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东西是我要送给你的。”他放下筷子,把我的那一块递给我,自己的那一块塞进口袋里。
我撇撇嘴,“那你直接给我不就好了。”
他的脸开始红起来了,低下头去,“我这不是不好意思嘛。”
我好想过去摸摸他红彤彤的脸蛋,忍着笑意,“什么时候买的?”
这话一问出去,他的神色好像又不对了,他的眼神呆滞,思绪像不在这儿了。
此时此刻,我却完全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手在桌子底下,紧张的冒汗,手心黏糊糊的。我用指甲不停地掐掌心,怪自己哪来那么多的话。
我看了他很长时间,坐着脚不敢动,所以都麻了。他眨了眨眼睛,却还没回过神来,我甚至都怀疑,他是不是中邪了要找个法师收收魂。好长一会儿,他才看向我,欲言又止。我几次想接话,却发现他根本没有出声。
他低下头去,拿起筷子吃盘里的菜。之前涮好的肯定都已经凉掉了,但我不敢提醒他,只能看着他一口一口的吃掉。等他重新开始涮的时候,我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开始吃自己的披萨。
披萨这东西凉了没关系,我反而觉得更好吃了。我口味确实独特,讨厌辣的太烫的,偏爱硬的冷的。
三十六寸的一半吃掉,肚子都如孕妇一样显怀了。剩下的奶茶和饮料,看着就想吐。我想了下,要是邓元要吃呢就让他吃,他不吃就打包回去当晚餐。
正当我在思考如果有需要怎么去跟阿希姐姐开口拿袋子打包的时候,邓元开口了:“这两块玉是上次去比赛的时候经过一家店定制的。”
他停了下来,没一会儿又接着开口,“有些事情我还没想好怎么跟你说,要不要跟你说。所以请你给我一点时间好吗?”
什么?什么事情?我小心翼翼地开口,“你是不是想说,你其实不喜欢我?”
说完真想抽自己一大嘴巴,他都说了还没想跟我说,让我给他时间,我还问。
“不是的,”他好像有点急了,抓着我的手,说话特快,怕我误会似的一再否认,“不是的,不是的,不……不……不是的,我喜欢你,凤梨,我很喜欢你。”
好像人一心急,说话反而容易磕巴。不懂的人对他的话反而就以为跟掩饰一样,更加生气。懂得人呢,就会知道他的意思,都不用等他说完,就已经了然于胸了。
“好了好了,我信你。”不管他说的是不是真的,只要他说了,我就信。
我想要的爱情很简单,我不在乎你爱几个人,有几个小三儿,将来会不会劈腿出轨,我只要你是我爱的,你哄哄我骗骗我别离开我就行。其他的都好说。
可他反而因为我的冷静而更加慌乱,生怕我并不信他。“凤梨,真的,我从你大一第一天开学军训的时候就喜欢你了。那天我正好上完课经过操场,看见一个扎着马尾的女孩被教官罚跑。这本来应该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更何况对于一个女孩子。可是我却看到她一脸自信,十几圈对她来说显得特别轻松。她的马尾甩啊甩啊,一下子就甩到我心里去了。从那之后,我时不时地去人群中找她的身影,偷偷跟着她去上课。后来知道那姑娘叫凤梨,我就老买个凤梨塞书包里,走到哪带到哪。因为知道她去了篮球社,我也跟过去报名。可是我不会篮球,所以曲线救国,我去报了足球社。大四迫不得已才离开社团的,我就叫同系的兄弟帮我盯着。为了能请她吃饭看电影,我掏钱送阿希出去旅游,故意装成实验室缺人忙不过来。本来就想着能有接触就行,当朋友就不错了。可最后还是没忍住,牵起了她的手,让她做我女朋友。”
怪不得哦,第一次去实验室找他,实验室的老师看我的眼神特别奇怪。还好像早知道我要来似的。
可是他那群兄弟……我都请客吃了多少次饭了。敢情都亏了。消息没听到多少,钱倒花了不少。
“我……是在加入篮球社认识你之后才喜欢你的。”本来这是我的骄傲史,呕心沥血费劲千辛万苦追男神,最后成就一段美好姻缘,多励志啊。结果现在,我只有不好意思。
虽然我做的事情不会比他少,可是,他爱的比我早。我已经输了。
话是这么说。其实我心里早就乐开花,鼻子都能唱歌了。
不是有人说,这世界上有什么事情,能比你爱的人也刚好爱你来的更加美好。
我也算是以后去找老爹老娘一群大老舅还有袁子科等等等有吹牛的资本了。走路都不用看路,横着走。游泳不穿救生衣也淹不死我。放肆吃不会长肉,翻开书就能倒背如流,一伸手就打倒一大片。
“本来就要男生主动一点,这也算是我追女生很成功。如果没有我因为喜欢你去加入足球社,你也不会认识我,也就不会喜欢我了。”
我才不管那么多如果呢。“你要是不来找我,我就没人要了。”
“哪能啊,”他拍拍我的头,不准我乱说话,“再说我这不是早就来了吗。”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两小无猜这个词小学开始就知道,可李白的这首诗是我在毕业之后很多年才读到的。
一瞬间愣神,恍如隔世。
这首诗的年纪放在我们身上并不合适,然而想起那会儿,我下意识觉得这些诗句再贴切不过。
有天拿手机搜了一整首长干行,读完已是泪眼婆娑。
我与他,都配不上用它相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