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等待开庭的日子里,我是恶补法律知识,买了很多法律类的报纸、杂志、书籍,查了很多冤案错案的案例资料。
说句实话,看的越多,学的越多,心里越害怕、越胆寒。
特别是当时轰动全国的佘祥林案、赵作海案这两起冤案错案,两人都是被办案人员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赵作海、佘祥林蒙冤入狱后都是不断申诉又申诉无门,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家破人亡。
后来若不是被害人“亡者归来”、“死人复活”,两人的冤屈昭雪几无可能。
报纸杂志不断地热炒这些新闻,从历史原因、文化原因、现实原因等多角度、全方位地分析中国的司法体制、司法制度,讨论“命案必破”、“先定后审”的弊端,剖析办案人员刑讯逼供、关键证据没有提交的危害,反思如何汲取经验教训,杜绝冤案错案发生。
最后的结论是佘祥林案、赵作海案等冤假错案,对中国健全法治和保障人权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我却默默发誓,绝不会让我家大宇去推动什么法制建设,一切都必须在庭审中game over。
时间过得飞快,天气转凉,进入初冬。
一天下午,任律师让人快递给我一封信,说里面的东西是律师会见时大宇偷偷塞给他的,大宇让他在今天转交给我。
大宇入狱已经快半年了,居然托任律师带东西给我了,带的是什么东东?
我破不急待打开信封,居然是一块钱纸币,带一元纸币给我做什么?
我对着光线仔细地查看,原来在这张一元纸币的背面画着一支玫瑰花,这支铅笔画的玫瑰花和纸币上被称作“三潭”的三座小石塔颜色协调、交相辉映,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
再仔细辨认旁边的铅笔字:生日快乐。
啊,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常常忘记自己的生日,大宇身陷牢笼还记得,由于看守所不允许传递纸张信件,大宇冒着风险托任律师带给我这珍贵的自制礼物。
我的眼睛湿润了,思绪又被带回到了五年前。
那是我们在一起过的第一个生日,大宇送了我一支玫瑰花,我一问18块钱一支买的,这也太贵了,我清楚地记得当时的肉价是5块8一斤,一支玫瑰花都能买3斤肉了,还有余份呢,太浪费了。
大宇不高兴地嘟囔着,冬天的玫瑰花肯定涨价了啊。
第二年,大宇用一分钱纸币折叠做了一只黄色的玫瑰花,他小心地解释说,总共用了十六张一分纸币,一共花了一角六分,没浪费钱,逗得我开心地笑出声来。
大宇的确是心灵手巧,这只手工玫瑰花满含爱意且精巧别致。
第三年,大宇用二分钱纸币折叠做了一只蓝色的玫瑰花,蓝色的玫瑰花比一分钱黄色的玫瑰花还要雅致、漂亮。
本想让大家一饱眼福,可惜这里无法上图。
我一边欣赏着玫瑰花,一边调侃道:“看来,明年是五分纸币的玫瑰花喽,后年是一角纸币的玫瑰花喽,依次类推是两角、五角、一元、两元、五元等等,这样,十年八年的生日礼物都有了。”
“那哪能呢?那多贵呀!多浪费钱啊!我要是用几张红色百元大钞做玫瑰花,你还不气得把我吃了呀!”大宇认真起来。
“那明年生日礼物你准备送我什么呢?”
“保密!”大宇神秘兮兮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