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命,这句话处处都透露着稀饭此时悲愤的心情,和对命运的无奈。
就像白种男人那颗如同挂在栏杆上的头颅,像是旗帜一般随风飘扬着。这也让稀饭回想起男人死前的那句话。“我祝福你,这个地狱里,永远活着”。
稀饭不知道这里是不是地狱,不过在他心里,内城就是天堂,所以他一心想要住进内城。
“也许你说得对,这就是生活在这个城市里人的命,所以我才要出去啊!”然后将稀饭从地上扶起来,拍了拍他因为悲愤有些发颤的肩膀。指着天“这天从我记事起,就没变过颜色,白天给人感觉总是阴沉沉的,到了晚上吧,也看不到那些传说中的星星和月来。我不知道星星和月亮的说法从哪里来的,可是我真的想看啊!”
稀饭很是复杂的看着馒头,他当然知道馒头想得是什么,可是想要出城太难了。“馒头,站在城里看天,和站在城外看天,有区别吗?”
“不知道有没有区别,因为我没出去过。”馒头摇了摇头,因为没有过,所以才想,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
稀饭知道,他没有办法劝馒头打消这个念头,因为他和馒头一样,也有个美好的愿望。可是他还是想试试,因为外面真的很危险。“先不说你能不能出得去,就说那该死的变种人,你出去后,就能保证比城里活的安全?”
“你见过变种人?实际上变种人和那些传说中的星星、月来一样,都只是别人说得。如果真的有变种人,那我们几乎每天都跑到墙上来看,怎么就没有见过?”
稀饭看着馒头那张执拗的脸,就一阵气闷,怒道:“你没见过的东西多了,每到发放口粮的日子,内城人都会说上一些奇怪的东西,什么会跑的车啊,什么这个世界是圆的啊,还有那些更奇怪的东西,什么像是超人一样的觉醒者。这些你都没见过,难道就不存在?”
馒头也愤怒了,“就是老子都没见过,才要出去见见。鬼才要整天被关在笼子里等死。”然后指了指脚下的围墙,红着眼睛“你看看脚下这破墙,我他妈就不明白,这堵破墙究竟是算什么。我感觉自己像是被关在笼子里的牲口,而这堵破墙就是那该死的网,让我出不去,我不想在这里等死。你说这就是命,我承认你说得对,可是我不认命。”不认命,这三个字馒头几乎是哑着嗓子,从喉咙里挤出来一样。
每个人都不想认命,可是,命真的能改吗?命运当然能改,只不过需要强大的外力去推动,才有改变的可能。
此时在内城里,一场决定这个城市命运的谈话,将要开始了。
这是一座哥特式的城堡,城堡修建的很是气派,不过岁月的风霜,还是在他身上留下了斑斓的痕迹。这座城堡没有外墙,也没有守卫,因为他根本就不需要。因为这个城市的主人,就住在这座很有梦幻色彩的城堡里。
也许是因为这座城堡内大厅,有些大了,更或许是那些稀疏的灯光,太暗了,此时这个宽敞的大厅很是昏暗。
休斯,一个很是英俊的男人,笔直的站在壁炉前,看着壁炉上方那幅巨大的油画,有些出神。他的影子,也跟着壁炉里的火焰来回跳动着。
他是这个诺顿城的主人,也是诺顿家族现任家主。现在摆在诺顿家族的问题很是严重。
没有土地,就没有资源。虽说几百年前,远征军占领的这块被名为“登陆地”的土地足够大,可是随着几百年来的开采,这里的资源实际上早就枯竭了。
“老罗克,这次出去狩猎的队伍,拿回来多少血液样本?”休斯回头,看着柱子旁的阴影处说道。
休斯说得血液样本当然不是人血,更不可能是鸡血、或是狗血。而是高级别变种人,和变异野兽的心头血。联邦第六研究所的那些疯子们,就是用这些血液样本,来制作可以改变人体基因的药水,提升人类的实力。
一个人影从阴影里走了出来,走到休斯身前站住,很是恭敬的弯下腰,然后说道:“回少爷,这次还不错,拿回了五瓶血液样本,都是队长级变种人的。这些应该够给联邦交差了。”他是诺顿家族的管家,也是看着休斯长大的,所以他对休斯的感情也很是深厚。
休斯摇了摇头,叹了口气。“我们是开拓者家族,不是生活在A区的赏金猎人,我们没有顶端的战斗力,根本就不可能拿到更高级别的血液样本。而没有资源,我们这些开拓者家族,终将不可能长久。”
老罗克皱着眉头说道:“可是,随着联邦对远征军支持力度的缩减,这让远征军没有足够的实力,在这个世界上扩充。而我们这些开拓者家族,就更没有实力这么做了。”
休斯摆了摆手,说道:“这些我都知道,可是如果没有办法扩展有价值的土地,我们就会被联邦所淘汰,所以我们必须拥有更多有价值的土地。”
其实老罗克也知道这些,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硬逼着上任家主,不得不亲自探索这个世界,又怎么可能死掉。想到这里,老罗克看着那幅壁炉上巨大的油画,很是伤感。
上任家主是休斯的父亲,看着休斯和他父亲极为想象的脸,老罗克就更伤感。“虽说老爷临死前,带回来的消息说是穿过B区,在那片被名为勃库陇沙漠里,有着被遗弃的原油工厂,可是现在B区里,远征军正在和变种人开战,我们根本就没有办法大规模通过。而且听说反抗军也跑到了那片战场上,这让远征军根本就分不出人手帮助我们。”
休斯看着那幅油画,眼神坚定的说道:“过不去,也要过,实在不行就用人命往里填。况且现在战况打得越激烈,对我们就越有利。因为那片战场不止牵扯住了远征军,同样也牵扯住了变种人,这对我们来说是个机会。”
说完这些,休斯看着老罗克哪张有些担忧的脸继续说道:“这个城市平静太久了,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变种人张什么样,也该是让他们看看这个世界了,明天下令征兵吧,不管是内城的,还是外城的。”
谁也不知道,这道在城堡里刮出来的风,最后将会刮起多大的风暴。
此时馒头和稀饭两个人,早就回到了家里,早早躺到地上,各自想着心事。
对于刚才两人站在围墙的谈话,注定不可能有结果,因为这些都不太可能实现,馒头根本就出不去。
馒头顺着屋顶破开的大洞,看着漆黑的夜空,看着看着,馒头眼里越发的明亮,脸上竟能看到喜色。
因为此时在馒头脑海里,出现了密密麻麻的星星,一闪一闪地眨着眼睛,格外好看。让那一成不变的漆黑夜空变了颜色。
馒头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可是每到夜晚,他只要盯着夜空看很久,就会这样。他和稀饭说过这样得变化,只是稀饭翻着白眼,说他想星星,想月亮,想疯了。
不过疯就疯吧,这个城里的人,谁不是疯子。看着看着,馒头就睡着了。
第二天清晨,看着还在睡觉的稀饭,馒头叫了几声,想将稀饭叫醒,看着稀饭皱着眉头,一脸酡红的样子。馒头急忙走了过去,伸手摸向稀饭的额头,触手处一片滚烫。
“该死”,馒头的脸很是惊恐。稀饭病了,可是他没有办法,他现在能做得,只能是将破烂的布条,浸泡在浑浊的水中,然后放在稀饭额头上,至于能不能好,就只能看命。因为生活在外城的人,生命总是那么脆弱。
而这个时候他也必须出门了,因为今天是发放口粮的日子。
虽说前两天稀饭拿回来一些吃得,可是根本就不够他俩吃到下个发放口粮的日子。
馒头在破屋的一角,将稀饭那柄锈迹斑斑的匕首拿了出来,随手揣进怀里,回头看了一眼满脸痛苦的稀饭,咬了咬牙,走了出去。
他不得不谨慎,口粮是按着人头发放的,一个人只能拿一份,如果连这点口粮都不能带回来,稀饭也就真没希望了。
此时广场上已经站满了人,不过这里并不混乱,因为不管他们再怎么急迫想要得到粮食,他们都不敢真的去破坏内城定下的规矩。人们麻木的,听着对他们来说无用的知识。
实际上,馒头每到发放口粮的日子时,就很喜欢听这些对他们来说没用的东西。有的时候馒头自己也会想,自己总想着出去,是不是与听到的这些知识有关。
可是这次说完后,并没有马上发放粮食,而是说了一条让馒头激动不已的消息。
征兵,内城的老爷们要征兵了,这对于别人来说,或许没有意义,可是对于一心想要出去的馒头来说,这就是天大的机会。
最后拿到粮食,馒头几乎是满脑袋一团糨糊。不过他马上就醒悟过了,征兵是在三天后,现在他必须安全回到家里,才有时间想别的。因为背着粮食晃来晃去,总是不安全的。
穿过七扭八歪,满是瓦砾的街道,馒头急匆匆地向着家里走去,而此时街道上背着口粮的人们,也都习惯性的和人保持着一定距离,警惕地观察着四周。
临近家里,馒头呼了口气,他知道,现在算是安全了。
不过他马上停下了脚步,因为在拐角处,站着一个手持铁棍的瘦弱男人。男人虽然很瘦,但是他的眼神却像狼一样凶狠,他狞笑着,拖着铁棍向着馒头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