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阳光高照,在温暖的阳光下,本来可以享受这大好的阳光,虽不热闹,却更加清静,自由,安闲。没有人任何打扰,在阳光中,情趣可以随意流溢,思绪可以自由漫步。在走向阳光的路上,尽情地吸取阳光,让心灵宁静,恬适而充实。
可沈若诗没有这个情趣,心里全是悲伤,暖暖的阳光闪射在额头上,照不起她心中的温暖,一个人慵懒地躺在宽大的床上,微闭着双眼,右手枕到后脑上,让思念杨志才的情绪在脑海里飞奔流泻,怎么不思念呢,尽管他把她伤得体无完肤,痛入骨髓。
吴刚早已睡醒,把被子整整齐齐叠好放在沙发上,到厨房准备早餐。不一会儿,两碗香喷喷的米线摆放到餐桌上,是小锅米线,用小锅煮沸,里面加入鲜肉,给米线增添了鲜和香。
“若诗,起床吃早餐啦,别偷懒,尝尝我做的小锅米线好不好吃?”吴刚在卧室外喊道。
“我不想吃,你吃吧。”沈若诗有气无力回答。
“乖,起来吃一点,如果你不吃早餐的话,会变胖的,现代科学家认为,不吃早餐是肥胖的主要原因之一。每天吃早餐的人,其新陈代谢速度的比平均水平快3%至4%,而不吃早餐的人,其新陈代谢速度则比平均水平慢5%至6%。也就是说,不吃早餐的人每年要胖3至6公斤,所以我不希望我心中的仙女变胖,胖了就不是仙女了。”吴刚呵呵笑着。
“好,为了不变胖,我起来吃。”
沈若诗慢腾腾起床,梳洗完毕,到餐桌前看到吴刚还等着她,没有吃一口米线,对他嫣然一笑,坐下来两人同时吃。
“你做的米线很好吃,可惜我真的只能吃可怜的几口。”
“能吃多少就吃多少吧,我不强迫你。”吴刚温柔体贴。
吃了差不多十来口米线,沈若诗没有心思吃了,两眼空洞看着吴刚吃。
“若诗,乡下我老家有个堂妹要结婚,你和我一起回去散散心吧。”
“好啊,我最喜欢参加了,喜气洋洋的,一派热闹场面。”
下午,沈若诗来到单位,写了一张请假条,向局长请了三天假,请假时,局长一脸惊讶:“你从来不请假的,今天怎么破天荒请呢,不会发生什么大事吧?”
“我没有什么大事,局长,是家里有点小事,需要回去处理一下。”沈若诗从来不在单位上表露个人的真实痛苦,哪怕天塌下来,也得自己扛着。在她心目中,心中的不堪不会随便说出来,即使说出来也没有价值意义,挺一挺就过去了。
“没事就好,早去早回啊,单位上的工作还等着你回来做的,你拟的档案标题相当准确,是局里做得最好的。”局长相当满意地看着她。
“局长,你过奖了,我做的还远远不够。”沈若诗显得十分谦卑。
假请好,沈若诗把办公桌上的民国档案整齐收拾起来,摆放到桌柜里,关好,锁上。档案不能丢失,如果丢失是要追究相关责任的,这个不能大意。看到办公室收拾整齐,背起包向吴刚家方向走去。
吴刚此时也正在家里收拾回去乡下做客的行礼,两个红包,一床红被,刚到街上买的。堂妹结婚嘛,当然要送上最好的祝福,红被买成666元钱,这是全县城质量最好的婚被了,堂妹一定非常喜欢。行礼收拾得差不多了,吴刚到卧室找了一套十分帅气的西服穿上,是黑色的,整套衣服在身上衬托出来,十分俊美,合适的身材,高大的个子,是一个相当帅的小伙子。
不知何时,沈若诗已站在吴刚卧室外,看着吴刚在镜子前走来走去,打量自己的西服好不好看,不由自主“呵呵”笑出声来。吴刚转身看到沈若诗笑他,也禁不住“呵呵”红着脸笑起来。
“吴刚,你也爱美,不要打扮了,不然会迷倒一片女孩呢,担心不久的时间里结婚的就是你。”沈若诗打趣。
“我还早呢,要若干年后,等到我等的那个仙女同意才结婚。”吴刚静静看着沈若诗。
沈若诗赶快把眼睛转向别处,装作看远处的景物,没有听到吴刚说的话。
“好啦,我们出发吧,时间不早了。”看到沈若诗不理自己,找到另一个话题说。
“走吧,我巴不得现在就飞去呢。”沈若诗把看向远处的目光收了回来,帮助吴刚拎起行礼,走出客厅。
阳光已向西落下,白天还热辣的温度已变得温和,映在沈若诗身上,一身金色。她是穿一袭白色裙子,和吴刚的黑色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一白一黑,在天光的映射下,显得十分和谐,夕阳把他俩的身影拉得长长的。
两人来到车站,他们打算乘坐公交车回去。车站上人很少,几辆宽大的车摆放着,几个司机笑哈哈开着玩笑。吴刚远远看去,一眼就看到有开往老家的车,把红被等行礼放到车里,和沈若诗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十多分钟过去,车起动,一路向大山驶去。车外是茂密的树木,郁郁葱葱,碧绿繁盛。绿油油的稻禾,映在山脚,是那样旺盛。沈若诗好久没有欣赏到这样的美景了,一切都是十分新鲜,入目皆是青山流水。这些惹眼的景色让她暂时忘掉心里的痛,一时想不起杨志才对她的伤害。
吴刚就坐在沈若诗身旁,他没有心思打量窗外的一切,闭着眼睛养神。小睡了一觉,一觉醒来,看到沈若诗两眼呆呆打量着窗外,忍不住用左手轻敲了她的右手:“正想什么呢,那么入神?”
“不想什么啊,就是被这美丽的风景迷住了。”沈若诗若有所思。
车沿着泊油路行驶了二十多公里,到了吴刚的老家,这是一个风景优美的山村,周围景色鲜美,一些不知名的鲜花映入沈若诗的眼帘,走下车,她不时跳跃在各种花旁边,这朵闻闻,那朵摸摸,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吴刚在远处静静看着沈若诗的各个动作,脸上浮现出入迷的笑容。
“走啦,进村了。”吴刚左右手各拎起一袋行礼。
沈若诗跟在身后,村口有一只大黄狗摇头晃脑站立着,迎接他们。走近狗时,吴刚俯下身轻摸几下狗,狗表现出十分亲密的举动,对着吴刚的双脚亲吻起来。
“这是你家的狗?”沈若诗问。
“是我妈养的大黄狗,每次我回家都会来迎接我,这狗对我太好了。”吴刚说。
大黄狗一路跟随他们回家,一进大门,沈若诗被吴刚家的布置惊呆。只见院里是各种各样好看娇艳的鲜花,花香飘飞。放下行礼,沈若诗迫不及待转着花儿看。
“吴刚,想不到你家这么美,你要早些带着我来你家玩呀。”
“我很想早些就带你来玩了,可你不给我机会。”
正房里走出一老妇人,大约六十来岁,全身穿着虽然朴素却相当干净,一看就是一个干净利落的人。
“妈,我回来了。”吴刚喊。
“阿姨,你好!”沈若诗十分有礼貌,每次见到长辈都十分恭敬。
吴刚妈妈两眼打量着沈若诗,笑容满面,连忙说:“姑娘,和刚儿进房里坐着休息,饭很快就熟。”
“阿姨,别那么客气,我去帮你做饭吧。”
“不用不用,我很快就好,刚儿,好好招呼你的朋友。”
“妈妈,我会招呼好的,你去做饭吧。”
这是一幢三层小楼,每一格房间都布置很整洁。吴刚倒了茶水,让沈若诗喝。
“你堂妹的婚礼什么时间举行?”
“明天就举行,今晚我们好好休息一晚上,明晚跳左脚,要跳一夜通宵。”吴刚两眼放光。
“我的人生由两块组成,一块是跳脚,另一块就是为学生上课。”吴刚对沈若诗说。
“你怎么和我的一样呢,我的人生也是跳脚和工作组成。”
晚饭显得很丰盛,
今晚好好玩一晚,明晚要跳一晚上的左脚。听说要跳脚,沈若诗心里明亮起来,自从和杨志才恋爱后,就一直帮他打理超市,基本有一年没去跳脚了。
晚上,夜幕降临,吴刚让沈若诗洗了澡,说:“睡早一点,明天精神就很好了。”
沈若诗点点头,转身进了二楼卧室,打开洗澡室,洗了起来。她满脑海是杨志才的身影,他的音容笑貌,他的健壮身材。
吴刚若有所思,在院子里抬头看了看二楼沈若诗亮着灯的卧室,缓缓走上二楼,在门外静静站了十多分钟,想敲门进去,但没有敲,专心致志听房间传出的水的声音。后来,听到没有了水声,吴刚还是镇定下来,敲了三下门,门开了,沈若诗披着睡衣正在处理头发,满头乌发扑来一阵芳香,吴刚有些陶醉,在沈若诗低头整理衣服之际,他伸出左手想去抚摸她的美丽的脸膛,可很快,沈若诗抬起来头来,吴刚没有摸到。
“吴刚,睡吧,我也累了,想早点睡。”沈若诗说。
“好,早点休息,不打扰你了。”吴刚有些恋恋不舍。
吴刚来到正房里,妈妈正在看电视,看到沈若诗已睡,妈妈悄悄叮嘱道:“刚儿,若诗是个好姑娘,又优秀又美丽,你可要把追到手呀,我等着早日吃你们的喜糖呢。”
“妈,我会的,我会早日把若诗追到手,成为你儿媳呢。”吴刚两眼发出光彩。
第二早上,艳阳高照,沈若诗醒得很迟,是吴刚家旁边的声音吵醒她,起身,打开后窗一看,是一些人正在搭青棚,一整个院子绿油油的,全是一些男人搭盖,有的抬着绿树枝条,有的低头打着小洞,便于竖杆搭棚,声音十分热闹。
梳洗完毕,听到吴刚在门外喊:“若诗,起床了,下楼吃早餐。”
“好,我一会儿就下来了。”
院子里,吴刚妈妈早已做好几碗热气腾腾的面条,一看就是十分美味,沈若诗坐下头吃了起来。
“等一会儿堂妹家的青棚就盖好,我带你过去看看。我们这是只要是嫁姑娘娶媳妇的喜事,都会盖青棚。”吴刚介绍。
“刚才我就看到了,很好看,很热闹。”
早餐吃完,吴刚带着沈若诗到旁边青棚里看了一转,和村里的男人聊了一会儿天,两人来到村头小河旁,坐下来欣赏远处的风景。
“吴刚,我难过,心里痛啊。”沈若诗两眼暗淡,对远处的风景似乎不敢兴趣。
“若诗,我知道,是杨志才伤你太深,让你太痛太痛,我的肩膀借你靠一靠,痛可能会少一点。”吴刚温柔安慰。
沈若诗把头缓缓靠向吴刚左肩,静静地坐着,双眼无神,痛苦在她脸上迷漫,不知不觉过了多长时间,沈若诗两眼闭着,似睡非睡。吴刚目光柔和,含情脉脉,忍不住低下来,闭上眼睛,把唇吻向沈若诗的脸颊。
“志才,吻我,志才,吻我,我爱你啊。”朦朦胧胧中,沈若诗喃喃说,她双手紧抱吴刚,热烈回应着。
听到沈若诗喊杨志才,吴刚心里想,我愿意当他的替身,若诗,你知道吗,我十万个愿意啊。他执着地吻着她,是那样浓烈,那样芬芳。
大约一分钟后,沈若诗醒悟过来,睁开眼一看,发现是吴刚吻她,使劲推开他,脸色有些不自然,起身离去。吴刚在河边坐了一会儿,才慢慢去追沈若诗。
吴刚回到家里,见到沈若诗正收拾包裹,看到吴刚回来:“我要回去了,不想打扰你家给你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