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活,没那么简单,既要刻苦学习,又要努力压抑,十七八岁正是搞不懂感情、又不知生活艰难的年纪,说懂一点什么叫“爱情”,也只是似懂非懂,还偏偏向往大人的生活,好像有个对象就会显得更成熟一点似的。
那个时候的我们,常常把“爱情”和“成熟”本末倒置了,不是有了爱情就会成熟,而是成熟之后才懂什么是爱情。
那个时候,小情侣之间的感情,在现在的我看来,一半是好奇、一半纯粹是荷尔蒙在作怪,跟真正意义上的“爱”,相差的距离不仅仅是十万八千里,更是几个维度的思想深度,爱一个人,要爱到灵魂里,才算得上“爱情”。
即使是那样根本算不上爱情的爱,在那个时候,我仍旧渴望得到。
他虽然坐在我前面,但是很少找我讲话,他喜欢刷题,尤其喜欢化学。
他还很喜欢穿黑色的衣服、喜欢带领子的衣服,还喜欢喝咖啡,喜欢打网球,但我没去网球场上看过他打球,因为看他打球的女生太多了。
越是大家都喜欢的东西,我越喜欢表现得不在乎,可心里却在意的要死。
那个时候,我们谁也没有想到,我们的关系能走得这么远,今年我研究生毕业,而他是我的高中同学,也是现如今的室友。
我们是同居关系,但我知道:他对我,从来都没有喜欢的意思。
他和我的关系,与其说得那么直白,不如说得浪漫一点:
和他初见前,我本是无神论者,
遇见他的那一瞬,
我便相信有天神的存在。
就是说,我原本是一个极其有原则的人,而他,打破了我所有的原则,变成了我的底线。
几年的相处下来,我发现,其实他也是个逗逼,一个伪逗逼。
我们俩像极了对方,可是缘分来的不凑巧,极为相似的两个人终成铁杆,不成真爱。
最可悲的缘分就是在暧昧和朋友之间绕啊绕,始终绕不出来,然后让别人捡了便宜。
高中可说的事情有很多。
每一个人,每一天,都在慢慢变化,唯一不变的,是我每天都要比前一天更加对他有好感。
那个时候,很多人曾经误会过,误以为他暗恋我,流言四起,人云亦云,甚至连我自己都曾这样以为过。
因为,他虽然很少主动找我讲话,但他喜欢和我同桌讲话,有一段时间,他常常买糖,给静宁两颗,然后让她塞给我一颗,每次打水的时候,总会默默地把我的水杯也带上……
那个时候不仅仅是我一个人以为:他是通过卞静宁,来接近我。很多人都是这么以为,连外班的人也是这么以为。
当时我心里还乐滋滋的,我们三个人经常一起吃饭、一起压操场,放假的时候也经常聚在一起,但林远从不缺乏追求者。
我还记得那次,高二的时候,我们那个年级的级花——一个一米七几的大长腿,向他表白的场景。
那个女生:黑长直、齐刘海,是那种很野的丫头,每天上学骑辆山地车,我还记得,是大红色的,座位调得很高,很拉风。
具体几月几号我已经不记得了。那天,级花骑着她那个锃亮的山地车,呼啸而来,单脚撑地,“刷”地一下停在他的面前:“林远,我喜欢你,做我男朋友吧。”
当时卞静宁不在,只有我和林远。
林远他长得帅、个子又高、成绩又好,各方面都很优秀,学校里有很多女生都喜欢他,他和级花有过几次交集(我不太清楚)。
当然,级花也有很多人追求,不然怎么是级花呢。
“不好意思……我有喜欢的人了。”
林远当着我的面,拒绝了她。
然后事情传开,就有很多人以为他喜欢的人是我,连我在那个时候都是这样的幻觉。
然而,并不是。
因为,在级花告白失败之后的第二个星期天,我们仨儿约好一起去逛书店,他们俩先汇合之后再一起来找我,我提前在约定好的地方等他们。
我看见:他们手牵手,原来,林远还有那样的一面,像个男人一样。
那一霎那,我的心跌进谷底,听力似乎被消了音,只能看见他俩又说又笑的样子,旁的,脑子里什么也没有,
后来,我私底下拐弯抹角地问卞静宁,是不是在和林远交往,她承认了,而且,后来她还告诉我是她主动的。(她后来告诉我,她是在高一修学游的时候,对林远产生的好感。从我知道他们的恋情以后,卞静宁就常跟我说她和林远之间的一些事情,当然,他们两个都是学霸,谈恋爱不会影响他们俩的学习,这是毫无疑问的。)
她告白,他接受了。
难怪他在班里会主动找她讲话。
如果当初是我,而不是卞静宁,结果会不会不一样?而且是我先喜欢的他。
但是,感情里面,却不分先来后到。
他们两个以我为挡箭牌,将所有人蒙在鼓里,谈着恋爱。
现在想想,也是恶心:喜欢闺蜜的男朋友。(卞静宁是一个非常好的女孩,我们是很好的闺蜜、很要好的朋友,她在我眼里几乎没有缺点)
但是……
是我先喜欢他的啊……
再后来,我有听过一句话:“暗恋,就是你配不上他。”到现在,我才懂这句话的意思。
那时的我,对他的感情,之所以没有说出口,或许就是被自卑扼杀在摇篮里。
当时我为什么没有和他表白?
因为我感觉我配不上他。
他很优秀、很耀眼,我虽然不算太差,但是和优秀的众人一比较,就显得那么黯然失色。我也许也是一颗珍珠,但是放到大珍珠堆里面,光芒自然就被盖掉了。
从知道他们在谈恋爱的时候开始,到高三毕业,我再也没有和他们俩混在一起过,不再一起吃饭、不让林远帮我打水、不一起打扫卫生……干什么都不一起,好像我故意躲着林远一样。
这样一来,没过多久,我和林远的流言便不攻自破。
我们三个都是84年的(我是五月份的,静宁是四月份的,林远是九月份的),2002年:我们高中毕业。
那个时候我们十八岁,而我,喜欢了他三年。
在高三快结束的时候,他们分手了。
我是不是又有希望了呢?
暗恋,就是让人没有尊严。
我很讨厌暗恋,但是又没本事把它变成光明正大的爱恋。
大学——林远去了上海,卞静宁去了北京。
我也去了上海,因为……
因为……那个时候,我觉得,即使做不成他的女朋友,能做他最好的朋友,我也满足了,这样做是不是显得很卑微?
有的时候,我自己都看不起这样委曲求全的自己,但又总是心甘情愿地为了他妥协一切。
若贱分三等,我定然是最下层的那一等——下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