滚下桌子,那制造出的动静可足以引来数不清的枪子儿。就快了,差一点儿,就快了??????经过一番折腾,丹尼斯终于把那个酒瓶拿到了手。“好了,宝贝儿!”他又从上衣兜里掏出一盒火柴。就在丹尼斯企图跳上房顶时,他大衣上的一粒金属纽扣不小心碰到了墙壁,木板发出“咚!”一声。

“嘿!有情况!”大卫?琼斯和两名牛仔立即敏锐地觉察到了有动静,一起走进屋里来。“什么声音?”“我敢说那是人发出的,有人潜入了我们的营地!”三人都掏出手枪上好膛,准备迎接可能到来的袭击。“白痴!”丹尼斯像是只壁虎一样扒在阁楼外围的墙上。“什么人在外面?”这时,头顶又传来一声响动。“有人在房顶上!”两个牛仔立刻冲到外面查看,不料,还没等他们做出反应,一个土制******就从房顶上劈头盖脸地砸下来,摔在地上炸裂开来。“啊!!啊!!”火焰顿时吞噬了整个阳台,并迅速向屋里蔓延。“啊!我的身上起火了!救命啊!”丹尼斯接着使出了让人目瞪口呆的一招——他用双脚勾住房顶的边缘,把身体倒吊在阁楼上,倒着身子手持双枪朝屋里开枪,击毙了两名牛仔,打中了大卫?琼斯的一条手臂,可惜没能要命。

“该死!”丹尼斯又把身子向上一甩,重新回到了房顶上,接着重新回到房子背后,从窗外向屋里射击。没想到,琼斯这狡猾的家伙竟比自己想象中的敏捷得多得多,就这一下的功夫便带上截来的货物趁火势扩散之前逃了出去。“王八蛋!”丹尼斯看到琼斯像条猎狗一样快速窜下楼梯,带着两个卫兵冲进了马棚,从里面开出一辆马车,企图逃跑。

然而,这个时候一跃而下跳到马车顶上准会被打成马蜂窝,因为所有士兵都已经端着步枪在自己的岗位上严阵以待了,随时准备干掉任何一个敌人。眼看马车已经冲出了营地,自己所在的木房子也即将被大火吞噬,丹尼斯的心头第一次快要急出火来了。可是这并不意味着他失去了理智,从而变得不冷静。他迅速浏览了一遍敌人的分布情况,发现总共要对付的人有差不多三十个,并且他们每十个分布在一个阵地上,总共三个阵地。丹尼斯的大脑此刻就像一台精确计算的机器一样在拼命计算着自己接下来的对策成功率大概有百分之几。他看到有两个阵地的附近分别放置着两个火药桶和一箱弹药,他知道该怎么做了。他摘下挂在后背上的的散弹枪,瞄准第一个阵地的火药桶开了一枪。

“轰!”一阵火光像头野兽一样咆哮着冲上天空,巨大的冲击波瞬间要了几乎所有人的命。另外两个阵地都被吓的不轻,出现了恐慌的骚动,丹尼斯正好利用这个机会开枪击中了另一阵地的弹药箱,同样的情况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内再次上演。用两发子弹解决了两个阵地之后,丹尼斯拔出双枪对着离自己最近的最后一个阵地一顿疯狂扫射,直到枪里的子弹统统打光为止。

现在丹尼斯可以放心地跳下房子了。

他从马棚里随便挑了一只马跨上去,一拍马屁股,那只马便发出一阵嘶吼随即开始狂奔。冲出营地之前,丹尼斯用散弹枪解决了几个气息尚存的敌人。

丹尼斯一路快马加鞭地顺着马车的车辙追击大卫?琼斯,没过多久就看到琼斯的马车以亡命的速度狂奔在通往镇子的大路上,掀起一阵沙尘暴般的土雾。要想成功逃走,镇子是他们的必经之路,要是不能在马车冲出镇子之前截住它,任务就基本宣告失败了。幸好丹尼斯安排了考儿守在那儿。、

丹尼斯一边用两条腿不停地夹着马肚子,一边在马背上完成了给左轮枪填弹的工作。

马车像个失控的醉汉一样冲进了镇子,突然地打断了镇民们有条不紊的早间生活。“快!让开!都给我让开!”驾车的牛仔一边控制车子一边大声呵斥周围的镇民。“都******滚开!”马车一进镇子速度就立马大大变慢,而丹尼斯则很快地赶了上来。谁知,马车后面还站着一个士兵,见丹尼斯追上来急忙开枪。这个家伙的水平是丹尼斯干这行这么多年见过最差的,连开五枪竟没有一枪能命中目标,每个动作之间都透着新手的笨拙。“见鬼去吧!笨蛋!”丹尼斯一枪就让他从车上滚了下来。这时,车里的琼斯见后面没了防守,便从车后面探出身子企图朝丹尼斯开枪。结果他的枪还没伸出来,几发子弹就在他周围的木头上留下了几个冒着青烟的弹孔,琼斯见状急忙把头缩回去。

眼看马车即将进入考尔的射程范围内,可是考尔那边似乎还没什么反应。

考尔无聊地靠在房顶上,盯着手中的狙击枪发呆,好像它只是一根没用的木棒。忽然,他听到了远处的动静,才拿起枪,看到有人正赶着车冲了过来,而丹尼斯正追在后面。

这场追逐把原本热闹愉快的集市顿时变得鸡飞狗跳,五颜六色的水果、蔬菜滚得到处都是,酒瓶被打碎的声音随处可闻,鸡鸣声、犬吠声、马蹄声以及人的大吼大叫声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极其混乱的清晨交响曲。

考尔急忙架起狙击枪,使劲把准星对准马车的车夫,在一片摇摇晃晃中努力找合适的时机开枪。“考尔!快开枪!”丹尼斯一边冲马车开枪一边大叫。可考尔对他的话嗤之以鼻,他认为现在还不是时候。“开枪!他就要跑了!”终于,在马车即将跑出涉及范围以外时,拉车的马儿的头部猛然间迸出一股粘稠的热血,随即一声不吭地倒下死去,车身立马失了控,拖着马尸向前一边翻滚一边滑行了几十米才停下。

丹尼斯下了马,看到车夫被甩了出来,痛苦地坐在地上急切地想站起来,他二话不说随手一枪就把他毙了,吓得围观群众四散而逃。“出来透透气吧!你这个混蛋!”丹尼斯跳上侧翻的马车,一拳砸烂窗户把里面半死的大卫?琼斯揪出来,只见他的手里还死死抱着一个木箱子,里面装的就是杜威的稀有货物。他把大卫死猪一般沉的身体扔在地上,右脚踩着他的胸口:“终于见面了,琼斯!”丹尼斯从他手里拿过货物。“呵呵,你就是杜威的那个王牌杀手吧?”大卫张开满是血污的嘴,口臭与血腥混在一起,形成了一种令人恶心得想吐的气味。“妈的!正是!”丹尼斯狠狠地踢了一下他的脸,把脚拿开。

老恶鬼的嘴歪了一下,之后吐出了几颗血淋淋的牙齿。“哈哈哈,”他机械地笑了几声,“杜威那家伙竟然肯花这么多钱来取我这条老命,哈哈!”“别废话了!”丹尼斯又给枪上好了子弹,对着大卫的脑门。“你根本不是在替杜威打工,是吧?你想要抢了这些货,之后带着你的小兄弟远走高飞去发财?我说的没错吧?”“放屁!”丹尼斯手中的枪颤抖着,“我不过是受雇于人来要你的命罢了。”大卫?琼斯的脸上又挤出一丝邪恶的笑容。“你真的甘心为杜威干这些脏活?”丹尼斯没有回答,恨恨地扣下了手枪击锤。“我希望你听我一句劝,孩子,别这么相信别人,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可靠的。”“好了,我不想再听你放屁了,你的时候到了!”“别这样轻易相信别人,尤其是杜威那种人,信任他们没有任何好处,这只会给你自己带来麻烦。”“这算是一种求饶?嗯?”“不,我只是告诫你。”“不用麻烦了!”丹尼斯终于扣动了扳机,在大卫?琼斯的脑袋瓜儿上开了个圆圆的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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