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抽烟吧,怎么身上有一股烟味?二十块钱一包黄鹤楼的淡雅气息。
不是烟味,那是香水味,香奈儿魅力男士香水。
香水味?哪有这样的香水味,一定是烟味,别跟老子装精。
就算是烟味吧,刚才咸鱼发了一根黄鹤楼给我抽了,所以会有一点烟味,但确实也混合有香水味道。尼玛,你说你不是老烟鬼,谁信呢!
香水,是阿红送给你的那一瓶吗?
不是,当然不是,这一瓶是我女朋友送的,阿红送的那瓶早就被我扔掉了,他是个疯子。
疯子!你不该这么说他吧,他对你那么好。他以前和你关系不错,至少比他和我的关系要好,我和他还吵过一回架,好象是因为……因为争论哪一个***优更漂亮活更好的事情。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色者见彩虹。
别说了,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不过你们两人的品位,我实在是不敢恭维,小泽玛利亚是哪路货色,也能令你们废寝忘食。我喜欢被香水笼罩的模样,自我感觉良好,好象离开了大地,羽化登仙。
我说,我喜欢你装逼的模样,你信不信!
他很潇洒的用手拨弄了一下头发,对我竖了中指,然后又自顾自的倾诉。
我的女朋友和我感情很好。那又关我什么事?她也是个大学生,模样一般,性格还不错,我跟她写了好多情书。这个我知道,你每天都在信纸上东写西写的,难道是写给你父母的问候信吗。
张郎喜欢写信,每次都是三四页纸。可我最初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打牌。围在花坛里矮小的万年青、有花但没有香味的广玉兰、名不副实的雪松、虚有其表的宝塔松,清一色的常青树看得人眼睛都绿了,厌倦感取代了美感。绿色却没有什么变化,好比一个人一年到头只穿同一套衣服,总会让人觉得枯燥呆板,没有新意,而且有种受骗的感觉。
刚进西一寝室的门,吓了一大跳,二三十人挤在不足二十平米的空间里,开了三桌牌,一桌斗地主,二桌炸金花,围着一圈女生助威。每个人嘴上都叼着一支烟,摔着扑克牌大声喊叫,他们似乎极其兴奋。杀红眼的狼,把彼此当作猎物。房间里烟雾缭绕,因为能见度太低,大白天开着灯,这应该是一家生意不错的赌馆!
我站着发愣,东西都忘了放,眼睛呛得快流泪,正疑心自己走错了地方,一个西装革履,梳着小分头的白胖伙计过来递上一支烟。他说,同学你好,我楞了一下,推掉了。他是个客人,似乎是在泡某家茶馆,沉溺于用扑克牌的点数比大小的乐趣中,不分白天黑夜的赌,比做任何事情都要积极专注。
“第一天进我们寝室吓着你了?”
“可能是吧。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进过赌场,尤其是开在学校里面的。”
“没有,我不经常赌钱的。只是偶尔玩一下。我讨厌赌棍!”
后来的印象还算不错。一个人都没有,那些赌徒,连同赌资、香烟和喊声一齐人间蒸发掉。烟雾散了,只留下淡淡的余味,很特别,闻起来很舒服,仿佛阿耳戈英雄们酣战沙场时所挥发的汗水和气质,或是巨龙拉冬内心深处渗出的眼泪,是雄性荷尔蒙的精华,让人倍感亲切。
赌场散伙之后倒还是有些像学生寝室,地拖得很干净,被子也都叠着,右手第二张床下面的书桌上帖着一副字,竖着写了一首词,是范仲淹的《御街行》:纷纷坠叶飘香砌,夜寂静,寒声碎。真珠帘卷玉楼空,天淡银河垂地。年年今夜,月华如练,长是人千里。愁肠已断无由醉,酒未到,先成泪。残灯明灭枕头欹,谙尽孤眠滋味。都来此事,眉间心上,无计相回避。
字迹很有特点,像散放的几把筷子、叉子,也许就是所谓的书法作品,署名是张郎。你还会写这样的字,真是有两把刷子。我觉得写字是基本功,没什么。右手第三张床,桌上有台电脑,摆满了礼品,有风铃、布娃娃,写着“勤奋”两个大字的匾额,小木偶人,我想:这可能是那个小分头的床了。
阿红那个时候的分头发型很好笑,人也长得白白胖胖的,有趣。不要说了,我看到他总是不太顺眼的。左手第三张床,床头贴了两张画,一张是拉开架势的李小龙,是再熟悉不过的《猛龙过江》的经典剧照,中国人的骄傲,全世界华人的偶像绷着一身的腱子肉,男人味十足。另一张是NBA球星阿伦?艾弗逊,眉头拧成解不开的结的孤胆英雄,有着令人震撼的叛逆和执着,像一团燃烧的烈火。
床的主人都不在,几阵清风蹑手蹑脚地穿堂而过,消失得无影无踪。寝室对面是一片生满野草的旷地,留作建房增值之用。右边就是围墙,围墙的外面是个村庄,是常见的某某新村,因为土地被征用而脱离了农业的农民。一排排房子整齐、漂亮,像别墅,房顶上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院子里却爬满了丝瓜藤和豆角。漂亮的组合。
住在同一个寝室里,就有了一个作长期相处的打算,印象就不是那种铅笔底稿般浅浅而随意自然的了。他的头初看起来有点大,可是头大的人有很多,不一定每个头大的人都会留下印象。他的五官样貌并不会给人留下很深刻的印象,在我的面前,他的脸似乎是一个平面,模糊粗糙的平面,就想象成素描高手很随意的几笔勾勒。铅笔底稿是更珍贵的记录。
如果小雪去表演军体拳,那一定会是飒爽英姿的场面,菊花在秋日的和煦阳光下迎风怒放。好讨厌的一场秋雨,淋湿了操场和我的下巴骨,它很酸痛。由于缠上了绷带,下巴骨的活动就不灵便了。
“是的,秋天的雨总是那样连绵不断,如同小便失禁的婴儿。而且还会哇哇的哭闹,你永远都摸不透他的脾气,我倒是宁愿秋天下场雪。”张郎是个颇爱插话的人,不管是在你兴致正浓的和别人攀谈时,还是在你默默无语用手臂撑着脑袋暗暗思忖的时候,他总会跳出来说话。甚至连一个病人能量微弱的脑细胞,他也是丝毫不肯放过的。
“是吗,那样你可以考虑搬家到东三省去,那旮旯冷得很,秋天下个几场雪应该不是件稀罕事。你见过狍子吗,长得很像鹿的动物,驯化之后是个好玩伴。”
“是的,还有雪兔,雪白雪白的毛。”
“那东西好象到处都有,没什么希奇的。你从哪边过来的?南方人吗,没见过下雪啊。”
“怎么会呢,我是土著人。”张郎说完便从荷包里掏出镜子照,用手理一理额前的长发。真忘不了张郎的镜子,它可够标志性的了。
我喜欢看到镜子里面的自己,像站在一条河流边上,张郎说。似乎他有扎进去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