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行为有“趋于利益”和“避免损害”两大规律,利用这两大规律同样可以解释人类社会的阶级现象。
其实人类在原始社会也有分“阶级”的现象,不过不明显。甚至于在一些动物群体上也有分“阶级”的现象,这种“阶级”现象是出现了“首领”和“不是首领”之分。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分级法,是因为以某个“体力或智力较为出色”的“首领”去进行领导,可以“使群体更好地更有效率地去追求共同的利益”,于是自然而然地出现了分级的现象。可见,阶级的现象并不只是出现在人类社会。这是动物和人更好地和更有效率地去追求利益所必然出现的现象。
之所以“分级”可以“使群体更好地更有效率地去追求共同的利益”,是因为动物和人的每一个体的能力是不同的,能力不足的最好处于较为次要的分工岗位,能力较好的最好处于较为主要的分工岗位,这样的话,就能够更好地利用相应的才能去为群体谋取共同的利益和更好地为自己谋取利益,这种分级主要是本身的能力以及机遇所导致的。当然,由于人类社会本身追求利益的复杂性,也出现了不以能力作为区分工作岗位的情形,这一般是由于继承的制度所导致的,如果分析一下继承这种制度,则是以亲缘作为利益的首要考虑,而不再是以能力作为利益的首要考虑。可见,继承的制度同样是人类追求利益的一种形式。
动物有“首领”和“不是首领”之分,这是一种阶级的开始。不过,由于动物聚居的数量较少,因而分级不明显。而人类有亿万人,由于追求利益的需要,分工自然变得复杂,也变得更有条理。处于领导地位的,是少数人,而更多的人因为能力和分工的需要,处于被领导的地位。于是,人类社会的阶级现象变得突出,而被领导的和被统治的阶级人数也占了大多数。
如果细细分析一下阶级在人类社会上的出现,可以追溯到很古老的时期。
原始时代,为了抵抗一些野兽的攻击,人类开始聚居,并选出首领。虽然这时开始出现“阶级”,但这时大家的财产都很少,甚至可以说是几乎没有,因此“上层阶级”和“下层阶级”在财产的分别上并不明显。随着原始人类的进步,开始满足了生存的需要,并逐渐有了剩余。当剩余越来越多,公有制开始变得不适合。因为由于工作岗位的不同,有的人付出的劳动会是较多或是较为重要,他们所得到的也应该比其他的人多一点甚至是多一些。于是私有制开始出现,并由于追求利益的需要一直延续了下来。
私有制其实对人类社会是有极大益处的,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通过私有,可以使人的各种分工更合理和更有条理性;而且私有制可以调动人劳动和工作的积极性,这与公有制是存在极大分别的,公有制由于财产归大家共同所有,劳动积极不积极工作积极不积极对个人的财产的拥有都不会有显著的改变,积极性也就远比不上私有制;因此私有制相对于公有制,可以使人更有效率地去追求粮食、衣着、日用品、金钱等各方面的利益。可以说,如果没有私有制的出现,人类社会一定不会像现在这么进步,甚至会是一片混乱。
随着人类数目的增多,阶级的划分开始变得明显,变成了统治阶级和受统治阶级,而且两个阶级的人的数目开始增多并达到一定的程度和规模。
追求利益是人的行为规律,因此人是具有私利心的,随着社会生产出来的财富和物质越来越多,统治阶级中的部分人开始利用他们本身的权力更多地为自己谋取利益。在这过程中,他们自觉不自觉地损害了受统治阶级的利益。由于利益被损害,受统治阶级中的部分人开始出现抗拒的心态。并随着被损害程度的加大,受统治阶级中的部分人开始出现反抗的行为。他们的行为得到了其他利益被损害的人的认同,于是反抗的人逐渐增多。而统治阶层的利益必须在国家稳定的情况下才能得到保障,于是他们利用本身阶层具有的权力,亦即军队进行镇压。这样,统治阶级和受统治阶级就爆发了战争。阶级之间的战争的起因通常是统治阶级损害了受统治阶级的利益引起的。当然,也存在受统治阶级损害了统治阶级的利益而引起战争的情形,统治阶级镇压受统治阶级往往就是由于这种原因。
阶级有时会是对立的,当一个阶级损害了另一个阶级的利益,两个阶级便会有对立的现象出现。但是,阶级也可以是不对立的,当两个阶级的利益一致时,两个阶级可以是共同地和平地相处,并一起去追求双方的共同利益和自身阶级的利益。
每个国家都会存在和平的时期和混乱的时期,之所以国家存在和平时期,一般是阶级矛盾不突出,也就是说,一个阶级的利益不被另一阶级损害,或损害的程度较小时,一般就不会出现阶级对抗甚至反抗的情形,这时国家就会较大可能性是和平的。同理,之所以国家存在混乱时期,一般是阶级矛盾的对立,也就是说,一个阶级的利益被另一阶级损害,并且损害达到一定的程度时,利益被损害的阶级就会进行对抗甚至反抗,这时国家就会出现混乱甚至出现战争。
社会出现对立的情形其实并不仅仅限于统治阶级和受统治阶级之间的对立,当统治阶级出现两个或数个群体,而这些群体之间的利益出现矛盾时,也可以出现这两个或这数个群体之间的斗争。同理,当受统治阶级出现两个或数个群体,而这些群体之间的利益出现矛盾时,也可以出现这两个或这数个群体之间的斗争。
不但群体间可以发生斗争,就算是某两个人或某数个人之间,如果利益出现矛盾,也可以使这两个人或这数个人之间出现斗争。利益所产生的矛盾越大,这两个人或这数个人之间的斗争就会是越激烈。并且,有时候仅凭这两个人或这数个人之间利益的矛盾和之间的斗争,也可以引起国家的混乱和阶级间的斗争,并不一定是阶级之间才存在对立和斗争。
如果国家因某数个人而混乱,那是较难防止的,因为社会不可能照顾每一个人的利益。但这样的情形会较少出现,因为阶级的矛盾如果比较轻微,那么仅凭数个人之间的利益矛盾,和仅凭数个人之间对自身利益的私利性追求,是甚难引起国家的混乱的。即使引起混乱,由于国家阶级利益的一致,人心皆向于安乐和平,混乱也会较快被平息。
但是,如果国家中的统治阶级和受统治阶级出现对立的情形,国家的根基就会动摇。当出现阶级间的混乱和阶级间战争的情形,那就说明,统治阶级和受统治阶级之间的利益已经出现较大的矛盾和分化,这时,混乱就会较难被平息了。
所以作为统治者,一定要尽量注意社会的矛盾,一旦出现阶级对立的情形,就要尽快地进行调和和疏引,尽力平衡统治阶级和受统治阶级之间的利益,减轻矛盾,这样就能有效地避免国家出现混乱,和有效地避免阶级之间产生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