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伐谌开的交易算是君子风度的,没有强迫谭司殇,更没有说去占谭司殇的便宜。
所以,所有的决定权都在谭司殇的身上,颜妖子也无法再给谭司殇求任何的情。
良久的良久,颜妖子听到了谭司殇的回答,他的回答很是简单明了,他说:“好。”
一字而已,却重若千钧。
半个月之后,伐谌如约的擒来了谭司逸和谭贤。
不得不说,伐谌的武功的确是出神入化,这谭司逸和谭贤都逃到大回主城烁城内躲了起来了,结果伐谌就去了那么一两天,就轻而易举的将这两人给拎了出来。
按照交易,谭司殇需要当众杀死谭贤,而谭司逸的生死,则是任他处置。
那一日,颜妖子也去看了。
他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着了一身属于战俘的白衣少年,面无表情的将自己的父亲与弟弟杀死。
最后颜妖子声音沙哑的问他,“值得吗?”
他不知道谭司殇这样心狠的缘故,甚至于杀死自己的父亲的阿弟。
可是他只想知道,也只想问他,这样做,是否值得。
白衣染血的少年抬起了头,那般冷淡的神色与一年前的那目无下尘的华衣少年判若两人,他安静的看着颜妖子,轻声的开口道:“杀他之身,成我之仁,已值得。”
那一日的夜里,颜妖子一宿未眠。
脑海里回荡着的,一直是谭司殇的这一句话。
这一夜,不知是失去了多少。
说流失了什么岁月,流失了多少血腥。
颜妖子只知道。
他失去了一年前的那个帮他离开大回军营的华衣少年。
仅此而已吧。
只是……失了这个人,罢了。
颜妖子,从新来过吧。
午夜梦回,刹那醒来,是夜半时候,颜妖子赤着脚,下了榻,点起蜡烛,提起一盏灯,披上一件大髦,再套上一双靴子之后,便出了自己的军帐,孤身走出了军营,孤身向幽朝边疆的一座小城走去。
路途遥远,他徒步的走去,生生走了一夜才到了那小城。
到了之后天还没有全亮,城门没有开,颜妖子就直接在地上席地而坐歇在地上,浑然成了乞丐的模样。
一觉醒来,天亮之后,他起身,进了城。
之后随处寻了一间当铺,将怀里的一块玉佩当成了银子,之后转身去衣店内,挑了一件红衣,在店内好好的洗了一把脸和手脚之后,换上新衣。
换好之后,颜妖子将银子给了店家,出了衣店,之后再出了城,在城外的护城河里舀了些水,照出自己的模样。
黑发红衣。
将往日的所有青涩褪去,成了妖媚。
发妆酒酽,绝世无双。
颜妖子。
满眼颜颜好。
粲粲妖容姿。
终于成了这两句话可以托付的模样。
之后他回到军营之后,恳求伐谌,让他发散出一个消息,就说他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
一个月后,他们一行人打了胜仗回朝受赏。
他站在伐谌的身旁,假装着第一次见到谭诛子,着着红衣,开心的道:“大哥,那个人我看着好喜欢,我们让他来当我们的三弟,好不好?”
没想到伐谌微笑,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