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什么时候,谈论死亡都是危险的,而谈到死亡的最极端的方式——自杀,就更危险了。不过,我们还是愿意在领略大师们那些精妙绝伦的死亡观时,聆听一下他们关于自杀的教导,不管对死亡持何种态度,谁愿意把死亡之剑刺进自己的胸膛?
最美的死亡是最心甘情愿的死亡。在古希腊思想里就提出了自杀哲理的基本问题。克兰尼主义者、犬儒主义者、伊壁鸠鲁主义者、和斯多葛主义者都承认个体有至高无上的价值,自由也就是自己决定自我生死的权利。在他们看来,生命只有存在于快乐的事中时,才值得被保护,否则,维持生命就是疯癫之举。斯多葛主义的代表人物第欧根尼认为,如果不能理智的生活,就要毫不犹豫地去结束自己的生命。要活得好,就需要正常的理智或一根绳子。他说过无数这样的言论:
“如果你不努力去过得更好,为什么还要活在世上?”他不断地重复说:“应该用健康的心灵对待生活,要么就去上吊吧。”他在简述斯多葛主义关于自杀的思想时这样说:“智者有理由将生活献给他的祖国或朋友,甚至可以自杀,如果他身处艰难的苦难之中,如果他失去了肢体或患有不治之症。”晚期的斯多葛主义者也都认为,对于那些不能忍受人生痛苦和身体羁绊的人,自杀是完全合理的,不应受到责难,自杀的门是开着的。伊壁鸠鲁主义者认为,假如生活变得令人无法承受,智慧就劝人用缓和的方式自杀。深思熟虑、无声无息地离开人世,“走出充满烟雾的屋子。”1这样一种自杀哲理其实源于厌世主义,一个人对人世厌倦了,自然产生离开人世的绝望心理。古罗马着名诗人卢克莱修就是因此自杀,他饱受人世的忧虑困扰,孤独、悲观、,同情人类承受的对死亡、神鬼、惩罚、疾病的恐惧以及良心的折磨:每个人都在寻找逃避自己的方法,但每个人又都被自己所束缚,能做到的只能是自我怨恨,只能与忧虑共存亡。45岁的卢克莱修于公元前55年自杀。
自杀能成为人类摆脱尘世痛苦的手段吗?生活在16世纪基督王国中的英国作家托马斯·莫尔在他的名着《乌托邦》中力图描绘一个完美的想象之国——乌托邦时,小心翼翼地把自杀想象成人类摆脱痛苦的乌托邦手段,他写道,乌托邦理想岛上的居民在遭受痛苦的不治之症时,如果得到教士的允许,就可以选择自杀来了结性命。他以斯多葛式的语气说:“如果一个人被剥夺了生活的所有乐趣和权利,如果他带给别人的只有麻烦,这对他本人也是害处。成了真正的活死人,他就不该再让痛苦延续下去,想到生命对他只是折磨,他就不该害怕死亡;相反,他应该重拾希望,靠自己去摆脱痛苦悲惨的命运,这好比摆脱监狱的禁锢,生活像一只大马蜂总是不停地蛰他,令他痛苦不堪。如果他愿意,也可以让别人来帮自己解脱。这样,他的死摧毁的不是他的财产,不是他的享乐,而是他的苦难这才是既虔诚又神圣的行为。”
法国着名人文主义作家蒙田对自杀曾潜心进行过研究,他的《随笔集》用了很大篇幅阐述自杀的问题,其中引用了令人印象深刻的赞同自杀的古代先贤的语句,如“智者活到他应该活到的时候,而不是活到他能够活到的时候”;“死亡是所有罪恶的处方”;“最美的死亡是最心甘情愿的死亡”;“生存要依靠别人的意愿,而死亡,只需要依靠自己”;“当我们处在这样的境地中,当活着比死去还要痛苦的时候,上帝给了我们足够的权利了结一切。”1蒙田对着名人物的自杀总体上持欣赏的态度,但他又反对为了一些无关紧要的理由自杀,他认为应该最大限度地享受生活的乐趣。他得出了一个集斯多葛主义与享乐主义于一身的结论:任何麻烦都不值得让我们用死亡去逃避,这会给人世造成太多的突变,我们很难确定什么时候,我们是走投无路了。自杀只是在最后的关头才能采用。蒙田对自杀的可否的判断似乎仍然是矛盾的,虽然他对自杀的论述的智慧达到某种极至。蒙田本人患有结石病,却非常痛苦地等待着死亡,在波尔多港的鼠疫爆发时他也是抱头逃窜,这在他内心深处是否也像哈姆莱特一样害怕“那个从来没有一个旅人回来过的神秘之国呢”?
在人类思想史上,大师们对自杀的论述让人们对他们的思想的深刻感到由衷的敬佩,在对他们达到极至的智慧表示惊异之时,却又不能不产生这样一个疑问:
既然他们似乎看穿生死之门的奥秘,而又有谁心甘情愿把死亡之剑刺进自己的胸膛的呢?苏格拉底算一个,但还是不够典型,况且离我们的记忆太遥远。如果让我们的记忆离眼下近一些,那么我们会搜索到20世纪70年代初被称为怪异鬼才的日本作家三岛由纪夫,他的奇特自杀论和他无比残忍的自戕在过去和现在看来似乎都匪夷所思,然而,他的的确确是心甘情愿把死亡之剑刺进自己的身体的。
1970年11月25日是一个让日本和全世界文坛都感到震惊的日子,这一天三岛由纪夫在经过了多年的精心准备后来到日本陆上自卫队东部总监部,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骇人听闻的中世纪的切腹自戕的悲剧,三岛身首异地,惨不忍睹。
这场悲剧给人们留下了长期的疑惑、不安、指责、谈论直至今日。任何看待“三岛由纪夫现象”呢?我们当然不能停留在一时一事上,也不能停留在表面行为上,必须考察其全部的历史,包括政治的、文学的、精神的历史,否则我们就难以得出客观的结论。不过,我们如果通过了解三岛由纪夫以“残酷美”为基础的自杀论,还是可以略知一、二的。三岛由纪夫从孩提时代开始就在变态的心理状态下,不自觉地嗜血和死。他迷恋匈牙利童话中王子接受七次死的考验的故事、《塞巴斯蒂昂·圣殉教图》中塞巴斯蒂昂被乱箭射死的形象等,特别是13岁的他被塞巴斯蒂昂殉教的精神、殉教的无限痛苦和欢乐所感动,也被塞巴斯蒂昂殉教的肉体、官能性、美、青春、力量乃至残酷的美所刺激,自我陶醉了。三岛的青年时代正值日本进行侵略战争,他感到随时都有死亡的可能,于是沉溺在种种疯狂的梦想中,以为自己是追求日本传统美的最后一个年轻人,幻想着死亡的美。
后来他接受了日本浪漫派的“死就是文化”的“感情教育”,因而青年时期,他在文学上美化了血与死。三岛向往死,特别是憧憬武士切腹而死的“瞬间的美的闪光”,他将这归结为死=选择=自由的公式,是最高的美。他在《关于残酷美》
一文中,以古典文学的红叶、樱花来喻血与死为例,说明“这种深深渗透到民族深层意识的暗喻,对生理的恐怖赋予美的形式的训练,已连续了数百年,人心倾于红叶、樱花,用传统的美的形象来消化直接生理的恐怖。所以今天的文艺作品给血与死本身观念性的美的形象,是理所当然的。”2他在许多作品(据不完全统计,小说、剧本就有27部)、评论和戏剧电影中充分表现了他对死,特别是对切腹死的向往,并将它发展成为“残酷美”的美学理论。他在《叶隐入门》(该书是中世纪日本武士道的道德修养书,书中宣扬大义和殉死,是17、18世纪元禄时代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武士道的文化精神)等文章中反复强调“‘切腹’
是日本独特的思考,是积极的自杀,是为保护名誉的自由意志的极限表现。”他断言:“我毫不犹豫地说,‘切腹’是艺术,对其本质闭上眼睛的人是愚蠢的。”
三岛的生死观确实是奇特的:人总是要死的,肉体总是要衰老的,为什么要等到老丑才死呢?他主张“夭折的美学”,并身体力行之。他早就说过:“趁肉体还美的时候就要自杀。”(《镜子之家》)三岛从1966年就不断和友人明白地表达考虑死的问题,他强调他说的死的原理就是切腹,就他而言,死于刀下,并不介意。
三岛追求死亡之美,他觉得自己不能随随便便的死,“在某种意义上说,自杀是艺术。如果没有准备就自杀,那是会失败的。”1正因为如此,三岛在他“残酷美”
的空间里经过多年周密的考虑和准备,才出现了1970年11月25日那震惊日本国内外的惨烈的一幕。三岛的自杀可以说是最心甘情愿的死亡,但能否说是最美的死亡呢?
自杀的权利属于谁?自杀对于人生来说是最艰难的选择,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通常确实不到实在无路可走,人不会踏上这条不归之路,像三岛由纪夫那样自觉地追求死之美,也是世所罕见。问题是对于自杀者来说,他想自杀,他还得考虑一下他有无这个权利?这看起来似乎是一个荒谬的问题,但实际上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是一个需要认真加以澄清的问题。因为反对自杀的人们正是在这个问题上发难的,尤其是在基督教的国度里。
基督教是禁止自杀的。根据基督教的教义,如果自杀,就对上帝犯了罪。因而人们认为,决定人死的那一时刻的权利只有上帝才能掌握,而人要是自杀,就是侵犯了上帝的特权。自杀者被认为不配当基督徒,甚至不应该被看作人。人们将自杀视为魔鬼所为。在欧洲,对于自杀的人,法律制裁非常严厉,可以说是毫不留情地将自杀者再一次处死,不仅财产被没收,尸体也被人们在街上拖来拖去,任人蹂躏和羞辱。总之,人没有自杀的权利,自杀是有罪的。
对此,启蒙运动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严厉地责问:“当我为痛苦所困扰,为什么人们要阻挡我结束自己的痛苦?为什么要残忍地剥夺我手上的解脱良方?”他认为自杀既不会对社会也不会对上帝犯下错误。生命是我生而有之的财产,如果我不再将其看成我的财产,那么我就可以把它物归原主了。他进一步追问道:“当我的灵魂与肉体分离之时,宇宙会更无序更混乱吗?您认为这种新的组合不够完美不够合乎规律吗?难道世界因此损失了某些东西?难道上帝的作品就不够杰出了,或者说规模变小了?难道您认为我的肉体变成了一弯麦穗、一条蠕虫、一根细草,变成自然界中的一件作品之后会玷污他的声名?难道我们的灵魂因为摆脱了尘世而不够崇高吗?”2伏尔泰虽然嘲笑卢克莱修的自杀,但他还是竭力抨击指责自杀者懦弱的说法,并赞扬卢克莱修说:“他可能曾经痛苦,现在他不再痛苦了。他行使了自己的权利,从即将倒塌的房子里走了出去。只要还勉强有着希望,就应该活下去;失去了希望,就去死:这就是他的原则,也是我的原则”。
启蒙运动时期,诗人、文学家,哲学家都无一例外地自以为摆脱了迷信而谍谍不休地谈论着自杀的权利,却无一人愿意真正把死亡之剑穿过自己的胸膛,只是在作品中牵引着死神到处漫游。自杀权利的归属在西方一直争论不休,困扰着自杀者和谈论自杀的人,给人们增添了更多的苦恼。20世纪着名历史学家汤因比和作家池田大作在《论自杀和安乐死》中曾围绕自杀权利的归属展开过一场对话,这场对话无论对自杀者还是谈论自杀的人都有很大的启迪。汤因比坚决反对基督教对待自杀的态度,认为人有自杀的权利,社会应该允许人自杀。剥夺他人的生命是最大的罪孽,但在决定是否要结束自己的生命时,应该在各个当事人反复考虑之后,由他们自己决定。但倘若有人真要自杀,无论他精神正常与否,如果能阻止就阻止,因为人死不能复生,应尽量避免自杀;当然有时候,一个人即使还有生命,却已经失去了希望,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这个人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反复思考之后,仍希望死去,那我们就不能去妨碍他。汤因比坚决主张,如果这个人选择了自杀,我们就绝不能制止他,否则我们就侵犯了他们最宝贵的权利——人的尊严。他认为,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而自杀是值得肯定的,这方面的例子在历史上比比皆是: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在知道自己智力衰退后有意绝食自杀而受到人们的尊敬;古罗马儒略·凯撒的政敌加图原先只是一个失败的政治家,因不愿屈服于凯撒的独裁统治而自尽赢得了巨大的荣誉,在他死后的一个半世纪中,他成了凯撒独裁政体最可怕的敌人。汤因比非常欣赏和支持这种为维护个人尊严的自杀,他觉得如果人处在某种特定的状况中又不能自杀,那就是亵渎了自己的尊严。因此不管怎么说,汤因比都认为自杀(包括安乐死)是人所不可或缺的基本权利。
从汤因比坚决维护个人自杀权利的主张中,我们不难得到这样的启发:自杀的权利属于人自己,而不属于上帝,因绝望而自杀的人应该受到理解,为了维护个人尊严而自杀的人更应该受到尊重,深思熟虑而自杀的人没有理由阻止他,因为极少有人愿意真正把死亡之剑刺进自己的胸膛。但个人有权利自杀,却没有义务自杀,我们不能将权利和义务混同起来。一个人生亦难,死亦难,自杀更难,当一个人连死的权利都被剥夺的时候,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感到更绝望的呢?难道我们不能怀着人道主义的精神,以我们博大的胸怀,对那些在绝境(客观的和主观的)中已经痛苦到极点、不堪忍受而自尽的人,多一点宽容,少一点指责,多一点理解,少一点误会吗?
在高悬的死亡之剑下,人们或许无法摆脱死亡阴影的笼罩,在一场生死游戏中,没有谁比人更高明。人和死亡,谁更强大?又一个斯芬克斯之谜。17世纪法国着名科学家帕斯卡尔在他的哲学残篇《思想录》中表达了他对此谜的超越时代的思考:
人只是芦苇,自然界中最脆弱的生命,但却是会思想的芦苇。要想毁灭他无需动用整个宇宙的力量,一缕烟气,一滴水,便足以杀死他。但是,尽管宇宙会毁灭人,人依然比他的毁灭者更崇高。因为人明白他将死去,明白宇宙比他强大;而宇宙对此则一无所知。
如此,人难道没有一份骄傲和自豪吗?我真诚的希望死亡之剑远离人们的胸膛!上帝,面对会思想的芦苇,饶恕那些已经永远沉入黑暗之中的人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