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人的配偶是什么样的人?有钱人同意自己配偶是属于精打细算型的是不同意的三倍,而一般投资大众认为配偶不是精打细算型的比率较高。美国富翁大调查也呈现同样结果,所以说如果另一半对钱财也控制得当,小心翼翼用每分钱,有助于家庭财富的累积。
另一方面,不论有钱人或一般人都同意能不向人借钱就不向人借钱,有钱人同意的比率比一般人更高一些。在理财与赚钱上面,所有受访者都认为与其花时间赚钱,不如花时间理财,大家都认为理财比赚钱重要。在编列家庭预算方面,有钱人较有编列预算的习惯。张菲多年来编列家庭预算,严格控管支出,结果他的财富累积较一般人为强,就是这个道理。
节省一块钱等于净赚一块钱
提出“节省一块钱等于净赚一块钱”这一观点的是台湾企业界"精神领袖"台塑总裁王永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大多看重的是财富的创造,对于节俭似乎注意不够,有时甚至认为这是小家子气。殊不知,节俭也是理财的一部分。学会了节俭每一分不必花费的钱,你也就学会了对财富的运用和创造。
美国的《财富》杂志最近公布2003年度世界财富排名500强“龙虎榜”,美国知名品牌的大公司——沃尔玛,以总资产2950多亿美元的不凡业绩,连续第三年蝉联榜首。沃尔玛的成功,离不开它的严格管理,离不开“俭”;沃尔玛的知名,也源于它的高效益和出手的“阔”。
沃尔玛的“俭”的确是从一张纸做起的。如果你没有复印纸,想找秘书要,对方一定是轻描淡写的一句:“地上盒子里有纸,裁一下就行了。”如果你再强调要打印纸,对方一定会回答:“我们从来没有专门用来复印的纸,用的都是废报告的背面。”据报道,“2001年沃尔玛中国年会”与会的来自全国各地的经理级以上代表所住的,只不过是能够洗澡的普通招待所。
沃尔玛的节俭不只是针对员工的。企业老总坚持率先垂范。沃尔玛的创始人山姆·沃尔顿尽管是亿万富翁,但他节俭的习惯从未改变,没购置过一所豪宅,经常开着自己的旧货车进出小镇,每次理发都只花5美元——当地理发的最低价,外出时经常和别人同住一个房间。
沃尔玛的办公室都十分简陋,而且空间狭小,即使是城市总部的办公室也是如此。除了办公设施简陋外,沃尔玛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就是一旦商场进入销售旺季,从经理开始所有的管理人员全都到了销售一线,他们担当起搬运工、安装工、营业员和收银员等角色,以节省人力成本。这样的场景只会发生在一些小型公司里,而且这种行为常常被人视为"不正规管理模式",但在沃尔玛这样的大集团中却司空见惯。
沃尔玛人也有“阔气”的时候。摆"阔"主要体现在兴办公益事业上。山姆·沃尔顿不仅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多项奖学金,而且这个“小气鬼”还向美国的五所大学捐出数亿美元。
沃尔玛赢在“吝啬”。无独有偶,世界驰名的丰田汽车公司正是因为提倡“吝啬”,才赢得了“世界第一车”的美誉。丰田公司有个著名的“三河商法”,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吝啬。丰田公司的老板丰田喜一郎非常讨厌浪费,他说过:
“搞企业必须有基础,而这个基础就是要杜绝浪费。”他强调,“丰田公司的批量生产模式就是要彻底杜绝浪费,追求汽车制造的合理性。”从创业之初,喜一郎就强调:“钱要用在刀刃上……用一流的精神,一流的机器,生产一流的产品。要彻底杜绝各种浪费。”正是因为完美地贯彻了“吝啬”的精神,丰田汽车公司取得了自己事业的巨大成功,成为了世界汽车行业六巨头之一。
许多人都知道吝啬可以创造财富,但是很少有人能像沃尔玛、丰田那样一以贯之,并且让吝啬成为公司的一种经营理念。在创富的道路上,我们听到过许许多多理念,每一个都有大量的理论支持。但是丰田、沃尔玛却用家庭式的节俭之道创造了巨大的财富。
年终奖多发一块钱,员工可能少得上千元
每年年末时节,不少企业和单位开始筹划发放年终奖。自2011年9月起新个税法实施后,怎样发才让单位和员工能“双赢”呢?发放年终奖得讲技巧,最好尽量避开极端情况下的“盲区”,否则,单位多发未必就能让员工多得。
员工总是希望发的年终奖越多越好,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多发年终奖,你所获得的收入反而会减少成千上万元,这就是由于年终奖计税存在“盲区”。发放的年终奖金额正好处于几大极端情况,那么单位多发一块钱,员工则将多缴纳几百、几千、甚至上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发放的年终奖越多,员工获得的却越少。
年终奖这样计税:年终奖总数=发放总额-(发放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比如:假设某单位今年的年终奖,对业务人员的发放是根据其全年业务成绩乘以一定比例来确定。发给员工小张的年终奖为18000元,而小陈的全年业绩好于小张,年终奖则为18500元。现在,我们来算算小张、小陈的实际所得应该分别是多少。
根据个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计税方法为:先将年终奖衣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再按“年终奖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计算出应纳税额。那么:小张的年终奖应缴个税:(年终奖金额)18000×(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540元,实得:18000-540=17460元。
小陈的年终奖:应缴个税:(年终奖金额)18500×(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1745元,实得:18500-1745=16755元。
由此可见,小陈的年终奖较同事小张多500元,但实际取得年终奖反而比小张少705元。业绩差点的员工反而获得奖励更多,这是怎么一回事?
年终奖六个新“盲区”
年终奖发放数为以下金额:
18001元、19283.33元
54001元、60187.50元
108001元、114600元
420001元、447500元
660001元、706538.46元
960001元、1120000元
级距不同税率不同造成“怪象”
“这是因处于极端情况而造成的。”根据我国个税法规定,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不同,其适用税率也不同。例如,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税法规定,扣除每月3500元免征额后,当月应纳税所得额小于或等于1500元的,适用税率为3%;当月应纳税所得额1500元至45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种极端情况下的“盲区”:应纳税所得额1500元和1501元分别处于两个级距,而这两个级距内的税率却不同,分别应缴纳的个税额也就出现了较大差异。
同理,根据2011年9月1日起实施的我国个税法实施条例,将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原来的9级调整为7级,就出现了六个极端情况下的“盲区”。而发放的年终奖计税,先将年终奖衣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的。这样一来,就会出现一种规律:处于个税级距边缘的极端情况时,年终奖数额增加“一小点”,纳税额就会增加“一大点”。但是,随着奖金增加幅度大到一定程度,这种怪现象也会消失,重新回到奖金增加幅度大于纳税额增加幅度的正常状态,例如两者发放年终奖数额均处于接近“盲区”的下方。但是,每月发放的工资不会出现这种怪现象。
有税务事务所做了一次测算发现,个税法2011年调整后,年终奖的六个新“盲区”分别为:(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个体户增值税和营业税也有盲区。
其实,这种怪现象在以前就存在。2011年8月份,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发布“47号公告”,引起全国舆论哗然。这个假47号公告之所以能造成那么大的反响,就是因为它不仅指出了年终奖计税方法的这一缺点,同时提出的年终奖新计税方法将“盲区”怪象消除了。
“不仅仅是上述年终奖的怪象,2011年11月1日实施的个体工商户新营业税、增值税,也出现多销售一块钱就多缴纳几百元税款的现象。”
由于“两税”起征点提高到两万元,只要月销售额未达两万元,就不用纳税。按此计算,个体户月销售额多一元,就有可能要多缴几百元税。例如,个体户王先生月销售额只有19999元,他不用缴增值税。而个体户黄先生月销售额刚好达两万元,他将按规定缴600元增值税。
假设年终奖多发一块钱,高管少得数万元。
在一些极端现象中,年终奖多发1元,员工实际取得的年终奖将减少好几万元。以第六个“盲区”为例,假设成都一家银行单位发放给公司高层管理者的年终奖是96万元,而另一家IT企业发放的年终奖仅多一元,为960001元。那么:某银行发放96万元年终奖,对应税率是35%,对应速算扣除数是5505元,应纳个税330495元。税后实际所得年终奖为629505元。
某IT企业发放960001元年终奖,对应税率是45%,对应速算扣除数是13505元,应纳个税418495.45元。税后实际所得年终奖为541505.55元。
由此可见,IT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年终奖较银行单位仅多了一块钱,结果职工实际取得的年终奖却减少了87999.45元。
同时,只要单位发放的年终奖不超过1.8万元,就不会出现上述的“多发少得”怪现象。
破解之道:先对照税率表再定奖金数。
有注册税务师认为,由于“多发少得”的怪现象,只有在发放的年终奖处于“盲区”内才出现,所以单位发放年终奖时,有必要注意这些“盲区”。
产生以上问题的根源实质上是一个数字问题,当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其除以12(12个月)后的商数来确定税率时,实际上已改变了税率表中的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此时速算扣除数就需要重新计算,而不能再沿用根据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计算出来的速算扣除数。因此,单位在发放年终奖时要对照个税的税率表,考虑除以12后的商数所对应的税率,确定发放额。
此外,新个税法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至今未对个人取得的年终奖计征个税方法出台新规定,仍然还是按2005年该局发出的《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来执行。记者注意到,较以前实施的个税法相比,实施新个税法后,年终奖的税额有所减少。因此,单位今年发放年终奖即使跟去年一样,职工实际取得的奖金收入将较去年有所增加。
例如,某单位向员工小冯发放年终奖1.2万元,按新个税法规定,他应纳税额为:1.2万×3%-0=360元。若按旧个税法,小冯应纳税额为:1.2万×10%-25=1175元,较去年少缴个税815元。
金惟纯:最后一块钱
资金是创业的血脉,处理资金问题,永远是创业成功的关键。而在创业中遇到困难时,如何争取最大的生存空间、时间,以扭转创业的困境?就是要避免花光手上可用的资金,最后一元律,就是此时的救命法则。
下定决心,绝不增资,把手中的现金当作是最后一笔钱,这是创业者的基本认知。
一旦这是手中最后一块钱,非到最后一刻,绝不能花费。或者确定花费这一块钱时,百分之百有把握赚回另一块钱,才可以出手,每天都要精算每一笔支出。
创业遭遇困境时。或者更积极地从创业初始,每一块钱都要如此看待,那会得到最大的创业试误空间。
如果手中有源源不绝的资金,那不需要珍惜;集资而成的创业最容易陷入一再增资的状况,因为钱赔光了,所有股东一起负责,经营者没有“断炊”的压力,结果通常闹得不欢而散,股东反目。
2007年,《商业周刊》安静地度过20周年,现在的《商业周刊》坐稳台湾第一大杂志,当年一再亏损、一再增资的窘境,已少有人知。可是对金惟纯而言,那可是他最重要的创业实验,在那一段痛苦的日子,金惟纯用“最后一块钱”
的心态,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刻。
不断赔钱、不断增资是恐怖的梦魇,原因除了他的经营不善、策略不明之外,还有一件事,就是花钱不当。刚创办时,雄心万丈,什么都想做,所有的钱都该花,钱很快就花完。增资后,又一样作为,钱也很快又花完。到第三次增资时,所有的股东们近乎翻脸,他知道这是他们的最后一笔钱了,如果又赔完,不会再有任何钱进来了,他们要小心谨慎地使用这些钱。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不知如何善用金钱,想省钱也没方法。一直到所有的钱又快赔完时,他们才真正觉醒,如果没有非常手段,他知道他们没有机会反败为胜了。
守着手上仅有的一点钱,他告诉他自己:要把每一块钱当作最后一块钱,要把每一块钱用在最关键、最紧急、最有效益的地方,他完全放弃了正向思考,采取了完全不讲理的逆向思考方式。
要花任何钱之前,他会问:不花会死人吗(这只是比方)?如果不会,不花。
如果会,再问:谁会死,重要吗?如果是不重要的人,也不花。或者:这一块钱花下去会有效益吗?如果百分之百绝对有效益,才考虑;接着还要问:有几倍的效益?倍数不高也不花。总之,在“最后一块钱”的逻辑下,花钱变成绝对的罪恶,他变成不可思议的守财奴。
可是尽管如此,他们还是花光了手上所有的钱,然后进入借钱周转、寅吃卯粮,长期跑三点半的日子。当他们处在倒闭边缘的时刻,“最后一块钱”已经不是假设的情境,而是活生生的现实,每天他们都要和最后一块钱告别,轧完这张支票,下张支票的钱不知道在哪里。
他很清楚,如果没有“最后一块钱”的逻辑,他们无法撑那么久,也等不到团队改善,更等不到环境与运气的改变。
从此以后,“最后一块钱”化为他内心的一部分,当他变成经营者、当他身负组织团队的成败责任时,他谨守每一块钱,节俭成习、勤俭经营、精明花钱。虽然这与他的个性相去甚远,他大而化之、不拘小节,讨厌斤斤计较,但他知道,面对经营、面对团队、面对创业的成败,最后一块钱的小心谨慎,是必要的罪恶。“最后一块钱”代表的不是小气,而是花钱之前的审慎、精算与分析;也不代表不敢花大钱,因为只要经过精算后,认为该花且有效益,最后的一块钱与最后的一百万、一千万,是一样的意思,只要精算成习,钱就会花在有效益的刀口上。
怎样把一块钱的苹果卖到百万
第一次公共关系课上,老师给同学们拿出一个苹果说:“这个苹果是早上在家门口的市场上买来的,大约一块钱,如果不考虑客观条件,给大家5分钟的时间,依靠自己的智慧,来为它增值,卖到一百万元。有什么办法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