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骑着我的机车在马路上狂奔,回到这座城市已是第二天,我却感觉这城市陌生得让我无影遁形,刚想去泡吧,手机就响了起来。
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按下接听键,那人声音的音量几乎将我的耳膜震破:“瑾夏,你个死女人!回来都不联系我,还当我是你的朋友吗?”
我被她吓得立刻把手机拿的远远的,我真的谁都没联系过,突然被这样一吼,我的火气也蹭上来了:“岑思语,你神经病啊,我这不刚回来吗!”
我已经没心思去思考她怎么要到我手机号的,顶多就砸一笔钱将我砸出来罢了,啧啧,有钱人就是跟我这种穷的快要睡大街的不一样。
相对我的暴躁,她反倒平静了,说:“废话少说,今晚九点,咖啡馆,老位置。”
我沉默了许久,几乎用尽所有的力气,才挤出一个“好”字。
挂断电话,望了望杵在眼前的酒吧,叹了叹气,不由在心里将岑思语骂上百遍千遍,就差将她千刀万剐。
机车飞似的脱离原地,风声在耳边炸响,就在我快要扔下头盔撒手不干时,总算到了家。
闯进家门,立马扑到茶几上猛地灌水,喝了两杯,才恍恍惚惚地走到房间里,太累了,便睡了过去。
我一向浅眠,七点半便准时醒来,窗外早已经灯火通明,躺在床上掏出手机,果然,都是岑思语发来的短信。
一条一条,都是让我别忘了今晚的约定,活像我是一个患了老人痴呆的老太婆一样。
再无心躺着了,回了她一条短信就把手机扔在床上,冲进洗漱间。
人家都说啊,漂泊个一两年,回到家就会有归属感,会睡得特别香甜,可惜我就是大奇葩,大抵是这两年居无定所,搬家的次数不下五次,反正就是睡得忒不好了,浓浓的黑眼圈让我炸毛,却又只能压下脾气,抹上一层厚厚地粉来掩盖憔悴。
我打开衣橱,特为难地拿了一件素白的长裙。现在的我已经不大穿这种衣服,相对裙子,我更爱好衬衫牛仔裤。可现在我拿着长裙,即便一脸嫌弃,不乐意,也只能将它套在身上。
为何要这样为难自己呢?我想了个连大白痴都不会相信的理由蒙骗自己,现在都八点了,哪来时间去买衣服,只好凑合着穿了。想了想,又来了一个更有说服力的理由,岑思语那死女人都那么久没见我了,我要是一跟她见面就来个改头换面,还真是把她吓死。
这样一想,我的心里平衡了不少,于是就乐了,回到房间拿回手机,就出门搭公交。
这里出入的人少,班车要半个小时才一趟,等了二十分钟,总算来了车。
这两年漂泊在外,早就将我的耐心啊,慢走小心啊,什么乱七八糟的准则全给磨光了,即便穿着长裙,我却还是像穿着牛仔裤白衬衫一样,一个劲儿冲上车,扔钱,坐到最后一排的座位上,碰巧,靠窗。
车上没什么人,但一双双满是打量眼睛让我有些尴尬,特别不忿地在心里吐槽,不就是跑得快了点嘛,干嘛弄得我好像乡巴佬进城一样。
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坐一趟车是那么长久的事。
再也受不住车上的气息,在漫长的等待中我总算到了目的地,反正我已经被鄙视了一次,那也就不怕第二次,于是,我飞也似得跳下车,真庆幸我没把腿给弄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