刽子手得令后,一近身把喷洒过水酒的大刀往空中一举,只见天空中数道寒光闪过,耳轮中就听得咔嚓,咔嚓几声,几颗血淋淋的脑袋滚落在程思凯眼前,鲜血喷溅了一地,有几滴不安分的还迸到了程思凯的身上和脸上。
“啊?你们……来真的?老子……冤枉……”还没喊出来,程思凯两眼一翻,惊吓过度已经昏过去了。
行刑的刽子手哪管得了这些,这时就轮到程思凯他们这一列了,刽子手把大刀上的鲜血在前排的尸体上擦干净,又往刀头上喷了一口酒,一浓烈的酒味和着血腥味儿在空气中弥散开来,刺人的鼻孔。但刽子手早已习惯了,眉头也没皱一下,往后一退就站到了程思凯他们这列的身后,把大刀往空中一举对准程思凯等人的脑袋往下就剁。
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匹快马飞到刑场外,马上之人高声大喊:“刀下留人!太守大人有令,新君登基,大赦天下,所有犯人一律无罪释放,一个不留。这是皇上的旨意。”
县令一听赶紧制止了刽子手,这些刽子手的刀才没落下来了,程思凯和剩余的几个犯人死中得活,但大都昏迷不醒。
县令不敢抗命更不敢抗旨,赶紧传令将这几个犯人无罪释放,昏迷的用冷水喷醒,解了绑绳赶散,打扫刑场,准备回衙。
这时有衙役来报:“大人,有一个犯人不愿走!”
“啊?……谁?”大赦天下,死中得活,这千年不遇的良机,死刑犯恐怕烧香磕头跪断膝盖也求不来,还有不愿意走的?这几个县官都有些不相信,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呀,遂传令将不愿意走的犯人带来问话。
时间不大,程思凯被衙役带到了桌前。县令一看是他,勃然大怒,暗道这小子真是个刁民,别的犯人千恩万谢,早跑没影了,这小子还赖在这里不走,真是岂有此理!遂把桌子一拍,“嘟!大胆的程咬金,新君登基,大赦天下,你算白捡了一条命。皇恩如此浩荡,你却如此不识好歹,莫非非要找死不成?”
醒过来后的程思凯已经不知道怕了,一是因为他已经死过一次了,二是因为这副躯体的胆量给他撑着,三是因为到现在程思凯还不相信这杀人的刑场,还认为这是在怕戏,只不过是镜头的需要,作了特殊处理场面比较逼真而已。
因此程思凯稳住心神听了县令的话用手指着自己,眼睛瞪着别人,“什么?我是程咬金?”尽管他嘴巴一张一合的,觉得声音挺大,却说不成话了。
尽管别人听不到他说什么,但程思凯的嘴吧可没闲着,脑子也不够用了,“哪个程咬金?对,古往今来,古今中外,历史上好像就一个程咬金,隋唐年间的混世魔王,三斧子定瓦岗,当过大德天子,后来随同李世民打天下,入主凌烟阁成为二十四功臣之一,我怎么成了他?难道是穿越?对了,穿越!眼下就流行这个!”
程思凯自言自语着,回忆回忆刚才心有余悸的刑场杀人的场面,觉得这不是拍戏,因为活不愣登的人在自己眼,拿刀把脑袋咔嚓咔嚓给剁了,再高明的特技也不能以假乱真,再高明的编导,再有价值的戏,也不敢为了拍场戏拿几个真人开刀,就算是该枪毙的死刑犯也不成,就算演职员们都练有天胆,公检法部门也不会准许他们这么做。难道老子真的来到了隋末,穿越到了程咬金身上了?要真是那样的话,那老子今后可有活干了!
“哎,老子得问清楚你们,这是哪儿?现在是哪一年?皇上是谁?老子究竟是谁?”程思凯为了证实一下自己的猜测,仗着胆子充眼前这些官差使劲儿地喊一些可笑的话,可是只见他嘴动,却发不出声音来,因为他的嗓子早就喊哑了。
县尉是县里最高的武官,一看程咬金装聋作哑,摇头晃脑,只张嘴不说话,不知在搞什么名堂,对县令施礼道:“大人,派几个差役过去一顿鞭子把这小子赶跑算了,这都晌午了大人也累了该回去用饭了,哪有时间跟这个小疯子在这里纠缠。”
县丞是县令的副手加参谋,一听摇了摇头小声对县令道:“大人不妥,程咬金是个滚刀肉,刚才晕过去完全是装相。他死都不怕,皮鞭根本赶不走他。大人请想,这家伙小小年纪就贩私盐,充军发配还不悔改,又殴伤差役性命,过堂用刑他竟然能够睡着,这个蘑菇头想必要使坏,他要真赖在这里不走,我们还真就麻烦了。”
县令深以为然,因为他知道,皇上金口玉言,既然圣旨下了,要求净牢大赦,一个不留,程咬金要是赖在衙门不走,传出去自己就是抗旨不尊,这顶帽子别说他一个小小的县令,就是京师的王公大臣、一品大元也戴不得。
因此,县令赶紧点头,“县丞大人言之有理。”县令思忖着,看向旁边的师爷,“这样吧,本县就算倒霉破个财,出纹银十两,这个滚刀肉吃软不吃呛,顺着他好什么都好办。你要好生劝慰,不可用强。师爷,这件事交给你办吧,总之不管用什么办法,天黑之前,一定要让这个滚刀肉离开衙门,最好打发他回山东老家,免除后患,一定要做到万无一失。”
师爷也不敢乐,心说这叫什么事呀,我们这些堂堂的县官还得在死刑犯面前装孙子,又给银子又说好听的,哀求犯人家离开监牢。可有什么办法呢,谁让咱们是官差呢!
师爷唯唯诺诺地接过银子,找来几个衙役小声交代了几句,衙役又皱眉又咧嘴,但还是点头同意了。安排完之后,县令吩咐一声,带着衙役和军卒,用一顶小轿抬着着程思凯,也是人五人六耀武扬威地打道回衙了。
就这样,程思凯被衙役用轿子抬回县衙,让他先洗了个澡,把囚衣脱了,有人给找来一身衣服给换上,虽然不是新的,但也算干净合体。然后又命伙房给准备了四个菜一壶酒,由两个牢头陪着,吃饱喝足之后,把十两纹银给了他,然后让一个马步衙役骑马将程思凯送出凉州。
现在的程思凯已经完全接受了穿越到程咬金身上这个事实,自己以后就是程咬金了。临走时,程咬金对这些衙役连个谢字也没有,这就叫吃孙喝孙不谢孙,因为程咬金对这些官差衙役从来都没有好印象。
从这些衙役的口中,程咬金得知,现在是公元604年,隋炀帝杨广刚刚登基。自己穿越后无疑是倒霉的,因为穿越到了一个要开刀问斩的死刑犯身上;但自己又是幸运的,杨广登基,大赦天下,自己无罪被释放,死里逃生。
程咬金现在甚至感到很惬意,他甚至对这个惨无人道的暴君有几分感激,若非他登基大赦天下,自己刚穿越过来就要被砍头,那岂不惨透了。这说明恶人也有行善的时候,或者说,上帝在给你关闭一扇门的时候,又为你打开了另一扇窗,不说管怎么说,归根结底还是自己运气好呗!
然而最令程咬金满意的还是自己现在的这副躯体和这个历史上独一无二的名字。想想历史上对这个名字的评价和影视剧中,那副有传奇色彩的故事情节,和秦琼、罗成、单雄信等一帮好哥们行侠仗义,除暴安良,反大隋,上瓦岗,扯起义军大旗,后追随小秦王李世民,平定王世充和窦建德,官封卢国公,跻身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中,那是多么风光的事呀!
程咬金前世学过历史,看过影视小说,想着这副躯体的丰功伟绩,不由得骄傲得要飘起来了。
还不止呢!程咬金又想到自己继承了这副躯体,还拥有比这副躯体渊博上一千多年的知识和见识,相信自己只会比那个程咬金活着更加精彩,干的事业会更加惊天地泣鬼神。皇帝老儿的宝座,别人能坐,老子就不能坐坐吗?程咬金越想越痛快,好像已经修成了金身大仙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