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明朝初年,太祖朱元璋励精图治,政治清明,屯田富民,并逐步歼灭地方割据势力,多次北击蒙古残余,完成了国家的大一统。期间国力迅速恢复,国民日渐富足,大明王朝的第一个盛世史称洪武之治。
而这段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也正是在这样的一个盛世的年代徐徐展开……
一灭门
初夏,阳光带着几分火辣辣的热意,照射着大地。路旁,树与草绿的都有些刺目。此时,一队人马出现在了路的远方,他们正浩浩荡荡的,向着这边走来。远远看去,却是百十来个汉子,和几十辆车马。车上的东西还看不清,一杆大旗却格外醒目“清远镖局”。
清远镖局是中原地区最大的一家镖局,镖局的大名早已威震整个江湖。在江湖上行走的人,都盛传这样一句话“天南海北闯江湖,清远镖局在心鞠。”
这清远镖局之所以有这么高的威望靠的却并非仅仅是其武功卓绝、技压群雄,最重要的还是其以一个“义”字誉满天下。故而清远镖局的名望,并不是因为其本领天下第一,而完全是因为其仁义无人能及。
这样的镖局,一定会有一个了不起的当家人。不错,这清远镖局的当家人的确了不起,其名号也是江湖上人人皆知的。此人就是风少华,江湖人称“乾坤快刀手”。他练的一手好刀法,虽然在江湖上算不了最为顶尖,却也称的上是出类拔萃的一流好手了。盛传他的祖传刀法快似流星、疾如闪电,真可令人目不暇接。他的刀法如飘摇的清风,无影无形,动中有静、静又似动。刀锋扫过似清风飘扬,刀锋回转又似花落浮水,既风雅轻盈又柔中有刚,而且此套刀法在练到上乘之时,行间仿佛有一条青龙萦绕,龙行游走又甚是威猛。其刀法就叫做“清风游龙刀法”。相传此套刀法为风式祖先所独创,并历经数代传承完善,刀法日臻高深,传至风少华处已是第十三代。
风少华靠着这套祖传刀法创了清远镖局的基业,靠着这套祖传刀法会过大江南北的好汉。风少华又是最讲义气之人,江湖人都敬重他的义薄云天,同时也都佩服他的绝世刀法,他走镖以来生意一直非常兴隆,一是因为风少华在江湖上的名气,二也是因为他这祖传刀法的威力。人们都相信找风当家的保镖,定是万无一失。不过事实也确实如此,自风少华走镖到现在,已近二十年,期间从未失过一次手。次次都是有什么样的镖装上车,就有什么样的镖卸下车,而且无论风吹雨打,都能按时交付。
经过这近二十年的经营,风少华已然成为了一个家产殷实的富商。然而他也渐渐厌倦了这种刀尖上舔血的生活。
其实今天这趟镖,是他干的最后一次了。这次之后他就将金盆洗手,到江南过宁静的日子,从此不问江湖事,一心只享天伦乐。
而这趟镖就是发往江南的。他打算当镖交付完毕,就不再回中原。就地隐姓埋名,从此与世无争,退出江湖。因此,这一趟镖他带上了他的妻子和儿子。
说到他的儿子,倒是有些稀奇。他与妻子李氏成亲十几年,都没得一儿半女,偏偏接了这趟镖之后就生了一个男婴。此时的男婴,才刚刚出生两个月,生的倒是虎头虎脑,着实招人爱。但据说这个男婴,生下来时并不哭,反到笑盈盈的,而且,其眉间曾有一缕青光闪耀,看那青光之形态却极似一条青龙,这着实让人称奇。风少华深爱其子,取翠竹参天之意为其子起名为,风青竹。
此时的青竹,正在其母亲的怀中睡得香甜,天真无邪的小脸上泛着一丝微笑。这样的小生命,哪里会知道自己将来的命运,他只是睡,睡得无忧无虑。
风少华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马,随着队伍缓缓前行,在他身旁有一中年男子,骑着一匹白马。只见他生的虎目剑眉,有着古铜色的皮肤,和高大威猛的体态。这人就是清远镖局的头号镖师,江湖人称“铜面兽”,姓杨复名德光。杨德光对风少华道:“再过两座山就是江南的地界了,自古江南就是个富裕的好地方,山水秀丽,风景如画。当家的真是选了个好地方呀。”
“杨镖师说的是,可是这‘当家的’三个字,今后是不会有人再称呼我了。”风少华笑着道。
“怎么?当家的开始舍不得了?”
“哪的话?想我风少华行走江湖二十年,虽承蒙各路英雄的错爱,名声还算不错。可是我,实在是厌倦了这江湖的打打杀杀,今日得以引退,高兴还来不及,又怎会舍不得呢?”
“只怕当家的一走,咱们清远镖局日后的生意会冷淡许多。”说这话的是个书生样子的男子,此人唤做“行东南”白坚,是清远镖局的第二大镖师。
风少华转身笑道:“白兄弟这话说的就不对了,咱们清远镖局有今日的兴旺,并非出自我一人之力,这全凭的是各位兄弟的共同努力啊。若没有各位兄弟,纵然我风少华有天大的能耐,也成不了什么大气。所以只要有各位兄弟在,清远镖局就会依然兴旺,镖局的大旗也将永远不倒,少我一个又有何妨呢?”
白坚笑道:“与当家的做兄弟这么多年了,当家的还是这般谦虚,不过说实在话,小弟真有点舍不得哥哥你啊。”
“好兄弟,我也同样舍不得大家啊,但无奈,我又不能让大家都跟着我引退不是,所以也只能如此了。不过我们还都是好兄弟,我风少华是不会忘记你们这些与我共患难过的好兄弟们的。”
说话间,从队伍的后边跑来一骑马,来之人正是这清远镖局的四镖师陈天。他行至风少华跟前匆匆道:“大哥,江湖传来消息,江北顺天门洛当家的一家上下五十多口人全部被人杀了,而且死状很惨。”风少华闻听大惊道:“竟有这种事?那洛当家的行走江湖四十多年,名头可谓响当当,那江北顺天门更是高手如云,怎么会被人如此轻易就杀掉了?陈兄弟没有听错吧?”
“大哥,此事千真万确,开始小弟也不信,可确实有人看到了他们一家被人杀害。”
“如此说来杀人者定是武功高强,可是洛当家一向光明磊落,谁会下此毒手呢?唉!想几年前,我还曾与洛当家在洞庭湖畔把酒言欢,没想到今日他却遭如此不测,真是叫人痛惜啊。”风少华喃喃道,眼睛微微有点湿。
白坚道:“大哥也不要太伤心了,你看这江湖上能灭得了顺天门的能有几人?”
“按理说不过三人,可是,这几位都是江湖上德高望重的老前辈,他们是决不会干这种事的。”
“如此说来,此事可有些蹊跷了,那么杀他们的会是谁呢?”
众人正在议论这件事的时候队伍就已经进入了大山里。此处正处于江南丘陵,这山峦道是随处可见,可是此处的山势却格外险峻,让人见了都会心生惧色。
行不多时忽听的一阵风声传来,接着是漫天飞舞的花瓣从空中纷纷落下。风少华等众人暗自称奇,不知是何征兆。正在此时,伴着纷飞的花瓣有十数个白衣人如仙人般飞落到眼前,待他们落地,风少华才看清这些白衣人原来都是些年方十五六岁的少女。这些少女各个生的俊俏,每人手中还都握有一柄秀丽的短剑。
“哎,你们几位姑娘怎么挡在这不走了?”四镖师陈天走上前去说道“哎说你们呢,你们不能……”
他想说“你们不能挡在这儿,我们还赶着做生意呢”,可是这话,他却永远也说不出来了。因为就在陈天靠近中间那个少女的时候,那少女突然一扬手,只听得“嗖”的一声,那是剑回鞘的声音。
陈天跌倒在地上,已经断了气,他临死前眼里看到的,是那姑娘穿着得一双漂亮绣鞋的小巧的脚。
风少华怔住了,心想大名鼎鼎的“一指金”陈天就这样被人一剑了结了!而且杀他的人竟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女!今日若非他亲眼所见,就是杀了他,他也不会相信的,可这的确是个事实。那姑娘出剑之快真是令人不敢想象,刚才风少华甚至没有看清楚她是怎么出的剑,陈天就已经倒下了。风少华行走江湖二十年,什么高手没见过,可今天这样的事却是头一次遇到。
风少华在惊异过后,感到的就只有恼怒和心痛了。他心中暗道,眼前这个如花似玉的少女虽然生的动人,出手却如此狠毒,真是令人愤恨;自己的兄弟转眼就被别人杀害更令他心痛不已。
他沉着脸说道:“几位姑娘,不知在下有什么地方得罪了你们,为什么平白无故杀人?”
那少女冷笑道:“我杀的是该杀之人,杀该杀的人还需要什么理由吗?”她用脚踩在陈天的尸体上,道:“这只是该杀的第一个。”说完一脚将陈天的尸体踢到杨德光跟前,说道:“而你,则是该死的第二人!”
杨德光勃然大怒道:“你******哪来的黄毛丫头,竟敢……”杨德光话还没说完,那姑娘已到了他近前,又只是一剑,这回连人头都砍了下来。就在人头落地的同时,那姑娘又神不知鬼不觉的回到了原来的位置,好似从未动过。身形之快更令人感到恐惧。
风少华看到眼前的这一幕,感觉就好像在做梦,他的心中仿佛有万把尖刀在用力的铰,他已经愤怒了。
正在这时山谷中传来了女人的狞笑,只听这人说道:“怎么样风少华?怕了吧?不用着急就快轮到你了,今天你们一个也别想活!哈哈哈……”这声音在山谷中回荡,长久不绝。
风少华真的怒了,他大喊:“你是谁?为什么要躲在背后?你敢出来吗?有种你出来!”
话音刚落只见一人从天而降。来者是个粉衣女子,生的也很是漂亮,但看的出,她已是个三十过半的人了。风少华定睛一看不觉倒吸了一口冷气,心想“怎么会是她!”
粉衣女子冷笑道:“风少华,没想到吧,这么多年不见了,你倒是很风光啊!”
风少华道:“你不是过的也不错吗?都已经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的那些事又何必再提呢?”
“什么?不提?我能有今天,为的就是要了结当年的事,你居然让我不提?哼!少废话,准备去死吧!姑娘们还等什么,动手吧!不要手软,一个不留!”
于是,那十几个白衣少女一拥而上,手起剑落,鲜血横飞。只听得阵阵惨叫,只听到倒地的声音,她们踏过死去的尸体一路杀将过去。不久百十个大汉就死在了这群姑娘的剑下,他们在死的时候大多还没有拔出刀。
风少华在极度的惊愕里,也已经拔刀冲向了这群白衣少女,他刀法卓绝,正使出了祖传的“清风游龙刀法”。只见他一刀在手,与众少女缠斗在一起,那些个少女个个剑法迅捷狠辣,风少华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同时眼见着自己的兄弟一个个惨死,他也不会因为对方是少女而有丝毫的手下留情了。只见他刀刀强劲,柔中有刚,一时间刀光四射,直逼得这十几个少女也是疲于应对。不多时只听得“啊、啊!”几声,三、五个白衣少女已被风少华砍倒在地。
粉衣女子见状,突然纵身向风少华的妻、儿冲来,风少华的妻子李氏是原太原总兵李昌勋的女儿,自幼也随父习得一点武功。此刻见这粉衣女子冲过来,本能的拔出了手中的短剑。然而,李氏的这点功夫,却哪里是这粉衣女子的对手,粉衣女子只一招李氏的短剑就已经脱了手,接着李氏又被这粉衣女子飞起一脚重重的踹在了胸口,李氏直觉胸口巨疼,一口鲜血已经从嘴里喷了出来,她身子向后跌出,摔落在地面上。粉衣女子跟上来,一脚踩住了李氏的脸,李氏只觉一阵钻心的疼,肩膀上已经被这粉衣女子狠狠地刺了一剑,李氏惨叫一声,几乎要昏死过去。那粉衣女子用穿着那粉色绣鞋的脚捻踩着李氏的脸,拔出短剑,对在一旁斗得正酣的风少华****笑道:“你若再不束手就擒,我就弄死你的心肝宝贝,哈哈”。一边说一边还用力的捻踩脚下的李氏。李氏被她踏的痛苦不堪。
风少华见状心中一慌,刀法已经乱了,白衣少女纷纷杀到,风少华先后被她们的多柄短剑所伤,身上已经是鲜血淋漓。风少华摔倒在地,白衣少女也已将他团团围住了。
粉衣女子大笑道:“哈哈,风少华,想不到你也有今天!怎么样?被我们所擒,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风少华低声道:“香香,以前的事是我对不起你,你怎么对我都行,可是求你放过我的妻儿吧,他们可是无辜的。”
粉衣女子听得这话,脸色顿时变了,厉声道:“求我?你现在知道求我了?当年我求你的时候你是怎么对我的?”说着话,她抬脚更加用力的踢踩脚下的李氏,边踩踏边道:“饶了她?哼!我当年受的苦,归根到底还不都是因为这个贱人!我要好好折磨折磨她!哼哼!”
说着话她又用剑在李氏的身上、腿上连砍连扎了多剑,殷红的鲜血已经溅的满地都是。
风少华忍着周身的疼痛,拼命的突然跃起,推开粉衣女子,想要拉着李氏起来。可是粉衣女子回身又是一剑,这一剑正穿透了李氏的后心。
风少华见状只能松开李氏,转而抱起车上的儿子拼命的向山里跑去,而那粉衣女子和白衣女子们则穷追不舍。终于风少华跑到了一个悬崖边再也没了路,而此时粉衣女子和白衣女子们也到了。风少华长叹:“想我风少华一生仁义却落的如此下场,老天不公啊!”他抱着儿子跳下了山崖。
粉衣女子看着脚下的万丈深渊,脸上露出了一丝冷漠的微笑,她踏过地上的血迹与那些白衣姑娘们一同消失在了大山里。