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黑格尔差不多同时的叔本华则从另一个角度在他的《死亡论》中对柏拉图式的死亡论作了更为人能够理解的阐释。叔本华肯定死亡是威胁人类的最大灾祸,人类最大的恐惧来自对死的忧虑。他指出:死亡恐惧来自人类对于生命的执着,而这种执着是非常愚蠢的,人生苦短,拿它和茫茫的时空相比,什么都不是,人们却为这一微不足道的“生命历程”而恐惧不安,实在愚不可及。他说:“无可否认,生死的决定应是最令人紧张、关心、恐惧的一场豪赌,因为在我们眼中看来,它关乎一切的一切。”然而归根结底,个体的生死根本无足轻重,只有自然的永恒本质才是唯一重要的。自然对个体生命漠不关心,是因为个体生命的破灭丝毫不影响其真正的本质,因此我们应该具有与自然一样的态度,不必在乎生死问题。叔本华提出了种族不朽的观点,他以为已消失的生命和代之而起的生命其本质应该完全相同,只不过生存形式稍微更新而已,个人的死亡对于人的种族来说,不过像睡眠对于个人一样。死亡与睡眠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它对于生命没有任何危害。自然界的生物从其个体方面看,它们都只有一瞬间的停留,又匆匆走向灭亡。但从种族的角度看,万物似乎又毫无所损地正常地生存着,因此,种族不会衰老,它永远年轻,它以个体的变化和死亡为基础保存着其不朽。出生和死亡并不等于“从无到有”和“从有到无”,而是种族这一永恒生命的不停的轮换和交替。叔本华非常自信地说:知道种族是万古长存的,死亡与它毫无关系,我们就可以消除死亡恐惧,心平气和地心安理得地面对随时可能降临的个体毁灭,双眼呈现出不受死亡影响及其侵犯的种族的安详。
在平静中死去。叔本华的死亡论确实非常精彩,但他却并不准备实行之,在平常生活中他其实是一个非常怕死的人,他喝水总是带着自己的杯子,甚至不放心把自己的脖子交给理发匠,这和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反差。苏格拉底以“我之死”的实际行动完成了他的死亡论:苏格拉底因被告“亵渎神灵”而遭审判,被处以死刑,其时他完全有机会逃离监狱,远离死神,但他却放弃了。柏拉图在《申辩篇》中说,当问苏格拉底是愿意选择流放还是死亡时,他选择了后者。“对于我这个年龄的人来说,死是最完善的生活,离开国土周游外地是死后的事了。”苏格拉底的令人难忘之处在于他对死亡的平静的选择,他的死“展示了沉浸于无可言喻的无知之中的泰然自若、严肃镇静。”苏格拉底认为死可能是人生中的至福,其实死要么就是虚无,人死后像在无梦的沉睡中,要么就是灵魂搬迁到异地,在那里我们将享受到与人类之精华谈话的至福,死亡的真相不管如何,对于善者来说,生或死都不会是不幸。他宣称:“男子汉应该在平静中死去。”因此他愿意死后以任何方式安葬,并且不准朋友们哀悼,在最后的时刻他似乎远离了生活,诙谐地说:“喝毒药前最好沐浴一下,这样就省得妇女为我洗身了”。苏格拉底这种泰然自若的深刻的明智的安宁的心境,使他在死亡面前获得了自由,令我们不能不感到一种心灵的震撼,死亡在这里已经失去了本意,尽管死亡依然存在,苏格拉底不过是应命运之神的召唤而去。苏格拉底之死被西方奉为典范,其实这和庄子坦然赴死倒有异曲同工之妙,纯粹理智和浪漫之思如此和谐地相融,让我们不能不赞叹东西方先贤们思想的精深和奥妙。
3.托尔斯泰的人性之光
列夫·托尔斯泰这位俄国19世纪末的大师在晚年曾这样回忆:
“50岁以前,我以为人从生到死的那种生命,便是人的全部生命,因此,这个总要死亡的生命的幸福,就是人的唯一的目的,我一直带着这种思想生活着,并且努力寻求这种幸福,但是,当我照此生活下去的时候,我清楚地看到,这种幸福根本就不存在,将来也永不存在”(《基督教教义·前言》1897)
对生命之谜的思考,一直激动着少年、青年、老年的托尔斯泰,他并不为东西方先哲的思想所羁绊,而有着自己独特的生命观和死亡观,在这里我们可以窥见到一个文化巨人在生死迷宫中发出的理性之光和人性之光。
托尔斯泰怀着惶惶不安的心情指出:人类生命的基本矛盾从远古时代就被人们所意识。人类的启蒙者向人类揭示了生命的概念并解决了它的内在矛盾。但是伪君子和书呆子们又把它掩盖了。因此他要用理性来超越虚伪的学说,停留在生命的中间来寻求答案。
人的真正生命不是在时空中进行的。托尔斯泰认为生命有真假之分,在世俗社会中人们想象的生命的唯一目的是个人的幸福,但这不可能存在,如果有的话,这个幸福所寄居的个体生命却要随着人的每一个动作、每一次呼吸而不可避免地走向痛苦、走向死亡、走向毁灭。人们浑浑噩噩地生存着,以为人的生命就是从早起到晚睡的一系列行为,无论做什么,无论达到什么,最终一切都同样以痛苦、死亡、毁灭而结束。其实这种把人的生命当做从生到死的动物性存在的习惯看法所认识的人的生命是一种虚假的生命,即把生命看成是自己个人肉体的存在,而这并不是真正的生命。那么,人的真正生命是什么呢?人的真正生命是在它自身诞生的理性意识和他的动物性个性之间的关系中表现出来的,从否定动物性个性的幸福出发,又以理性意识的醒悟开始的。真正的生命在于动物性个体对理性意识的服从。因此,“梦呓中的人、精神失常的人、弥留之际的人、酒醉的人、情欲冲动中的人,所有这样的人,都不能算是活着的真正的人,无法像对待真正的人那样对待他们。我们只承认他们身上有生命的可能性。”1而并没有真正的生命。
真正的生命就是理性的生命,理性的生命是唯一的,对于它来说,根本就不存在时间,人类的真正生命是在空间和时间之外发生的。对于人类来说,“必须死去而且正在不停地死去的东西是不可能保存的;只有抛弃了将要死亡、应当死亡的东西,抛弃我们的动物性的躯体,我们才能获得真正的生命,它是不会死亡的,也不可能死亡。”“我们真正的生命只有当我们不再认为那些从来就不是我们的生命的东西,即动物性存在是生命的时候才开始。”2为了获得真正的生命,人需要像基督所说的那样“重新诞生”——生出理性意识,这就是人的生命的复活,这个生命是人的光明,是永远存在的真正的生命,对于人来说它不能生,也不能死。
真正的爱是生命本身。托尔斯泰的生命观和死亡观充满托尔斯泰式的宗教色彩,他一直把宗教看成是一种人生观,是某一时代对生命、生活的带有强烈人民性的普遍态度,而不是神秘的教条,因此他对生命之谜的探讨和对宗教的思考是密不可分的。托尔斯泰将真正的生命理解为理性的生命,而理性的生命不可能为了个人的肉体目的而生活,对于理性的生命来说,决不退向动物性的个体目的之路。能解决人类生命基本矛盾的活动就是爱,“爱是人类唯一的理性活动”3,爱的感情是服从于理性意识的个体活动的表现,“如果人能够把自己的幸福置放到他人的幸福中,就是说爱他人胜过爱自己,那么死亡就不再是生命和幸福的终结”,4而这只有理解自己生命意义的人,即生命复活的人才能做到。托尔斯泰从基督教义出发,认为真正的爱就是生命本身,谁在爱,谁就有生命,爱父母妻子儿女胜过爱自己,爱朋友,爱他人胜过爱自己,不仅爱自己的人,还要爱自己的敌人,爱仇恨自己的人,甚至动物和植物,如小狗、小草之类,总之就是关注别的生命胜过关注自己,一生只有一个愿望——让所有的人生活得永远幸福愉快,为此他愿意献出自己的全部生命。这就是爱,也只有这才是爱,人的生命就在于此。这种感情应该在复活者的心底像清泉一样自然的涌出。这样一种感情在托尔斯泰笔下所有心爱的主人公身上都清晰地流动着,寄寓着托尔斯泰的博爱精神。
托尔斯泰在他的自传体小说《幼年》中曾动情地写下了他对他家中的女管家娜达丽雅·萨维什娜的去世的感受:
“她毫无悔恨地离开了人间,她不怕死,把死当作一种天惠。人们常常这么说,但是实际上这么想的却是多么少啊!娜达丽雅·萨维什娜能够不怕死,是因为她是怀着坚定不移的信念,完成了福音书上的训诫死去的。她一生都怀着纯洁、无私的爱和自我牺牲的精神。如果她的信念能够更高尚,她的生命能够献给更远大的目标。结果会怎样呢?难道这个纯洁的灵魂就因此受到较少的敬爱和赞美吗?她在这一生完成了最美好、最伟大的事业,毫无悔恨,毫无畏惧地死去了。
遵照她的遗愿,她被埋葬在距离我母亲坟墓前的小礼拜堂不远的地方。她长眠在一个长满荨麻和荆棘的小土墩下,四周围着黑色的栏杆。当我走出小礼拜堂的时候,我从来不忘记走到栏杆跟前,叩个头。有时我在小礼拜堂和黑栏杆之间默默地站着。沉痛的回忆突然涌上我的心头。我想:难道上天把我同这两个人结合在一起,就是为了使我终身为她们惋惜吗?”
这就是理性和爱的感情如此融洽在一起的托尔斯泰,是何等的真诚!
复活的生命没有死亡。对于托尔斯泰来说,如果人意识到自己生命的意义,并在理性的观照下对人类表现出一种博爱精神,那么,人的生命也就复活了,整个生命之流会随着爱的不断增大而愈发强健,它永远不会中断,这时他对死亡就无所畏惧了,复活的生命也就无所谓死亡了。人们惧怕死亡是由于人们害怕在自己的肉体死亡时失掉那个已经存在于肉体的“我”,即把肉体和一系列在时间上表现出来的意识联结在一起的特殊的“我”,实际上尘世的生命的消逝,也就是肉体死亡所真正毁灭的仅仅是对时间性生命的意识,而“肉体死亡时最后一个意识的消灭不能消灭真正的人类的我”,1真正的我是超时间存在的,意识可以中止,却不会消失,对于非时间性的真正的生命来说时间根本就不存在,理性的生命是超时空的,时空的变化不可能毁灭时空以外的东西。只有那些停留在虚假生命中的人,未能复活生命的人才会看到死亡,才会害怕死亡。“这些人的存在实际上就是一个不断的死亡,对他来说,看得见的可怕的死亡不仅只在将来,而且也在现在,在动物性生命减少的一切表现之中”,“这样的人在自己面前总看到死亡,而无论什么都不能把他从死亡中拯救出来”。2因此,我们不能让肉体的死亡遮住我们的眼睛,必须用理性之光穿越尘世生命的屏障,用爱之温暖融化尘世生活的痛苦,让生命的幸福永远生长。
托尔斯泰以人类博大的胸怀和超尘脱俗的境界对我们谍谍不休地虔诚进行着宗教般的生死说教,他反复强调的理性的生命和复活的生命其实是一个意思,他告诫我们:人们必须放弃思考自己生命的迷误,否则会永远感到痛苦。“不管人愿意不愿意,他都要承认他的生命不限于从生到死这段时间里他的肉体,他要承认被他所意识到的目的是能够达到的。他必须承认他的生命事业,同全世界生命不可分割的生命事业”是“建立在他的生命和世界的生命相互结合的那个完整世界的不断实现之中”的。3如果没有理性意识,就只能看见死亡和痛苦的恶,其实死亡和痛苦不过是吓唬人的稻草人,它从一切方面向人嚎叫着,并“迫使人走上一条开阔的人生之路——即服从自己的理性规律,并以爱的形式表现出来。
死亡的痛苦只是人对自己生命规律的违背,对于按自己的规律生活的人来说,没有死亡,也没有痛苦。”4托尔斯泰的生命观和死亡观体现在他的创作中时便形成了他独特的文艺观和美学观,他笔下的主人公往往总是直面死亡,而他在描写人物的死亡时,在处理方法上视点却违背了逻辑,因为他把“他人眼中之死”写成了“自己眼中之死”。托尔斯泰描写的死亡往往是濒死的人对死亡的内心感受,在他那里死亡跟别人没有关系,死亡是孤独的,是“自己眼中之死”。人们对此迷惑不解,其实这难道不是托尔斯泰在体验死亡吗?托尔斯泰多次有过自杀的念头,但最终没有自杀,他最终实践了自己的生命观和死亡观,他理性的生命复活在他笔下的主人公身上,复活在俄国文学史和世界文学史上,复活在世界文化巨人的行列中。
4.里尔克的诗意沉思
里尔克是20世纪最先感受到现代人远离“存在”的诗人之一,“这眼伟大诗歌的清泉”生前像所有栖身于动乱边缘的人一样,无时无刻不痛感自己处于威胁之中,他被重重恐惧包围着,他对自己的软弱供认不讳,综观这位使德语诗歌臻于完美的诗意哲学家的全部创作,不难发现,“死亡”是他言说的基本主题,他后期写的许多书信也表明他已完全沉浸在对死亡的诗意沉思中。里克尔虽然一生对哲学缺乏兴趣,但却对丹麦哲学家克尔凯郭尔情有独钟,他阅读了大量的克尔凯郭尔关于死亡的论述,从中获得了这样一种关于死亡的启示:
克尔凯郭尔把我们带到死亡的严肃之中,他没有为我们允诺延期或永恒的未来。把“此世”从根本上理解为存在的一个方面,并热情地探究它,这大概就是死亡向我们提出的要求。至于生命,不管人们在什么地方觉察到它,都意味着一种整体生命。1与克尔凯郭尔一样,里尔克也试图在对死亡意义的诗意探究中,达到对真实存在的寻求。
人的生存的“一次性”。里尔克对现代社会人们总是对死亡持否定和排斥的态度,有着清醒的认识。现代社会中死亡几乎变成了由医学和生物学研究的“事实性”对象,几乎每一天,死亡都在大城市的医院中被大量地“计算”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