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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飞逝

时间过去一个月,秋天降临到了这座城池,天空的颜色亦然每天发生着变化。

陆晨发觉以前的自己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自那一天之后,便有一种万物看似一成不变,又实际上瞬息万变的感觉。那一天,他第一次决定要平平凡凡过完自己的一生。

然而,他的人生观却再一次悄然发生着变化。

朝歌城也许因为那地底五行大阵的无声运转,因此季节的脚印仿佛并没有踏及城市,树是长青树,叶也是长青叶,气温倒是被调整到了一个比较适宜的温度。唯独那从城外吹来的秋风与变化多端的天空云彩,能够说明时间的飞逝。不过,也有另外的传言,那位从北荒来的军师老爷子,终于渐渐掌握了那地底大阵的用法,才使得城里的百姓从酷暑的炎热中逃了出来,不必再怕将要到来的秋老虎。

“其实那位商国的国师听说也是来自北荒,两人是师兄弟的关系呢。”

辛翠花竖起她那根葱葱玉指在陆晨眼前晃了晃,短红裙边被微风吹摆。陆晨有些心虚,问:“既然是师兄弟,为何又身处不同阵营自相残杀?“

”嘻嘻,我哪里知道这么多,不过嘛,小道消息中的小道消息,北荒那座不知道名字的仙山有一个规矩,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收两名弟子,教给那两个弟子法术,然后让两个弟子斗法,直到一方杀死另一方。”辛翠花凑到陆晨的脸前说。

后者意外的没有脸红,“就像是斗蛊?”

“差不多吧。”

“那不是很残忍?”

少女撇撇嘴,“你这人真没有意思,不和你说了,我找小二玩去。”

少女的目标从来都不是陆晨,她每次来只是象征性且随便和门口的杂役少年有多少没多少的扯上几句。

不过陆晨仍旧很高兴能和美丽的少女说上几句话,他并不是个爱社交的人,连最基本的邻里间的问好有的时候也懒的处理,渐渐他发现也就辛大娘母女两人,还有李小二和掌柜和他相熟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一个月总的来说过的平淡无奇,唯一可以引起人注意的是一桩小巷里的杀人案,那小巷有个别致名儿,叫醉梦乡。其实也就是说那些喝醉了酒的人容易误走巷子里,因为巷子尽头是死胡同,醉酒者往往在那里昏睡一夜,早上醒酒后立即冒失地离开,因此得名。不知哪一天,当一位酒徒摇摇晃晃迎接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鼻间同时闻到了一股腐肉的味道。那酒徒勉强睁开眼睛,发现他睡在一堆腐烂的尸体上,尸体的五官已经被老鼠咬得无法辨认。那个冒失得酒徒立刻就吐了出来,边吐边飞似地逃出醉梦乡。当然这也是人们最后一次以醉梦乡的名字叫一个小巷子。

事后官府介入,尸体得残缺不全给官府得调查增加了巨大得难度,死者都是平日里无所事事得乞丐,不久之后案件的结果也就被压了下来。

“原来那条小巷就是醉梦乡。”

陆晨感叹了一句,并不显得非常吃惊或不安。

也许他还依稀记得自己曾经在那条巷子前停留了一会,还不巧被官兵问了话,不知道会不会牵涉到自己。同桌吃饭得李小二风卷残云地席卷饭菜,没有功夫理他。倒是平日里不多话的掌柜难得开了一次金口,让他别多管闲事。

在那次之后,掌柜的又陆续找过陆晨八次,每次传授了新的九个动作。陆晨从一开始的排斥,到后来真的来了兴趣准备学学看,在他潜意识里,李小二,一个比他矮半个头,看起来肌肉密度和他差不多的跑堂却可以把他一拳打的飞出去,身为他的上司,掌柜的教他的八套动作肯定不是饭后消遣。既然自己暂时没有离开高升客栈,另抱大腿的打算,不学白不学。

令他失望的是,掌柜的那九个动作,绝对天生有着魔力,无论陆晨如何仔细去记忆,去描摹,在掌柜的跳大神一般的舞蹈表演完之后,他仍然一点也记不住。

掌柜的每次都只示范一遍,然后让陆晨自己练习一遍,自己在一旁对着墙壁发呆。第八次后,掌柜的再也没有来找过陆晨,陆晨猜测应该是自己的天赋差劲到了极点,掌柜的虽然有些呆呆的没有丝毫烟火气,不过也总算悟出与其把时间浪费在废物身上,还不如找时间多睡睡觉。

“掌柜的那九个动作到底是什么?”陆晨曾经问过李小二。

李小二犹豫了一下,说:“是一套功法,我也不清楚其中奥秘,掌柜曾经让我练过一段时间。我只能记住功法的形而记不住其意,掌柜的说我没有练此功法的天赋,也只能算了。”听到连李小二没练成,陆晨稍微平衡了一些,心里既高兴又失落。

“你可比我强太多啦,我连动作都记不住呢。”他又想到了一个无聊的问题,问李小二他教给自己的那套拳术和掌柜的那八九七十二个动作哪个比较厉害。

这回李小二没有犹豫,快速说道:“你可以把两者当成兵器和兵谱。”

兵器说的是掌柜教的九个动作,兵谱说的是小二教的拳法。李小二的比喻很形象,准不准确就不知道了,陆晨一听就懂了,兵谱和武功秘籍一样,一般要练到高明处才厉害,兵器给初学者就能伤人,给那些高手那就更不得了,虽然现在高手都流行用树枝草苗来杀人,但若想要千军万马取对方将领首级还是需要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陆晨暗自比较,觉得还是掌柜的所谓的七十二个动作更加牛逼一些,可惜自己学不会。

至于李小二教给他的拳术,美其名曰锻骨经,说白了是一门靠着挨打精进的法门。起初陆晨挨了李小二几拳,痛的胆汁都快吐出来了。后来好了不少,能勉强挡住几拳不趴下,李小二的拳头不断打入陆晨的体内,附着在拳头上的独特颤动如骨钉入体,等到肌肉渐渐习惯了震颤并下意识去模仿的时候,每出一拳,全身肌肉都跟着呼吸似的。

不过,陆晨这人怕疼,每晚练习时候都不怎么用尽全力打,李小二教的腾挪步伐他学的极为认真,最初击与挡的功课反而落下了。

李小二性子也懒,见陆晨没认真学,自己也松懈下来不怎么认真教。反而借着练拳的机会扯淡吹牛,一个月下来两人熟络了许多,成了朋友。

在入秋的月份里,还有一事成为商国的百姓们津津乐道的饭后闲聊。在辛大娘抽空带着陆晨去参观鹿台的时候最终得到了确认。

“武庚反了。”辛大娘哼着小曲儿将这件事情说了出来。“黄天化领了虎符出城去了边疆对付武庚,城里的军队被他带走了一半。”

商王帝辛与妖太后没有子嗣留下,不过帝辛早年收过一个义子,取名叫做武庚。后来做了边疆的大将军,对抗蛮族。

“武庚少年时候是朝歌城有名的皮大王,到处闯祸,商王也不会去管他。长大后武庚性子越来越横,一个宫女做错了一件小事,武庚就用锥子戳瞎了那个宫女的眼睛。这件事情触怒了商国的那位太后,于是,她将武庚叫到她面前,亲手用发锥戳瞎了武庚的右眼,和那个宫女一边。”

“后来怎么样了?”

“武庚负气而走,去了边疆,娶了那位被她戳瞎眼睛的宫女。”

“辛大娘,您对这事儿很了解嘛。”

“武庚的右眼是在我这儿治的,那小屁孩儿心里有怨气,安慰几句就把事实全吐了出来。”辛大娘笑着说道,眼神是追忆的眼神。

陆晨正虚着眼睛看着眼前的鹿台废墟,没怎么在意与辛大娘的对话,竭力从黑乎乎得焦炭与木架上,联想原本斗拱飞檐,雕梁画栋,富丽堂煌之景。

鹿台完成之时,殷纣王携妖太后及歌女一连饮乐三日,以示庆贺。如今却成了警示人们不要骄奢淫逸的反面教材。陆晨没有那成为帝王将相的雄才大略,所以在他眼里,鹿台便是一堆残楼断壁,没有丝毫吸引力。

“人人都说武庚会反,这回真的反了,也算不上是稀奇。”陆晨有一句没一句接道,“早听说,城里那位北荒来的军师老爷子神机妙算,不知武庚将军能反多久。”

“看天意吧。”

陆晨笑眯眯地说:“您就不期待武庚将军能长驱直入朝歌,重新将商国夺回来?”

“商国人都很现实,即使武庚的虎狼军真能打到朝歌也改变不了什么,大局已定,武庚自己心中也知道,不过是为了争那么一口气儿。反周复商的结局我们商人不指望,百姓们还要生活,没空和那群热血男儿瞎折腾,不过只要让那坐在宫殿里那位心里不舒服,我们就私底下乐呵。”辛大娘皱纹密布的脸在阳光下泛光。

陆晨笑了起来,潜意识里觉得说下去会变得越来越危险,于是笨拙地换了一个话题。

“虿盆真的存在?”

“存在,不过不在鹿台而在摘星楼。要是你有兴趣,一会可以带你去那儿看看。里面的毒物是没了,坑还留着。”

“听说虿盆之刑是在地上挖一个方圆数百步,深高五丈的大坑,然后将蛇蝎蜂虿之类丢进穴中,将不听话的宫女投入坑穴,与百虫嘬咬。是纣王暴。政的象征。”

“投入的不是不听话的宫女,而是穷凶极恶的罪犯。此举之后,令那些亡命之徒闻风丧胆,再也不敢在朝歌内胡作非为,听说商国境内纷纷效仿。百姓是大大的高兴,又怎会是暴。政?”

“商国丞相比干见暴虐荒淫,横征暴敛,滥用重刑,遂然强谏三日不去,被纣王剖视其心?”

“剖心是真的,不过我们商国百姓只听说过大奸臣比干,残害忠良的比干。而非传闻里说的那个拥有七窍玲珑心的比干。”辛大娘抹开额头前的青丝,嘲弄道:“他一个古稀老头哪有身体给他强谏三日。周国那些玩弄笔墨的脑子都坏了不成,连编故事都不会。”

陆晨看着眼前被火焚毁的痕迹:“建造鹿台中死伤人丁无数,百姓们怨声载道,难道也是误传?”

辛大娘很长时间没有说话。

“是为了讨好那位倾国倾城的妖太后,造了七年。”辛大娘说,眉宇间有些疲惫。“回去吧,大娘我有些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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