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古籍记载,黄炎大陆诞生于万年前,那时天地一片混沌,世界本源散落于人间,化为众神,统治世界,但一群凡人却认为天地不公,率领人族勇士讨伐众神,在大陆中央与众神展开殊死之战,那一战风云色变,无数神明陨落,血流成海,终于在人族中出现了一人,制止了战争,但当时大陆已残破不堪,众神为挽救大陆,纷纷重新化为本源,用生命守护大陆,从此大陆再无神,却多了另一种人“斗者”传说他们便是那一群人的后代,随着时间的流逝,大陆也分成了两大阵营,即凡人与斗者,凡人负责生产,斗者负责统治与战争。
若问我这一生最快乐的是什么时候,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拥有你的时候。
曼莎
这是我在十九年后第一次给你写信,我想你一定不会收到,因为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你在什么地方,不过这都不重要,我只是太想你了,不知多少个孤单的夜晚,我都是一个人,关上门,静静的坐在桌子上,让一片黑暗与寂静填满我的内心。
我曾经一直在想,如果当时我们没有相遇,会发生什么,也许我会娶一个美丽的妻子,也许我和凯斯还是兄弟,也许我的孩子也不会叫奥琪,但我不后悔在那个夜晚,遇到满身鲜血,浑身颤抖的你。
那天夜里月亮是那么的明亮,在我还沉浸在米糕的美味与凯斯畅谈着梦想时,你就那么直直的冲进了我的怀里,一身鲜红的纱裙,满头的黑发披散,大大的双眼满是泪痕与惊恐,赤脚站在我的面前,满是鲜血的手紧紧的抓着一把滴血的匕首,寂静的夜晚,没有一丝风声,在你抬起头的那一刻,我的脑中就只剩下了你的脸庞,从此我唯一的梦想就是拥有你。
当晚我与凯斯一起将你安顿在一家客栈里,并嘱咐你要好好休息。第二天,当我拿着早餐走进你的屋子里时,你还在睡着,蜷缩成一团,长长的黑发糟糕的散在地上,我将早餐放在桌子上,转身坐在窗边,静静的看着你那精致的脸,紧皱的眉头,不觉得笑了,窗外阳光正好,我知道,我已经爱上了你。
其实那时我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你是个凡人,却生的那么美丽,正如一切故事的情节一样,因为你的弱小,所以无论拥有多么美好的东西都不会是你的,所以你穿上了婚纱,在昨晚嫁给了一个你不认识的斗者,红烛昏罗帐,玉枕纱厨,也就注定在那一个新婚之夜,亲手用匕首刺入了已醉倒在床边的丈夫的身体,满地的鲜血喷出,溅在手上,脸上,身上,让这本是火红的新房更显艳红。
我不知该怎样面对你,我怕你讨厌我,我怕失去你,所以我嘱咐凯斯,让他帮我隐瞒一个事实,我姓洛林,因为,那个逼她嫁人的斗者,也姓洛林,是我的弟弟,而杀了我弟的凶手就在我的身边,并且我还深深的爱上了她。我怕见到她仇恨的眼神,我怕她知道后,离我而去。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草长莺飞,转眼已是一年后,我们三人互相都是很好的朋友,只是我还没有勇气对你表白,每天静静的看着你笑,也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幸福,直到那一个午后,在城西的树林,我独自一人躺在草地上休息,刚刚修炼完,满头的汗流进眼中,感到一丝丝疼痛,看着天上云卷云舒,缕缕清风吹来,倍感舒适,当我正要闭眼小憩一觉时,突然远远的传来你的声音,我马上站起身,顺着声音走去,拨开树荫的遮挡,之后,便看到,你安稳的倚在凯斯的肩上,一脸幸福,半咪着双眼,说着一些让我听不到的话语。
那时我就傻傻的看着,一动不动,你知道当时我是一种什么感觉吗,痛,真的好痛,然后就是无尽的愤怒,体内斗气翻滚,横冲直撞,鲜血顺着嘴角一滴一滴的滑下,我真的很想冲过去,对着凯斯的脸就是一拳,可是,我知道,不能,我只能浑身颤抖的离开,像个傻子一样的远远看着就感觉幸福,却永远只是一个傻子似的被遗忘,因为从来都没有人去关注你,那天夜里我不知道怎么回的家,我疯狂的修炼了一下午,提着根木棍冲进森林里发疯似的乱挥,直到满身伤痕,满身鲜血。
之后我在家修养了好久,谁都不见,我第一次关紧门窗,坐在桌子上,一坐就是一天,那时我感到心似要炸了一样,每天都感觉沉沉的,直到那一天大混战,凯斯来找我,我们趁着夜色拿了几块米糕和几壶酒,坐在房顶,我听到他一脸兴奋的说,“格尔你知道吗,我终于说服那个老家伙了,他同意我娶曼莎,你知道吗,我真的很高兴。”我就静静的听着他说,看着他那张英俊的脸上洋溢的表情,他一直在吃着米糕,我一直拿着酒壶送到嘴里猛灌,我们都十分默契的做着自己的事,那天的月亮也非常明亮,又大又圆,跟我刚遇到你那天的月亮一样美丽,远处传来人们的吵闹声,笑声,哭声,然后,我往后一躺,随手把酒壶一扔,昏昏沉沉的睡去,耳边传来凯斯侃侃而谈着你们的幸福,就这样,我安静的睡去,他说他的,我睡我的。
第二天,我自己从屋顶爬起来,回到家,关上门,没有咆哮,没有痛哭,只是把屋里的一切东西都砸了个稀巴烂,然后坐在一堆破碎的家具上吃着丫鬟送来的早餐。
我第一次感到红色是那么的使人厌烦,走在街上,满眼都是红色的丝带挂着橘黄的灯笼,阵阵喇叭锁呐声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人们的笑声也显得格外讨厌,我一个人郁闷的坐在一个连老板都去凯斯家捧场的空无一人的酒馆里,自己搬来几大坛烈酒咕咚咚的喝着,人们兴高采烈的从我眼前的街上走过,一个,两个,渐渐的,我感到双眼模糊,头昏脑涨,晃荡的站起身,拿起酒瓶,一边喝,一边砸,我知道我已经醉了,不知是因为酒,还是为你而醉。
摇摇晃晃的向着凯斯家走,走着,手里反握着一把匕首藏在衣袖里,新郎官凯斯今天真的很帅,曼莎也真的很漂亮,在台上的你们多么的般配,可是新郎却不是我,宾客来来往往,或坐,或战,或已醉倒,然后我在一众宾客诧异的眼光中走向了台上,做出了我一生中最后悔也最自豪的事,我走过去抱住凯斯,看着他那兴奋的脸,然后把匕首深深刺进了他的身体里,鲜血顺着我的手往下流,一瞬间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充斥着混乱,我茫然的丢下匕首向四周望去寻找着曼莎,然后抓起她的手疯狂的向着远处跑。
跑了好远,好远,直到我一头倒在地上,看着倒在我身边的曼莎,也是一身艳红的婚纱,长长的黑发披散在肩膀,一双大大的眼睛通红留着眼泪,直直的看着我,那一刻我在你眼中看到了不解,看到了怨恨,看到了迷茫,就是没看到一丝丝我所希望看到的温柔。
你是属于我的,我不会让给其他人,我知道那一刻我已经疯狂,紧紧的盯着你,然后一把抓紧你疯狂的用我的唇亲吻着你的脸颊,脖颈,肩膀,然后把你的婚纱撕成一片片的,让温润的洁白融进我的身体。
当我醒来已经是深夜,天上繁星点点,远处传来阵阵虫鸣,我知道你会离开,却没想到你会在我的手心放上一把冰凉的匕首。我仿佛在那锋利的刃上看到了你痛苦的脸与晶莹的泪水。
从此你便没有出现在我的世界,我一直相信也许我们还会相见,正如那一天在我家门前的小木筐里静静躺着的男孩一样不期而遇。
——爱你的人格尔·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